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9日讯】食物环境卫生署外判商惠康清洁灭虫公司,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歧视职工会及没有给予休息日罪成,共判罚款234,000元。这是历来同类案件中判罚最重的一宗。
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练锦雄判刑时表示,本港保障劳工的法例落后于其他已发展国家,对这类劳资纠纷案件,要作出惩罚性及阻吓性处罚,法庭亦不能容忍公司以阻吓或其他手段,阻止员工参与工会活动。
案情指出,上市公司新创建集团辖下的惠康清洁灭虫有限公司,没有向4名清洁员工发放法定休息日,去年初更将聘用条件改为无休息日。其中3名清洁工人亦先后因为参加清洁服务业职工会后,公司要求他们签自愿离职信,当他们陪同其他工人入禀劳工处向公司追讨欠薪及假期后,翌日便遭公司辞退。
该公司其后被劳工处票控歧视职工会及没有给予休息日。昨日裁判法院裁定该公司3项歧视职工会罪名成立,每项罚款5万元,连同公司较早时承认12项没有给予休息日罪名,一共罚款234,000元。
原诉人表示,希望今次裁决对雇主起阻吓作用,以保障工人参与工会的权利。协助工人入禀的职工盟发言人对裁决表示欢迎,并透露自去年12月至今年4月为止,已有逾300名工人透过劳工处,向惠康清洁成功追讨逾500万元欠薪、休息日加班工资及遣散费等。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表示,在今年1月至9月,劳工督察对政府服务合约承办商进行了601次巡查,较去年同期增加88%。同期劳工处成功检控8名违反《雇佣条例》规定的承办商,被定罪的传票有55张,与去年全年被定罪的3张传票比较,定罪数字大幅增加超过1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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