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就农民问题致人大及政府

徐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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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讯】南京民运人士徐水良提请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及中国政府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关注中国农民问题,并认真考虑修改和制订必要的法律。

他指出,这些年来,农村民变烽起,动辄发生几千人几万人的骚乱,其规模和数量都远远超过城市地区。其产生原因,主要是一党专制的专制制度,及这种制度所造成的各种问题:如政府的腐败,对农民任意的、极为粗暴的掠夺、剥削和欺压,农民受到种种不平等不公正待遇,等等。中国农村已成为不满情绪最强烈,产生动乱的可能性最大的地区。

中国农村户口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的状况如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命运。

徐水良指出,农民是中国社会中最贫苦、最悲惨的群体,合作化以后及到改革开放前,失去了自由和土地的中国农民、中国粮食的生产者,却因为缺少或被夺走了粮食而不断被饿死,历年饿死人的总数达几千万。农民始终被置于二等、三等、四等公民的地位。

徐水良希望九届人大及中国政府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严厉惩处农村地区的贪官污吏,严禁他们在国家法律规定之外收取各种苛捐杂税和不合理费用,严禁各级政府部门及官员以种种名目对农民进行掠夺、盘剥和敲诈勒索,禁止动用员警和武装力量为他们下农村强行收取苛捐杂税和不合理费用,包括非法设置各种关卡。

2、严惩非法捆绑、拘禁、吊打、辱骂、欺压和任意处罚农民,任意搬走农民农具、家俱乃至拆毁住房的农村干部、政府官员及公安警察、司法执法人员。严禁采用粗暴野蛮手段对农民执行所谓法律和政策。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也应停止采用过去任意使用暴力手段加以镇压的习惯做法,而应采用对话、协商等较为合理、理性的方式加以解决。

3、违反迁徒、居住自由等原则的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农业社会和城市工业社会这种二元社会的人为划分,是阻碍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巨大障碍,是与现代社会完全的相违背的,不清除解放后中国大陆的这种二元社会的人为划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便是不可能的。中国所有公民,包括工人和农民,法律上一律平等,都应享有同样的居住、生活、教育、文化、政治、经济、就业、劳动等等平等权利,废除不合理的户籍制度。

4、城市中的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应享有普通职工的同等权利。在工作、待遇、福利、教育及其它方面一律平等,包括建立和参加独立工会及企业管理方面的平等权利。

5、完善农村村级选举,禁止由上级部门或同级党支部违反选举法任命村干部或包办选举的做法,禁止任意剥夺农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由上级和党支部强行指定候选人,用营私舞弊,采取上门收选票等违反秘密投票原则的方法和其他违法方式控制选举的做法。

6、尽快实行乡、镇级和县级自由的直接选举,以自由、公正的竞选方式组织乡镇和县级政府。

7、村级和乡镇级实行财务公开,以有效防止贪污及经济腐败行为。

8、允许农民自由建立或参加自己的独立农会和独立农业工会,以有效地代表农民并保护农民自己的利益。这也是农民应有的权利。

9、政府应采取强有力的服务性措施,为农村教育、文化、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尤其是提高农民的教育、文化、科技水平,大大增加教育方面的投入。

10、在县级以至乡镇级建立非赢利的法律救助机构,义务或低价为农民服务,如平反冤假错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贫苦农民打赢官司,提高农民的法律水平等等。

(1998年1月于南京,载《北京之春》1998年4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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