鬼法官施毒手上访无果 血泪呐喊要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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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0日讯】我叫贾凤珍,是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四的残疾弱女子,家住辽宁省台安县、台安镇一街道振兴委一组。从1992年我被黑社会流氓打了以后法官打我,我不但挨打5次,到北京上访,又碰到狠如豺狼的鞍山截访公安,谁知我雪上加霜、冤上加冤、难上加难啊。

※第一次挨打

1992年6月的一天,我雇一辆拉苞米车运河台安县的西佛镇批发雪糕。到西佛后,我去批发雪糕,拉苞米的车去办事,让我等他们。我批完雪糕等车时,台安县团结粮站职工李彦军(是有名的痞子)和出租车司机于大勇非叫我雇他们的车回县城。可我不能雇两份车呀,我不答应,李彦军就把我雇的那辆拉苞米车的钥匙拔下来。然后威胁我说,若不雇他的车,还得多加钱,要不然就把我的雪糕晒化了。当时气得我就是不雇他的车,李彦军和于大勇立刻上来对我拳打脚踢。我还不答应,他就抓住我往地上摔,头磕在砖头上,摔成脑震荡。脑伤致使我肌肉萎缩。住院、护理、门诊共158天。当时身伤、心伤使我痛不欲生。

※第二,第三次挨打:遭遇鬼法官梁彦山 一日之内被毒打两次

为了出这口气,讨回个公道,我求助于法律。1992年出院后,我找到县公安局、台安镇民事厅。民事厅处理不了,后来我告到台安县人民法院,还不行,告到鞍山市中级法院。1992年秋市中级法院判我胜诉:司机于大勇赔偿我1500元(已给)李彦军赔偿我1714.47元(至今没给分文)。

2002年6月16日8时左右,我在恩良路上碰上打我的李彦军,我向他索要赔偿金,他蛮横地说:“你无权向我要钱,要钱去法院.”我虽然不懂法,却感到人家说得有理。于是,我又再次来到县法院。到那里以后,当时法院屋里有七、八个人,我说明来意后,那几个人像赶狗似的对我吼叫:“我们不管,……”(等很多难厅的话)气愤之余,我就去摘法院门的的“最佳单位”的铜牌子,我根本就没动牌子,此时,他们打电话给“110”南街派出所警车把我拉走了。

隔了一会儿,我不甘心,二次返回法院,这次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法官打人了!民事厅厅长梁彦山出来了,他二话不说,拽我到一个无人的空屋,把我当球似的抱起来再往墙上摔,一下、二下……反复的摔,摔得我眼冒金星,头嗡嗡地响,只觉天旋地转,疼痛难忍。他边打边说:“摔死你无人作证,看你怎么办,就说是牌子砸死的!”他还用脚把我踹出屋,再踹进来,再踢我、摔我。直到我昏迷过去。我苏醒后他再次把我拽进屋内反复摔我、打我到我第二次昏迷,他把我扔到走廊外,当时我已遍体鳞伤。醒来后,我爬出法院大门坐车(当日地车主都不敢拉我)。

梁彦山以为我可能死掉,他怕脱不了干系,就在法院和同事造舆论说:“我给我爹上坟来的,小鬼附身了。是小鬼让我打她,要不,我不会打她。”他家人也和他散布一样的话(原来,李彦军和梁彦山的妻子是同学,李彦军走了梁彦山的关系)。梁彦山是头顶国徽的人民法官,在众目睽睽之下为了私情下毒手一天两次毒打我一个残疾弱女子。

※第四次挨打 辽宁台安县法院院长包庇鬼法官 鬼法官堂堂之下再施毒手

当时,我只感到浑身疼痛难忍,欲哭无泪,欲喊无声,一想到堂堂的法官大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民法院的屋檐下,对我这个弱女子无理由的毒打,我觉得自己在这个地方真是有冤无处伸,有理无处诉。

后来,我没回家,强忍伤痛去了沈阳“第一时间”。信知正好是休息日,门卫和附近律师都说让我把材料备齐再来。无奈之下,当日下午六时回到家,我实在挺不住住进了医院,连医生看了我的伤势都气愤地说:“真是无法无天了,这哪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第二天,我又带伤来到法院想找院长理论,院长不见我,这时,打我的梁彦山法官又揪住我踢两脚,后如同扔小鸡似的把我扔了出去,脑袋摔到了暖气片上。周围有很多人看见,都可以为我作证。

