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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盗采蜂蜜 原民扣留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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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阿里山邹族达邦社头目汪传发父子,发现陈姓汉人至原住民部落采集蜂蜜,父子俩认为陈某盗采原住民部落蜂蜜,将陈某车上的一桶蜂蜜扣留,但却遭法院依抢夺罪判刑六个月、缓刑两年确定,汪传发父子认为自己是捍卫部落权益,并未犯罪,在法律扶助基金会协助下,将声请非常上诉。

汪传发父子昨天自阿里山北上参加法律扶助会、台湾人权促进会、民间司改会等团体举行的记者会,汪传发以母语喊出,争尊严、要平等,汪传发的儿子汪建光则说,自己是执行原住民的领域管辖权,但没想到却被判有罪。

去年2月,阿里山邹族达邦社头目汪传发由儿子汪建光开车搭载,预定前往邻近部落奔丧,行经汪建光承租的国有林班地产业道路上,汪传发父子见路旁停放一辆车,下车盘查,并在车内发现一桶卅五斤的蜂蜜及电锯等工具。

汪建光表示,这明显是汉人至原住民土地盗采蜂蜜,他为了保护部落权益,而将蜂蜜搬下车(事后已归还给陈某 ),打算报警处理,但因当时赶着奔丧,而暂将蜂蜜放在自己车上,不料却反遭陈某控告涉抢夺罪,且法院还判他们有罪,他说,没想到盗采者反成了被害人。

汪建光强调,长久以来,汉人不断侵害原住民的土地,掠取原住民的资源及财产,他以盗采蜂蜜案为例表示,汉人以电锯等先进器材,大量盗采原住民土地上的蜂蜜,侵害原住民权益,但却不必负责任,希望政府重视此问题。

在场声援的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吴豪人教授则说,陈水扁总统针对原住民议题曾表示是“国中有国”、“新伙伴关系”,但此判决凸显出法院审判时,并未尊重原住民习惯及传统,而以汉人的思维来处理原住民事务,他呼吁,政府应该要承认原住民对于财产的诠释权。

法律扶助基金会秘书长郑文龙律师说,犯罪必须是在行为有不法意思下才构成,而汪氏父子是为保护部落权益而留置陈某车上蜂蜜,并未有不法意图,他认为法律对于原住民传统、习惯应予尊重,故将协助两人提出非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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