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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宪前拒向真调会简报 内政部、法务部遭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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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施晓光、杨国文╱台北报导〕真调会争议持续发酵,监察院完成调查认为,法务部台南地检署、内政部刑事警察局,在真调会条例遭判定违宪之前,轻率拒绝向真调会简报,内政部长苏嘉全也公开表示公务员有抵抗权,均属失当,昨日决议对法务部及内政部提出纠正。

内政部昨天表示,将在收到纠正案文后提出说明。法务部和检察总长吴英昭也都表示尊重监委的职权,在收到正式的纠正案文,了解纠正内容和理由后再作回应。

法务部高层官员表示,三一九枪击案的侦办属刑事个案,且由最高检察署指挥,并非法务部的权责,故并未和台南地检署检察长刘惟宗,就是否接受约询一事作任何指示或讨论过,监察院纠正法务部,不知所为何来?

法务部官员指出,台南地检署曾请示高检署,有关真调会欲约询应如何因应,高检署询问法务部意见,法务部考量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第五八五号释宪文,已做出真调会条例部分条文违宪的解释,故基于尊重释宪案的精神,指示高检署可依据该五八五号释宪文的内容办理。

此案由监委林秋山、林将财及廖健男联手完成调查,原本只以调查报告指出相关单位缺失,但监察院司法狱政委员会昨天审查此案时,监委吕溪木及林时机认为此案已遭质疑监委不敢在此时提出纠正,为了避免争议,最好将此案改为纠正,这项提案最后获得委员会决议通过。

根据了解,部分监委日前收到这份调查报告后,认为相关单位刻意杯葛真调会的运作,做法十分不恰当,不满提案委员只以调查报告的方式处理此案,昨日委员会审查此案时,提案要求将此案改为纠正。

提案委员表示,既然委员会决议提出纠正,他们完全遵照委员会的决议。

纠正案文指出,真调会在大法官会议解释文公布前,于去年10月5日函请台南地检署、内政部警政署分别于10月7日及8日向真调会简报枪击案事件侦办情形。

不过,台南地检署函覆表示,检察总长吴英昭向台南地检署检察长口头指示“不前往”;而刑事警察局函覆表示,依行政院长裁示,待真调会条例去除违宪争议后,应全力配合调查,故该局未前往向真调会简报。

纠正案文指出,真调会条例系立法院三读通过、经总统公布施行的法律,在未经释宪机关判定违宪确定前,行政机关仍应遵循。

此外,内政部长苏嘉全分别于去年10月8日及10月13日在立法院院会答询时指称,公务员要依法行政,但有破坏宪政秩序的行为时,应行使抵抗权。

内政部曾函覆监院指出,苏嘉全是于非公开场合与公法学者讨论该条例合宪性时的对话,并非公开鼓励同仁拒绝法律之适用。

纠正案文指出,内政部说法完全不足采信,且苏嘉全部长公开主张行使抵抗权,思虑欠周、引喻失义,若自依法行政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轻率抵抗的结果,将导致各部门动辄主张行政抵抗,将造成政令无法贯彻,政务无法推行之结果。

纠正案文指出,行政机关主要权限及职务就是忠诚且全力地执行法律,行政机关对于法律不论支持或反对,都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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