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杀儿童 逍遥法外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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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讯】目前,日渐昌盛的腐败中,司法腐败可是独领风骚。在全国的许多地方,因为司法腐败,酿制了许多形形色色的冤、假、错案堆积如山,历史沉冤尚未昭雪,新的冤案又迎面扑来,前仆后继,没完没了。把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局,忙的不亦乐乎。由于这个信访局位于北京南站,大量的上访人员滞留等待接访,久而久之自发形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上访村”。在北京城乡结合部由外地人聚集各种村有很多处,什么新疆村、浙江村……。高法接待站附近的“上访村”当之无愧为龙头老大。这个村没有村长之类的人来管理,却有数千之众的村民。他们来自全国各地,村民每天不创一分钱的经济效益,而他们的专业却很对口——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站。

在这层出不穷的特殊群体中,每人都持一份申诉状。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真不知道北京大大小小的新闻媒体还跑什么新闻?到上访村那里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冤案。要不是看诉状和相关证据,还真不相信这神州大地上,还有这样的事发生。

在这密密麻麻的申诉冤案中,有件奇案:为泄私愤,残杀儿童,公安找借口释放凶手。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有位女工叫钱丽丽。91年结婚,生了个儿子叫王江源。96年离婚,儿子随父亲生活。99年儿子父亲再婚,娶的妻子叫魏丽娜。新婚蜜月过后,魏丽娜嫌王江源影响了他们的幸福生活,竟在一个风高夜月黑的夜晚,将王江源残忍的杀害了。其手段极其残忍,先把脚筋给挑了,使之无法逃跑,再用刀把王江源杀死。魏丽娜杀完人,有条不紊地毁尸灭迹后,畏罪潜逃。两个月后,魏丽娜回来自首。

贪欲和妒火,让淫妇丧失理智去杀人,古往今来,不足为奇。奇的是,这种十恶不赦的犯罪,硬是让淄博市司法机关魏丽娜有“神经病”为由给释放了。

魏丽娜放出来一年,又生了健康的小男孩,并且又再次结婚。有这样的“神经病”么?

淄博市司法机关搞的太邪乎了,竟百无顾及。神经病不许结婚,不许生孩子,而且婚前应体检。退一万步说,就算魏丽娜有神经病杀人,也不能放到社会,应该去强制治疗,这是一般的常识。淄博市公安局局长,无视客观事实,昧着良心,拿着一纸“神经病鉴定书”,
公开对受害人钱丽丽说:“魏丽娜是合法的杀人犯,杀多少人都不违法。”这是什么负责公共安全的局长?

魏丽娜不仅没有神经病,而且很聪明。是追求新时尚生活的女强人。她杀完人之后,如不逃跑,那么她这灭人伦的罪行,抓了现行必死无疑,找借口,拖延免于一死是很难办的。而逃跑两个月后,再自首,留条小命是有可能的。在司法实践中犯杀人罪后,主动自首是最佳选择,最聪明的办法。能说魏丽娜杀人后自首是精神病吗?

魏丽娜与王在祥结婚几个月后将王江源杀死,婚检干什么的?任何暴力的刑事犯,脑子多多少少都有点毛病。也不能因有毛病而不承担责任,正是因为这样。我国杀人犯并不多。魏丽娜出拘留所,几年之内又结婚,又生了一个挺聪明漂亮的男孩,活的有滋有味,真正逍遥法外。据查魏丽娜祖上也没有神经病遗传史。面对痛失爱子,痛不欲生的钱丽丽申诉,淄博市公安局仅凭一纸“精神病鉴定书”就不立案、不复查,以为这样就能掩盖魏丽娜残杀儿童的滔天罪行。

民间流传着一句话“现在世上什么都有假的,就是亲妈没有假的”,那张“鉴定书”有多大权威性还值得调查,这还是在钱丽丽无数次上访几年后才拿给她看的。这其中奥妙,淄博市司法机关最清楚。

淄博市公安局对这样漏洞百出的“神经病案”不仅不依法立案,查清事实,给受害人一合理说法,反而对钱丽丽上访百般刁难,四处抓她,惟恐事实真相让上级领导知道。,甚至扬言,“你再告魏丽娜就枪毙你。”淄博市公安局某些人是否拿法律当儿戏,拿世人当猴耍呢?他们这种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胡作非为,就是典型的司法腐败。

最后钱丽丽在上诉状上说:“淄博市公安局弄虚作假,不依法办案,请求上级领导在百忙中关注此案,严肃查清事实真相,追究有关人员渎职枉法的责任,追究凶手魏丽娜杀人的刑事责任,以告慰王江源的在天之灵。”这还要什么请求,这本是领导机关应该做的,因为他们是三个代表的执行者,因为他们拿的是纳税人的钱,做的就是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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