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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议员盼适度放宽进用身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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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四日电)台北市议员林奕华今天指出,身障明显人士如无法列等身心障碍,但实际却因身障明显,不易找到工作,建议市政府研议虽未列等身心障碍,但实际影响就业情况下,适度放宽“定额进用残障人士就业保障”条件,落实照顾弱势族群权益。

民众廖德隆左眼失明,不易找到工作,求助政府提供身心障碍工作;仁爱医院鉴定,右眼视力零点八,超过零点四未达列等标准,不算身心障碍;另一位颜姓民众右手食指、中指残缺,从事扛沙包、搬砖头工作,因为断指不到三指,不算身心障碍;林奕华认为,相关个案,已实际影响就业权益。

林奕华表示,“身心障碍等级”民国八十七年行政院卫生署公告施行,至今仅修正三次,且均在检讨功能认定标准,疑似忽略民众实际生活不易找工作等问题,例如眼瞎、断指明显身障、不易找到工作、不符“定额进用残障人士就业保障”条件、无法请领残障津贴等,均有待台北市政府相关主管机关重视。

林奕华说,北市社会局、劳工局应提供卫生局个案,请行政院卫生署检讨身心障碍列等标准;同时,北市劳工局、卫生局应尽速研议虽未达列等身心障碍,但身障明显已实际影响就业权益等,适度放宽“定额进用残障人士就业保障”条件,落实照顾弱势族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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