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亦:从法律角度看中共邪党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

王子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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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0日讯】近日,中国大陆著名律师高智晟先生因为前一段时间向中国大陆的中共邪党政权最高当局以公开信的形式呼吁停止对法轮功自由信仰者的残酷镇压和迫害,而遭到中国大陆中共邪党政权的高压诬陷迫害,从而引发了国际社会对中共邪党政权邪恶本性的新一轮谴责浪潮。

这一事件的根因就是中共邪党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而且是整整持续了6年的残酷血腥迫害。从明慧网每天的报导中,以及被揭露的中共邪党政权对法轮功学员自上而下的有系统,有组织,有计划的造谣,诬陷,攻击,非法抓捕,酷刑折磨,残酷杀戮的全部事实真相来看,这一场镇压迫害之残酷血腥邪恶成度,在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一场人为灾难都无法比拟。古代罗马帝国对基督教徒的信仰迫害,近代欧洲希特勒纳粹政权对犹太人的血腥杀戮,皆不能望其项背。

将信奉“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从思想上“转化”成与“真善忍”真理“决裂”的真理信仰背叛者;阴森恐怖,罪行令人发指的“洗脑班”利用各种邪说威逼利诱,目地只是为要将“真善忍”从法轮功学员心灵中抹杀;理智清醒的正常人,只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就被诬陷为“精神病”强行投入精神病院进行疯狂迫害,注射神经性毒剂进行肉体推残;没有任何违法和其他不道德的行为,只因为公开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就被“法院”判处“徒刑”,被投入监狱,而在遭受如此非人对待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又因为对自己信仰的坚持而被邪恶之徒暴打致死……这一切迫害真相,闻所未闻,自古到今,人类罕闻其名,难叙其情的事情在今日的中国大陆还在发生着,继续着……对一种思想信仰的邪恶迫害推行到如此的地步,达到如此恶劣成度,世界上近200个国家和地区政权除了中共邪党政权没有任何其他类型的政权能作出同样的邪恶之事。

而这一切事实真相都在谎言欺骗,谣言诬陷,谬论蛊惑,邪说歪曲的基础上被中共邪党政权以极严密的手段和方式作为整个社会最高级别的禁忌事物极其隐晦的掩盖着,封锁着,抹杀着。一切试图揭露这一真相,反映这一真相,支持这一真相,传播这一真相的社会成员,社会事物和社会行为都成为中共邪党政权最残酷无情的迫害,破坏毁灭和镇压对象。这包括坚持揭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为法轮功学员做法律辩护的律师;包括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真相传单,真相资料,真相光盘;包括坚持信奉法轮功,贴标语,发传单,印资料,发光盘,和发表公开信呼吁停止迫害的行为等等等等。

这一场镇压和迫害,从法律角度讲,是完全违背人类法律的,不论是从国际法,欧美等国的法律的条文规定来说,还是从中国大陆自己的法律角度来说,都是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行为。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拒绝使用法律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即使是中共邪党政权统治下的中国大陆,在其制定的“宪法”中也有“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条款。但是,只要中共邪党政权执意要对法轮功发动镇压和迫害,这一切国际法,国外法和国内法的法律条文全部被中共邪党政权当成废品处理。

中共邪党政权不但让自己制定的法律成为不能主持公道的废品,反而以各种荒谬绝伦的邪说和行为大肆破坏着自己制定的法律,使自己制定的法律不但变成于公道无益的废品,而且更是沦落成邪恶人员手中用以戕害善良无辜的毒品。这一社会事实的各种表现和现象在6年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过程中是屡见不鲜。

当法轮功学员针对中共邪党政权中邪恶人员的故意造谣和诬陷,出来讲明真相,澄清事实时,中共邪党政权不仅没有丝毫收敛,反而要再反咬一口,就要说他们是在“破坏社会治安”,要按照法律“依法论处”。当法轮功学员从自己的工资中拿钱买机器、印刷资料、传发揭露真相的传单,用以破除中共邪党政权操纵下的整个社会媒体制造的汹涌而来的谣言和谎言时,中共邪党政权就施展流氓手腕,诬陷和“判处”他们是“宣扬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当法轮功学员凑钱建立专门制作真相资料的资料点,印刷可以帮助社会民众认清真相的各种资料时,中共邪党政权就要明目张胆的进行财物抢劫和人质绑架,更以法律的形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颠倒黑白是非的“审判”和“判刑”。

