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政论家评反分裂法将使台湾丧失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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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志远纽约二十三日专电)纽约地区政治评论家林保华今天发表专文,批评中国反分裂法“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在台湾的翻版”,如果反分裂法这个中国的法律可以用于台湾,其它中国法律也将一体适用,“这样不但台湾失去自己的司法管辖权,也失掉了国家的主权。”

笔名“凌锋”的林保华分析香港人反对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原因,最主要的是担心,将中国的法律推行到香港,例如:有关在中国被禁止的组织、在香港的从属组织也都可能被禁止。这样,在中国大陆的任何罪名也适用于香港。

其次,将“煽动”、“叛国”、“颠覆”与“非法披露国家机密”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罪名加诸于香港,等于香港也可以“以言入罪”而丧失言论等自由。

林保华推论,根据同样的道理,对于何谓“分裂”,中国自有它的一套解释,而中国的“人治”特色及政治对司法的干预,可以将“分裂”的罪名随意加到台湾人的头上。“当然,更可以加到自己的同胞身上,甚至作为内部权力斗争的工具。”

因此,如果反分裂法这个中国的法律可以用于台湾,其它中国法律当然也一样可以用于台湾,“这样不但台湾失去自己的司法管辖权,也失掉了国家的主权。”

林保华提醒台湾当局要认真因应,否则中国如果通过反分裂法,在中国的台湾商人、学生,及因为各种理由而身在中国的台湾人,例如游客,不分蓝绿,都可能被指为违反反分裂法而治罪。

林保华进一步指出,不但如此,亚洲的一些小国家慑于中国的压力,也可能将正好在它们那里的台湾人,根据中国的法律与要求将他们引渡到中国。

他说,即使不在中国国内违反中国的法律,它也可以根据他人在域外的表现定罪,这就是二十三条立法中的所谓“域外效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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