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洪:“民工荒”凸显政府缺位

张英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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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3日讯】珠江三角洲这个多年来吸引大量农民工的经济发达地区,今年来不少中小企业却招不到农民工,呈现出“民工荒”现象。对此,虽然有不少人看到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几十年来不变的低工资水平使农民工涌向工资相对较高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真正症结在于政府职能缺位。

表面上看,农民工由长期低工资的珠三角流向长三角等地,只是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市场行为,政府似乎可以把责任推诿给瞬息万变的市场,自己则可以睡大觉。其实,这正是政府长期以来的职能缺位,才造成了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农民工”、“民工潮”和“民工荒”。在市场经济中,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劳动力从一个地方自由流向另一个地方,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特别是工资水平的高低,对于劳动力的流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民工面临双重困惑:一是身份歧视的困惑。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歧视农民的户籍制度,给新兴的工人阶层制度性地扣上了“农民工”的帽子,农民工在各个方面享受着与城市市民完全不平等的国民待遇。这种受歧视性的身份地位使农民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这好比缚住手脚的人要与放开手脚的人比赛游泳一样,对农民工来说,这是一种极不公平的市场困惑。二是权利无保障的困惑。正因为长期的身份歧视,农民工在就业选择、工资水平、劳动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好比市民是政府的“亲生子”,而农民则是政府的“养子”一样,虽然这种比喻不很恰当,但城市政府偏袒市民而漠视农民工的长期现实,对农民工来说,这是一种极不公平的政府困惑。

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的本能冲动。各个企业为降低成本,内在地趋向于延长工人劳动时间、压低工人(农民工)工资水平的“经济人”冲动。政府是一种公共权力组织,追求公平的最大化是政府的根本属性。政府要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就必须制定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使劳资双方共同遵循。而长期以来,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这个单一的目标,有意或无意地放纵了企业主对农民工的低工资水平和其他侵权行为。不少私营企业主的财富增长是与农民工的血泪增长成正比的。在劳资极不对称的博弈中,资方具有天然的强势地位,劳方则不可避免地处于弱势地位。对此,作为社会公平和稳定维护者的权威政府,自然应该制定法律约束资方的经营行为,同时保障劳方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农民工的需求并不只是体现在工资收入水平上,尽管这一点对外出务工谋生的农民工尤为紧要。必须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应该公平分享社会进步的共同成果,整个社会应该为“农民工”摘帽,他们就是新兴的工人阶层,他们的各种权利应该得到切实的保障。在各种公平的权利保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起来的今天,农民工从珠江三角洲流向长江三角洲,一方面说明后者可能在农民工的生存环境上要稍好于前者,但这并不说明后者已经做到了尽善尽美。在二元社会结构尚未改变、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的今天,身处弱势而又承受巨大生活压力的农民工从珠江三角洲流向长江三角洲等地区,也只能是一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无奈选择。

在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内,对某一群体进行制度性歧视是极不公正和不道德的。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执政党和国家都主张并在宪法上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对改善农民工的地位和生存状况应该说是一次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新阶段,各地方的经济竞争,将突出表现为政策制度的竞争。提供公共物品的政府如果不建立公平的制度环境,就是缺位;企业如果侵害了农民工的基本权利而政府不予追究,这同样是政府缺位,缺位就是失职。

200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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