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锋: 马英九拒绝国旗的悖论

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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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讯】近日在台北市举行的亚洲滑冰赛及亚洲青年柔道锦标赛,都发生国旗纠纷,那就是有关机构禁止观众携带国旗入场。身兼国民党主席和台北市市长的马英九与台北市政府拿出的三个主要理由是:一,这是奥运模式;二,只有遵守这个模式,台湾才能主办国际赛事而提高国际知名度;三,阻止国旗入场与台北市政府无关。其实这三个理由都站不住脚。

奥运未禁携带国旗入场

第一,奥运模式主要是“中华台北”的称号和以会旗代替国旗,但是即使不能挂台湾的中华民国国旗,也并没有说不能携带国旗入场。如果有这个规定,请拿出来。如果拿不出来,只能说是他们自创出来的,目的当然是讨好共产党。何况,所谓奥运模式的这个规定,是台湾十几种称号中最荒诞的一个,“中华台北”的“中华”是什么东西,能有人说清楚吗?台北与中华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是台北而不是台湾,台北市长马英九能解释吗?何况这是二十多年前订下来模式,那时台湾还没民主化,这个模式违背台湾民意,扭曲台湾主体意识,在台湾人民当家作主以后,应该运用各种方式寻求突破,马英九自己不做,不可阻止民众这样做而充当打手。

中国出名台湾当冤大头

第二,在台北国际赛事中,只能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旗而见不到台湾的中华民国国旗,请问这种知名度,见到的是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国旗呢?),还是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五星旗为证)的一部分呢?如果是后者,那是为人作嫁衣裳,这个知名度对台湾有害无利。只是不分青红皂白的要知名度,马英九何不学学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区,可以到处参加国台办批准下来的国际活动,岂不是知名度大增?最近香港特首曾荫权向国际社会推销基本上原地踏步的政改方案,在美国就见了副总统钱尼与国务卿莱斯,在英国见了首相布莱尔,马英九做了特首,相信机会更多。然而这种知名度越高,岂不是让国际社会更认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台湾出钱做冤大头,是马英九所乐见的?

捍卫宪法实为讨好中国

第三,马英九等统派人士常常拿出宪法来捍卫中华民国,似乎很大义凛然的样子,如今为何叶公好龙呢?且不说台北市政府出钱合办运动会而难脱干系,他们对有些机构禁止民众捍卫中华民国的努力而在践踏宪法居然熟视无睹,马英九还要出来辩护,这就不是普通“失职”那样简单了;不但表明以往所谓捍卫宪法、热爱中华民国的虚伪,而且另有所图的讨好共产党。

台北市在马英九领导下听任五星旗招展而没收台湾的国旗,可是国民党在台北县的选举中却提出要把台北县并入台北市,也就是要台北县与台北市一样“沦陷”,只能挂五星旗而去掉台湾主权;其他县市如果落到以马英九为首的国民党手里,也有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之虞。这是台湾选民所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问题还在于,五星旗这个“敌旗”在台湾横行无阻居然没有“王法”可以管,而打压自己国旗也没有什么法规可以阻止。政府应做出相应规定,以免一而再发生这些危害安全与丧权辱国的事件而一筹莫展。

要运动会,还是要国家主权,在二○○八年北京奥运会前会再次凸显,因为北京为统战会拉拢台湾,迫台湾以牺牲自己主权而有某种程度的参与,例如圣火过境却只有五星旗而不许出现台湾国旗,斯时统派会出来应和,有关运动员也会向政府施加压力,只要能参与奥运会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位,台湾与中华民国的“亡国”也在所不惜。政府有没有决心情愿不参加奥运会而避免丧权之辱?而运动员不顾大局以台湾省身份出席又该如何处置?鉴于连战、宋楚瑜公开投共与马英九拒绝国旗的教训,政府有必要制定措施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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