在这里,在中共邪党政权的法律那里,法律并不能制裁针对善良无辜的谣言诬陷,财产抢劫,人身权利伤害和信仰自由迫害等等犯罪行为,法律不但不能保护善良无辜,不能主持社会公道,法律反而变成了这一切镇压善良无辜,破坏社会公道的罪恶过程中替罪行开道,不断为虎作伥的邪恶工具。

高智晟律师之所以需要以公开信的形式向中国大陆最高当局呼吁停止对法轮功自由信仰者的迫害,那是因为在中国大陆社会,在中共邪党政权的统治之下,法律完全没有按照正义的要求在中共邪党政权镇压和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起到其应有的主持社会公道,维护社会公正的制约作用。即使身为律师,一位具有深厚的道德根基,怀有巨大的道德勇气的社会知名律师,也无力在自己接触的社会范围之内直接面对这一社会现实而有效的通过法律方式解决此类社会问题。他也只能以公开信的形式向社会的最高当局进行呼吁,而不能以律师身份通过法律方式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维护公道正义。

而高智晟律师的正义行为,却引来了中共邪党政权以法律方式出现的诬陷迫害,这恰恰是说明中共邪党政权手中的法律已经演变成祸害全体民众的社会性毒品的最有力事例。连身为律师的高智晟先生都面临这样险恶的法律处境,他只是公开呼吁停止对法轮功自由信仰者的迫害,可想而知,当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在揭露迫害,在抵制迫害的时候所要面临的法律处境又会是一个怎样的险恶成度。

因此,从法律角度看中共邪党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对人类自由信仰权利的迫害,是对人类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信仰权利的公开迫害。不要以为这只是针对法轮功学员群体的自由信仰权利的迫害,其实在推行迫害的同时就剥夺了中国大陆13亿人的自由信仰权利,就是对全体中国大陆民众的自由信仰权利的迫害。连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都要受到干涉,受到骚扰,受到镇压,受到迫害,试问,那么还有对什么的信仰能够避免受到镇压和迫害的命运呢?中华文明中儒道释三大正教的精华已经被中共邪党政权在其攫取政权时起到“文革”时期止这一期间内尽数毁灭破坏掉了。在中华大地上能称得上“信仰”的,除了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外,只有西方来的基督教信仰了。但是在推行对法抡功镇压迫害的这6年之中,稍微留心就可以发现,中国大陆的基督教信仰也如同“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般被高强度镇压着,迫害着。

至于说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在《九评共产党》出来之前,这样的提法可能会被绝大多数的人们所接受,认为“共产主义”是“信仰”。但是《九评共产党》出来之后,在人们的眼中,“共产主义”就显露出了远比邪教“奥姆真理教”,“科学神殿教”和“人民圣殿教”那“世界末日”和“自杀升天”谬论更为荒谬绝伦的“共产邪恶主义”邪说本质。对于邪说,只能用“盲目崇拜”,“盲目迷从”来形容对它的态度,怎可把专门指对真理和神的“信仰”一词滥用于其身呢?反过来说,说“共产主义”是“信仰”不就是共产邪党们为了推毁人对真理和神的信仰转而把“共产主义”和共产邪党们替代真理和神的位置的极为阴险的手法和阴谋之一吗?

这样说来,从法律角度来讲,对“共产主义”的崇拜和盲从恰恰不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正常“自由信仰权利”,恰恰是需要法律来大力制裁和惩罚的邪恶行为。由于对“共产主义”的崇拜和盲从,在人类100多年来的历史上,引发的人间惨祸和罪恶行为层出不穷,数不胜数,这不正是法律必须对“共产主义”的鼓吹,崇拜和盲从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最大事实依据吗?

