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鹏 杨天水等 : 中国政府应该守法

就高智晟律师所遭遇官府侵权致中国政府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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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稳定安康、繁荣富强,完全系于政府是否能够率先守法。就是在古代王权时代,也难以逃脱这个规律。所以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现代民主宪政成了世界主流的时代,大陆中国政府却反其道而行之,依靠专制强权,屡屡违法执法,压制人权民权,死死不肯进步。打压高智晟律师事务所就是典型事例。

高智晟律师一向依法维权,坚持正义,坚守良知,德才兼备,操守高洁。大江南北到处都留有他依法维权的足迹,神州内外到处都传闻他呼吁司法公正的倡导。这样的良心律师、良心国民,如果生活在民主宪政国度,他会获得赞扬与奖励,但是他生活在一个异常守旧的国度,受到的是政治打压与强权欺侮。

今年10月18日,他上书中国最高领导机构,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信徒。10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一位副处长电话中态度强硬,对高智晟律师说道:“披露对法轮功迫害的事实,第一,严重损害了中国律师的整体形象﹔第二,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如果愿意配合,必须把这篇文章收回来!如果不收回,下面的话我就不讲了。”

实事求是的原则,是人类公认的道德的和法律的原则。高智晟律师的行为不但没有损害中国律师的整体形象,不但没有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恰恰相反,他的依法维权、坚持正义的勇敢行为,提升了中国律师的形象,为中国律师界树立了道德丰碑,并且在专制主义的牢笼中,坚持了律师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在万马齐喑的中国律师界,他和他的同道们,是多么难得而可贵!

上书请愿,是任何中国公民都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为什么要收回?如果中国公民连上书请愿的权利,也要横加干涉或予以剥夺,那么中国政府的政改白皮书以及各种文章文件中鼓吹的中国民主改革如何进步的说法,不是公然撒谎吗?

“11月4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对过来准备谈话的高律师宣布处理结果:因没有申报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的变更以及非法为非本事务所律师提供法律文书,律师事务所须停业整顿一年。”

首先没有经过听政就如此宣布处理结果,属于违法。没有听政,处理结果从何而来?那一定从长官意志中来,长官意志高于政策、高于法律,还会有司法公正吗,还会有所谓的社会主义民主吗?

其次,“因没有申报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的变更以及非法为非本事务所律师提供法律文书”,符合事实吗?

“据高律师讲述:律师事务所搬家后,所里的工作人员几次上司法局申请场所变更,但是官方始终不给办理,既不给受理手续,也不给拒绝受理的手续,现在却成了高律师的罪状!”

这里明显是政府机关违反法律,而其目的大有涉嫌罗织构陷的迹象。

“对于为非本所律师提供文书一事,高律师告诉记者:北京方面特意从广东番禺调来了高律师助手温海波会见郭飞熊的面见请求书。温律师提交给广 州警方的文书上只有温律师一个人的名字,但提交给北京市司法局的这份文书上明确出现了唐荆陵律师的名字,就变成了停业的第二个口实。但温律师在当局与其的 谈话中已经澄清非自己所为。唐荆陵律师也否认在上面签过名。那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广州市公安局添上去的,另一种可能就是北京市司法局添上去的。 ”这里究竟是谁如此阴险,设计陷害高智晟律师所呢?

事实很明显,因为中国良心律师高智晟,一直依法维权,是专制腐败势力嫉恨与恐惧的,而专制腐败势力,在中国社会,盘根错节,利害相关,所以往往互相勾连,官官相护,千方百计迫害维护民权的良心国民。

北京市司法局对高智晟律师的恐吓与对高智晟律师所的停业一年的处理,是强权欺压民权,是错误压制正义,是野蛮阻挡文明。

我们呼吁中国政府看清世界潮流,改正对高智晟律师事务所不公正的处理,停止目前种种压制民权、侵犯民权的错误做法,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专制走向民主,而眼前最要紧的是大陆中国政府自身亟需学习守法,培养一个责任政府最起码的好习惯。

发起人:燕鹏 唐元隽 赵昕 车宏年 李国涛 陈西 杨天水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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