※第五次挨打 鬼法官指使岳母众人面前殴打

由于我不肯屈服,屡次到法院讲理,又引出了第四次被打。

2003年7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法官梁彦山的岳母到我家门口找茬打我。她人高马大,身强体壮,我这个不到一米四的残疾人,再加上满身伤病,如何抵挡?再一次被梁彦山的岳母打得遍体鳞伤,真是伤上加伤。当时有许多围观群众。2003年10月梁彦山通过县人大给了3000元钱为了息诉。

这就是我的遭遇。现五次被打,已造成了脑组织严重损伤、头痛、视力不清,天天晕头转向,现在病情加重,全身疼痛无力,无有知觉。我已再无谋生能力,家中还有八旬卧病婆母,今后怎么办?我是欲哭无泪,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好走上了申诉这条路。为此,请求有关领导人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救救我,给我一条活路吧!

※受冤上访中纪委 鞍山截访公安狠如豺狼

以后,我就到处流浪,乞讨,饥一顿饱一顿,还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和伤害。

我相信中央有清官,请求中央领导在百忙之中腾出时间给予批示,帮帮我,救救我,救救我!是梁彦山加害于我,是他怕我来北京上访,台安县法院院长有包庇的责任,几次把我从北京接回去,不解决,造成我身心极大的伤害,腐败分子不清除,他们会更加猖狂的陷害他人。我相信我们的国家是法制国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铲除腐败,还我一个公道!

2004年2月2日,我到了中央纪委办理填表手续,突然有五个男子说是截访的,让我们跟他回去,我们没有跟他们走,当我们走到北京第五中学时,他们把我们两个上访受害人员强行抬到了他们的车上,然后拉到了驻京办事处云翔宾馆。

狠如豺狼,不知人性的东西让我们两个在车上等到天黑,又把我们拉到了另一个面包车上(车牌照为:辽宁H15870),一开始抓我们的车是辽西O牌子的车(是公安局的车),后来他们把我们两个人塞到他们雇来的的面包车上,这辆面包把我们拉到一个很远又偏僻的大山沟里。

我问他们:“想把我们拉到何方?”他们说:“把你们接回家去,给你办案。”

我看方向不对,于是我又问:“这不是向家开去的方向。”

他说没有错。车又开了一段时间,果然把我推了下去。

我一看四面都是山,于是我就哭了起来。因为当时正刮着五六级大风,吓得我浑身发抖。泣不成声,我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因为我是一个残疾的弱女子。大约过了一个时辰,这辆车又返回推下我的地方,从我身边猛开过去,我把他们的车给认了出来,因为我记下了他们的牌照。

※欣慰天底下还是好人多

后来又大约过了两个时辰和我被抓的上访的受害人也走了回来,我俩一见面就抱头痛哭,我说:“哭也不是办法,哭死他们那些没有良心的东西也不会心疼他们的。”我又说:“咱们还是往回走吧。”

我们央求过路的汽车车主带我们一段路,我们把受害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了,那个车主答应了。然后我们就上了车,把我们带到北京市房山区,他就走了,没向我们要一点好处(费)。我问他的姓名和地址,他说:“不用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说:“天底下还是好人多,没有好心车主和派出所、电话亭等好心人帮忙,五六级大风,我们又饥又饿,恐怕今天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这几位好心人。”

(好心人评注:上述事实,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之规定:犯了诬陷伤害罪,犯了《刑法》第397条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

※残疾弱女子呼吁媒体维权 国际社会关注

我自小深信共产党,爱着我们的国家,这件事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都是公安人员,为什么有天壤之别?为什么把我们拉到大山沟里,又把我们推下去,企图置我们于死地,是否受雇于人?我一个蒙冤受屈的残疾的弱女子,来到中央,讨回公道,他们那些没有良心的东西加害于我,良心何在?

谁家没有兄弟姐妹,谁家没有儿女啊,如果你们遇到我这种事情,你们又该怎么办啊?请问你的良心何在?人心何在?我们纳税养着那些不办案售货员反过来加害蒙冤受屈的人,让我们心寒啊!

通过这些事情,我深深体会到中国没有人权,公民的人身权利剥夺得体无完肤,这是现今中华民族的耻辱和悲哀!

希望国际社会及联合国人权组织给予关注和国际援助,同时谴责中国这种没有人权,践踏宪法尊严的可恶行径。

一个辽宁弱女子代表中国大地上千千万万的带血泪的艰辛上访之路的人们,向世界呐喊:还我人权,还我宪法!!!

残疾弱女子:贾凤珍 联系电话:辽宁省台安县0412—4828770 手机:13801215462

(大纪元记者赵子法编辑加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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