其实,依据法律对中共邪党政权的制裁和惩罚已经在进行。从个体方面来讲,全世界范围之内的对中共邪党政权内的邪恶元凶如江泽民,罗干之流的国际性起诉就是典范。而从组织机构方面来说,海外两百多个人权组织发起组建的“审判中国共产党国际司法委员会”,要设立专门的国际法庭对中共邪党进行整体的审判就是历史试探和试验。

那么为什么要这样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问题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法律就是神传给人类用以维护社会公正和人间正义的。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石柱上刻有太阳神将《法典》传授给国王的图画,就深刻生动的说明了这一点。从法律的起源,发展和社会作用来看,法律跟人类社会道德有着休戚相关的联系,可以说,法律就是人类道德准则的条理化,标准化和文字化表述。

而人类对真理和神的信仰和坚持过程就是自己的道德水准不断提升的过程,这样的一个过程应该是人类发自内心的一个自觉自愿的过程,因为道德水准的提升完全需要人类自己个人内心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才能实现,强迫的,威逼的,利诱的方式都不能达到这样的目地。这一过程完全是人类个人自己自由把握的一个过程。所谓“自由信仰权利”其实是指信仰的过程是自由的,这是一种直接劝善性的话语;只是因为在人类历史上这个坚持信仰的自由选择过程中有了太多的外来力量进行阻碍,破坏,镇压和迫害,才说要保证人的“自由信仰权利”,变成了一种祛恶护善性的话语。

说是要用法律方式保证“自由信仰权利”,其实就是第一要保证信仰过程的自由性,任何人也不能说这是真理,你就必须信仰,不信仰就要直接惩罚你,或者说你要信仰到什么成度,你达不到这样的成度就要惩罚你,这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在信仰上,也只讲“劝善”,而不能讲“强迫”;第二就是我们所说保护人类个体对自己信仰坚持的自由性,你不能说因为某个人在信仰真理,就非得把人家弄成不信仰真理,或者是设置条件,必须有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信仰真理,这更是被法律所严格禁止和严厉制裁的。

而中共邪党政权在中国大陆社会却做了两件事,完全破坏了全体中国大陆民众的“自由信仰权利”。第一件事就是规定自己的邪说“共产主义”是“真理”,而且规定人人得信,不信就要惩罚你。它的邪说被写进中国大陆的“宪法”作为全社会的“指导思想”就是明证。第二件事就是破坏民众对真理和神的真正信仰。从鼓吹“无神论”开始,其次就是消灭儒道释三大正教,然后将民众信仰的基础中华文明的精华包括宗教场所,历史文物,正统道德观念在“文革”之中完全毁灭,接下来就是引诱民众对世俗利益,权势,金钱的欲望和极力追逐,使道德水准不断沦落,最后就是直接以暴力强迫的方式镇压和迫害倡导“真善忍”真理的法轮功。

在以上说到的过程中,中国大陆社会存在的“法律”永远是中共邪党政权的奴婢和帮凶,这样的“法律”要么对维护公道和正义无能为力,要么就是在帮助中共邪党政权将公道和人间正义变成邪恶“权力”的牺牲品的过程中行凶作恶。这两点在中共邪党政权镇压和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变得尤为明显。

在中国大陆,法律要真正担负维护公道和正义的天然职责,就必须摆脱中共邪党政权的奴婢和帮凶地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从根本上摈弃中共邪党政权编造的用于欺骗社会民众的所谓“宪法”。这是一部非法的“宪法”,因为它从头到尾都在彻底的违背和破坏着中国大陆民众的“自由信仰权利”,把中共邪党自己的邪恶意识形态强加于社会民众头上。

200多年前,今天美国人的清教徒先辈们为了维护自己的自由信仰,为了坚持自己的自由信仰,为了保留自己的自由信仰,来到了美洲,最后创立了这一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度,他们的一切法律把“信仰”的自由权利规定为最高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200多年以后的今天,东方的中国人,面对着同样的困境和难题,自己的“自由信仰权利”被中共邪党政权以最无耻的方式完全破坏和剥夺了,而今天中国人所能做的,不是原走他乡,另创国度,而是要在中共邪党政权崩溃和毁灭而留下的道德废墟基础之上恢复自己文明的辉煌。

以法律的形式维护和保证每一个中国人的“自由信仰权利”,以法律的方式清除一切中共邪党政权强行灌注在社会肌体中的“共产主义”邪恶意识形态因素,使民众彻底抛弃对此“共产主义”邪恶意识形态的盲目崇拜和盲目随从,以法律的手段在整个社会范围之内停止对法轮功“真善忍”真理的镇压和迫害,可能就是当前最重要的一步,也就是走向未来的第一步。

也许,高智晟律师关于停止对自由信仰的迫害的呼吁及因此而遭受的非法迫害这一事件,正是通向人类光明未来的又一历史性开端和天然契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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