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159) 如婚姻有变异 何时申请I-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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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email protected]

问题一百五十九﹕我是2004年12月15日同美国公民丈夫一起面试拿到有条件的绿卡﹐但自从过完圣诞节后﹐他说他爱上了另一个姑娘﹐现在我怀疑他很久就与那位姑娘有关系了。他提出离婚﹐这时我该怎么办﹖

解答﹕你应该申请I-751豁免。具体什么时候申请美国各地的处理方法都不十分统一。有的地方需要离婚成最终结果后才能申请﹐当然不能超第一次面试后的两年。有的地方可以在开始离婚程序(婚姻不太可能挽回了)就可以开始了。另外有的地区可以在一有虐待行为后就可以申请I-751了。具体谁作为离婚原告是没有关系的。

就这个问题﹐我想告诉大家最近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澄清了一下在报I-751时有分居或离婚的情形﹐虽然不包括所有情形﹐但仍有所帮助的。其他中心也可以使用这个原则﹕

1。 如果在I-751应申请时(90天窗口期间)夫妻双方己经离婚﹐这时外国人配偶要报I-751豁免﹔

2。 如果窗口期间双方申请了联合申请﹐但

(1) 在I-751作出决定之前﹐双方分居了。外国人配偶要用信函通知服务中
心﹐这时中心就会将申请转到当地移民局进行面试﹔

(2) 如果在I-751作出决定之前﹐双方离婚了。外国人配偶应申请一个新的I-751﹐这次是豁免﹐再交一次申请费﹐并要求撤回原来的联合申请。

3。 如果在申请I-751的窗口时﹐双方已经分居了﹐外国人配偶要单独申请豁免﹐移民中心会将申请转到当地移民局去面试﹔

(1)当最终在I-751等待时离婚了﹐外国人配偶要报上一个新的I-751﹐再交申请费﹐并将以前申请的豁免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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