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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航十二年终复航 台韩签署航空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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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1日电)台湾外交部表示,中华民国与大韩民国基于平等互惠原则,并为增进双方实质关系,今天上午十时由政府驻韩国代表李在方与韩国驻台代表黄龙植在台北签署台、韩双边航空协定,恢复台、韩双边航空运输定期航线。

有关台韩复航一事,外界甚表关注;外交部发言人吕庆龙在昨天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还说,“宣布好消息的时间愈来愈快”,而驻韩国代表李在方也才在昨天早上返台报告此事,结果今天上午就完成签署协定,恢复台韩航空运输定期航线。

外交部相关官员说,签署台韩双边航空协定的地点,是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于松山机场二楼中控室中完成,参与签署仪式的还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长张国政。

外交部下午发布新闻稿指出,台、韩两国自民国八十一年九月十五日断航后,直到九十一年十一月,共十年期间,台北—汉城航线由第三国航空业者经营,每日两个航班;后来因航运需求增加,机位供不应求,双方同意自九十一年十二月起互以包机飞航。

外交部说,由于这项安排并非长久之计,两国均有共识恢复定期航线,经数年折冲协商,终于达成协议并签署复航协定。外交部表示,台、韩恢复定期航线后,将使两国民间往来更加便利,互动益趋密切,对于促进双方经贸、文化、观光等各项交流,促成双边飞航正常化,以及加强未来台、韩关系,均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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