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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煌:反分裂法须承认中华民国存在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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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八日电)台湾东吴大学教授杨开煌今天在香港表示,中国研拟中的“反分裂国家法”首先必须承认中华民国存在事实,以便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中华民国的存在不是允许分裂,否则北京就首先违法。

香港中观研究所、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崇正总会及光华新闻文化中心今天以“反分裂法对两岸和平发展的影响”为题举办研讨会。在会上,多位专家学者提出对分裂法的看法。其中杨开煌说:“中共的反分裂法在整个法律宣传运作上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状况,譬如对内是相当保密及低调,在北京坊间都是在私底下谈论这问题(反分裂法),但没有公开写文章及开座谈会,内部是非常保密的。至于外部也是保密,但并不低调,所以我们一定要思考。”

杨开煌说,“事实上,在台独问题上,中国和美国人都是反对的,但什么是台独,两边解释是相当不同的,美国人的解释是无论台湾怎样做,只要几个大国不承认她,她就算独立也是没有用的,即使台湾宣布独立,中国也不必动武。这是美国的提议,不过显然中国不能容忍这提议,所以我们看到反分裂法这样的东西,要花很多力气去沟通,尤其各位可以看到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早先到美国沟通,这在战略意义上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做法,因为中国如果订立统一法,在法理上是说明承认现状是不统一,于是统一就是改变现况,要想利用统一法来说服美国,可能性是比较低,但是反分裂法是没有人可以反对的,这用意是要拉近台独定义,对中共往后处理两岸关系上是非常重要的。”

杨开煌说,“对内低调也有他一定的合理性,如果对内不保密,现在将反分裂法草案拿出来,各位可以想像大陆民族主流情绪,一定是有很多人提出意见,这意见在中央政府的立场上是否接受,如果不接受,就是罔顾民意,如果他通通按照人民的意愿,民间就反了,所以保密就有他的道理,总的来看,一个国内法强调国外沟通,做法上极度低调,这是非常不正常,但真正的文件要等到三个月后才看得清楚。”

他指出,“反分裂法提出来以后,大家仍在一个杞人忧天的立场来看,但它必须面对中华民国存在承认的事实,在法律上,从北京反分裂法的立场,为什么能够容许中华民国这样一个政权,合法地占有中国一部分的土地,然后不受到监视,这在法理上是有一番的说词。这说词来说明中华民国的存在,也就是说北京要更严肃的在法律上面对中华民国存在的现实”。

研讨会中午在光华新闻文化中心举行,两岸三地多位研究两岸问题的著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嘉宾,包括杨开煌、台湾行政院客家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联络中心执行长邹源淦、国际知名军事评论家兼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总编辑平可夫、暨南大学台港澳研究所所长封小云、广东省台湾研究会研究员彭海、前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石齐平、香港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委员黎锦文及光华新闻文化中心主任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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