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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太公贩毒 3年“钓”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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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苗栗报导〕男子杨育豪在自家二楼以钓鱼方式贩毒,再从楼上把贩毒所得钓回住所,时间长达三年,获利至少一百五十万元,苗栗检方认为他恶性重大,提起公诉,求处无期徒刑并科二百四十万元罚金。

起诉书指出,杨育豪无固定工作,自八十九年四月底起,以多支行动电话作为联络工具,再以钓竿末端绑绣花包方式运毒,把海洛因或安非他命自住处二楼垂放一楼空地进行交易,等购毒者取走毒品、并将购毒金钱放回绣花包内,再将绣花包拉起,完成毒品买卖。

杨育豪除用这种特殊方式贩毒外,有时也在楼下或二楼房间内、屋旁空地,与购买毒品者直接交易。

前年二月底起,杨嫌与二十六岁女友徐莕惠同居,徐女后来也协助贩毒,前年八月被警方查获,并起出改造枪弹,杨嫌在三年期间共获利至少一百五十万元。

检察官认为杨育豪无固定工作,平日以贩毒为生,影响社会治安甚钜,且犯后态度不良,始终否认贩毒,检方声请羁押后,并在法官开庭讯问时构陷检察官恐吓证人,不思悔改,恶性重大,且贩毒长达三年,所获不法利益至少一百五十万元,又私藏改造枪弹,因此除提起公诉,并请求法官判处他无期徒刑并科二百四十万元罚金。

杨育豪的同居女友徐莕惠也被起诉,检察官认为她坦承犯行,且是因为想获得免费施用毒品,才与杨育豪共同贩毒,实际所得都由杨获取,协助贩毒次数也不多,向法官求处有期徒刑八年以上,并科十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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