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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画侵权案 画家当庭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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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俊忠 孙友廉/台南报导〕生态摄影家林英典的生态照相作品,与插画家吴智贤作品极为相像,林某打民事官司控告吴某侵权、索偿70万元。2日近午,台南地院开庭,吴智贤当庭向法官秀出电脑绘图能力,法官请双方找专家鉴定双方作品有无差异,择期再开庭。

林某表示,他于十余年前拍摄的乌头翁、台湾长臂金龟照片,被吴某拿去绘制、张贴在网站上的图案几乎一模一样,有22个特征点完全吻合。

不否认曾参考照片

吴某不否认曾参考过林某的照片作品,但他强调,绝未复制林某作品,是大约7年前,他自己操作电脑绘图软体绘制而成,还比林某作品更精细,绝未侵害林某的著作权。

法官认同画家能力

吴某并在法官蔡雅惠要求下,当庭以自备的电脑绘制乌头翁与长臂金龟。法官勘验后认同吴某是位有绘图能力的画家。

但在吴某画图过程中,林某一再主张吴某虽是用画的,但却没有能力“从无到有”画出与他摄影作品相同的影像,证明吴某作品抄袭他的照片;吴某大声反驳每张艺术创作都不可能画出一模一样的影像,双方几度交锋,都被法官制止。

林某坚称吴某作品与他的照片有22个特征点完全吻合;吴某反驳说,特征点相符,那是林某个人看法,并未经过专业科学鉴定,他欢迎进行比对,自认作品绝对禁得起考验。

蔡雅惠最后裁示双方各找具有专业鉴定能力的学者或专家对彼此作品进行鉴定、比对,11月30日上午再开庭审理。

另案侵权官司 林英典二审胜诉

生态摄影家林英典控告插画家吴智贤作品侵权,昨天上午在台南地院开庭,另林英典获得多名生态研究者授权,控告快门开发公司制作动植物生态光碟引用摄影作品侵权求偿案,高等法院日前宣判也出现逆转,改判林英典胜诉,快门公司共需赔偿 167万多元。

快门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台湾动植物生态百科”光碟,原交由一家公司销售,遭恶意倒账后,转与皇统公司合作;皇统更改新包装、产品型录等重新上市,却遭人发觉一些蝴蝶、蜻蜓、青蛙、蛇类、松鼠,与水芹菜、青枫等等动植物照片,未经摄影者同意,已侵害著作权。

这些摄影照片包括台北市立师范学院自然科学教育学系副教授陈建志所拍的大红纹凤蝶等蝴蝶、省立博物馆动物组研究员林俊聪拍摄的高砂蛇等蛇、蛙类,以及担任林业试验所技工,公余开设野生动物研究室的叶文琪拍摄的金黄蜻蜓等 7人作品。

陈建志、林俊聪等 7人将相关债权让与林英典,由林英典向台北地院提出 2 172万元的民事求偿,不过一审认为林英典未通知被告已取得债权,依民法规定不生效力,进而判决林某败诉。

林英典不服,上诉高等法院,合议庭指出,诉状送达就已算通知,基于快门公司未取得陈建志等 7人同意,顶多仅得到制作幻灯片的授权,考量涉及侵权的摄影作品总计 335件,陈建志等人拍摄这些动植物生态,拍摄过程艰辛,进而判决快门公司需赔偿167万多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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