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维权者王洪民不幸病逝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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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讯】据《公民维权网》报导,公民维权自愿者王洪民先生不幸于2005年11月25日18时许在河南鹤壁病逝,《公民维权网》的也发布了《关于沉痛哀悼王洪民先生的讣告》。讣告内容如下:

公民维权自愿者王洪民先生,不幸于2005年11月25日18时许在河南鹤壁病逝,年仅41岁,噩耗传来,不胜哀痛!
洪民生于1964年9月11日,1982年在河南鹤壁矿务局八矿参加工作,1984年在鹤煤中专在职学习采煤专业,1987年毕业后到鹤壁矿务局铁运处工作,1992年结婚并育有一女。

1993年1月因病在鹤壁矿务局二院就治,疑是医疗事故导致高位截瘫,从此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十余年来,为了追究医院的责任和得到应有的赔偿,洪民一直在持续进行着司法诉讼,穷尽所有的救济渠道直至向最高法院申诉,但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济和公正,其间的艰难和辛酸无可言表。另外,此案也昭示了我们国家在医疗事故鉴定和处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

在自身艰难维权的过程中,洪民切身体会到公民权利的重要和不可或缺,并思考和寻求解决公民权利的缺失问题。2004年登陆《公民维权网》(www.gmwq.org)后即开始积极支持和参与公民维权行动,2005年又担任《矿业生产安全资讯网》(www.kgaq.org)的编辑,并用自己唯一能动的一个手指通过电脑发出了大量的维权资讯,同时,他还尽力帮助周围权益被侵害的公民,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建议,默默无闻的做了许多公民维权的基础工作。

洪民去世前每月的生活费仅2百余元,生活和孩子的教育都存在相当困难,但他并没有被生活击倒,仍顽强地拖着残疾之身关注民生,关注人权,直到11月21日我们仍能看到他的努力,令人感慨和悲伤。可以说,洪民的遭遇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当下中国普通公民的处境,而他的精神也昭示了我们国家的希望所在。

现在洪民虽逝,但他的精神不死!他的在天之灵必将陪伴我们继续前行,公民维权不止,洪民也必将不朽!

特此哀告。

《公民维权网》

2005年12月1日
附王洪民先生家人的联系方式,请致哀。
王洪民先生的妻子:王果枝 0392-2916451 母亲:张巧月 0392-2814285(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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