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衍生性金融商品财报地雷 严加控管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丽珠╱台北报导〕在大腾、宇诠相继爆发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造成钜额损失后,加上因应明年财务会计准则第34号公报上路,台湾金管会对于银行办理衍生性商品展开将严格管控,未来银行不得利用金融衍生性商品递延、隐藏损失或虚报、提前认列收入,帮助客户粉饰或操纵财务报表行为,而且还要银行在交易契约及网站提供利率及部位价值资讯,以协助客户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维护交易的公平性。

财务会计准则第34号公报将在明年上路,对于金融商品的会计处理准则有许多规定,包括增列金融商品未实现收益及损失,都必须列帐,为了因应34号公报的实施,金管会开始要求强化银行风险管理制度,并基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立场,昨日发布修正“银行办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业务应注意事项”,增加银行办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业务所应采行的风险控管措施、加强衍生性金融商品客户权益保障、强化结构型商品风险揭露等。

在银行的风险控管措施方面,明定银行应设立独立于交易部门以外的风险管理单位,并定期向高阶管理阶层报告部位风险及评价损益﹔若为交易部位者,应以即时或每日市价评估为原则;若为银行本身业务需要办理的避险性交易者,至少每月评估1次。

并明定银行不得利用金融衍生性商品递延、隐藏损失或虚报、提前认列收入等或帮助客户递延、隐藏损失或虚报、提前认列收入等粉饰或操纵财务报表行为。

在加强客户权益保障部分,明定银行办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业务的推广文宣,应公正、不误导客户,并订定向客户交付商品说明书及风险预告书的作业程序,对于机构投资人以外之对象,应由客户声明银行已派专人解说,且在各项产品说明书上签具确认。

至于结构型商品风险揭露部分,银行必须在交易契约与其网站提供具完整性、正确性及即时性的商品资讯,协助客户作出正确投资决策方式﹔而且银行办理股权连结结构型商品业务,不得有内部人员交易的情事发生。

不过,金管会也说,倘若银行办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如为金融同业时,因考量其专业性,可以不提供风险预告书给交易对手。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