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总检察长卢铎解释新反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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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伊虎编译报道)澳洲总检察长卢铎6日称上周四在国会通过的新反恐法律虽然赋予执法部门更大的权力逮捕恐怖嫌疑犯,但只能在必要的场合才能运用。

澳新社消息,反恐法修改案意味着假如认为某人有恐怖行为意向,即使没有决定在何时或者何地发生恐怖行为,执法机关仍然可能检控该嫌疑人。据悉,该法案旨在防范针对澳洲的任何潜在恐怖威胁。

但卢铎认为即使在新法律条文下也没有逮捕任何人的必要性,“对任何人进行逮捕必须通过一系列严格的评判条件,不管怎样,假如发现存在潜在恐怖威胁的话,虽然并不清楚恐怖发生的确切时间地点,执法部门需要做出提前行动打击恐怖行为。”卢铎接受十号电视台采访时指出。

卢铎称任何形式的恐怖袭击总是会来的,但重要的是警方需要法律赋予的权力去防范恐怖袭击的发生。他拒绝回应上周绿党议员凯利所谓现有犯罪法律已经赋予警方足够的权力所以不需要新反恐法的说法,同时他表示之前不仅仅与澳洲国安部门和警方沟通过,还与联邦公众权力维护专员Damian Bugg一道评估新反恐法的必要性。

卢铎拒绝对国安部门发现新成立的由澳洲出生穆斯林移民组成的激进组织一事发表评论,他强调政府反恐是基于恐怖分子的行为,并不是针对他们的背景。

在上周政府大幅度改变行业雇佣关系法律后,媒体怀疑政府企图利用障眼法借反恐威胁转移公众对雇佣法的注意力。(大纪元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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