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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之耻 陈金宝强调凸显司法程序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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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十六日电)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长陈金宝今天于高雄市议会,对于检调侦办捷运民办公开六标案时,将市府都市发展局长吴孟德从关系人变为嫌疑人的程序,表示是“司法之耻”而被泛蓝市议员赶出议事厅。陈金宝强调,她的说法在于质疑检调程序,要凸显司法程序人权的问题。

陈金宝是在被赶出议事厅之后,对记者做上述的表示。

她强调,发表“司法、民主之耻”是有前、后文及内含,不是片面的说法。她关心的是司法程序正义的观念。

她表示尊重议员的质询,不过对于司法观点的问题,她认为可以理性辩论;一般是假设被告无罪的,如果被传讯当事人未被预知有其人权,迳被从关系人变为嫌疑人,过程违反程序正义,人权的空间何在呢?

陈金宝强调,她会讲司法之耻是在凸显程序人权的问题。

稍后,叶菊兰答复议员质询时,重新诠释陈金宝的说法。她说,陈金宝是在讲检调的程序问题,非对事件的内容及实体的错误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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