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最幸福?! 官匪阴影下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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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去年底在中国大陆一个权威机构曾经作出这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社会调查:问什么人在当今社会生活感到最幸福?答案是:中国农民感到最幸福。答案一出,便被群起而攻之,攻击这个歪理邪说的倒不是广大的农民而是城市各行各业的人士,老农无不惊讶、讥讽的说:“哦,原来俺们是最幸福的人呀”?!而描述当今农民生活真实的、遭到当局查禁的《中国农民调查》一书,字字血,行行泪。

在21世纪发生在辽宁省建平县青峰山乡赵家店村的赵家店共产党官商、黑社会勾结对村民土地的强征暴敛,把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赶走,一贫如洗,剥夺他们的生存权。走投无路的村们进京上访十六次,去省三十三次,去市六十三次,犯法违法的人仍逍遥法外。看看农村共党干部的所作所为,您就会明白为啥共产盛世叫屈的人那样多了。

12年间250亩地“蒸发”土地补偿款肥私

村民说:92年我们赵家店村组有耕地450余亩,人口298人,人均土地面积1.5亩。到2004年有耕地不足200余亩,人口360人,人均土地面积不足0.6亩。在这十余年中,先后有250余亩耕地被征占。绝大部分土地都是乡、村违背国家的方针政策、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暗箱操作,剥夺了我们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我们村民一再要求“村务公开”可村干不召开群众会议,不同群众商议,私下里用地方交易签署合同的方式出卖了村里土地,他们以低价山售,再转手倒卖,从中谋取暴利。所收入极少的土地补偿费,也被他们巧立名目,挥霍一空,老百姓根本就没有得到补偿。

村干制作假合同欺骗村民

村民反映:2003年我们为了讨回应该属于我们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几经上访,他们不得不将做了手脚的土地合同公开几份,通过假合同,我们从中查出了24万余元的土地补偿费被乡、村组挪用和贪占,只追回18万余元发放给群众。

可是250没亩地,如果按一亩一万元计算,那也是250万元那!何况土地年年增值到底卖了多少钱呢?这些钱哪去了?我们的合理补偿款哪去了?

被变卖了土地的农民如是说

我们认为:卖地的事情是大事。应该有透明度。地已经卖出无法要回。当村、乡政府没有权力转卖我们的土地,土地是集体所有,应将93年征用的30余亩耕地转卖的所得归还给村民;向群众公开全部出售的土地合同,要求明确被征地块、征占面积、被征时间、金额、上级的批复等;按照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足额地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清缴到位,让群众及时得到补偿和安置;要求重新签暑或修改未经群众同意的不合理地,非法的合同和协定、以便澄清合同上面积少,实际占地多的问题;对查出有贪污和挪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责任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混乱的村务账目,村干一笔烂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纽织法的规定,财务事项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可是我们村、组长期以来.从没按规定公开过财务账目,每当村民要求看财务账目,村干说:“群众没有这个权力,帐没啦,让耗子吃啦,失火烧啦”。没有监督,造成了村、组财务帐的混乱。当我们仍然要求彻底清查我们村、组的财务账目。

我们要求是:清查93年至2004年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复印成账单,以供群众审查和监督;对于做假账、毁帐、贪污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村民心里有本账,清清楚楚的。

3000万干部挥霍农人为40元自杀

乡干徐国平、张汉卿等人90年—95年近六年的时间里,贪污、挥霍、浪费掉青峰山人民血汗3000多万元,在县城盖高楼,有大小车辆13台,每往返于县城与青峰山之间,为数几个人服务,一年得用多少钱?这是与青峰山人民的实际收极不相附的。而农民谢景堂,95春分地时因40元钱交不起,而服毒自杀。

村民笔笔账目心中有数

在一份写给中央的检举信中写到:1994年徐国平利用二年铁矿铁粉款340万元,做个人买卖,从鞍钢转到凌钢加工成钢管,一次赔款90万元,下在乡财政账上,剩余部分和市地土局在本乡石脑合办石材加工厂,时间不久,由于亏损而停业,市土地局抽回一百万元投资,不但没承担赔款,徐国平还用青峰山一家的钱付出利息35000元,再剩下的钱,仍由徐国平越权支配批给派出所18万元,计生办18万元,土地所20万元,果树站15万元,矿产办13万元,最后剩下在乡财政账上。

张汉卿1992年6月任副村长主管乡工业期间,利用手中权利,从乡大杖子矿支出4万元现金,买了4台金城100摩托车,实给大杖子矿邱广一台,工业站站长曹振清一台,会计商清一台,钱归已有。

1992年张汉卿主管乡工业时,与矿产办主任杨望山,从大杖子矿支款做买卖,说从阜新往广东运麻脑石,半个月后回来说,赔了4万元,下在矿产办账上,其实两人分了。

1993年秋张汉卿伙同杨望山以着装为名,去赤峰买皮大衣、皮裤等,几个人分了,花款1万多元。

1994年杨望山无故打坏县矿工人陈真(重伤害),张汉卿签批单据,从乡财政支款5.6万元,赔陈真私了。

张汉鲫与杨望山利用手中权利,自1992年至1993年多报饭费和其他单据3万元多元。

1995年张汉卿任正乡长期间,各单位按插亲信,最典型的是孤家村,村长潘文林,贪占集体财产,群众意见纷纷导致1995年下红帽子组土地分不下去,100多亩地一年没种,群众损失6—7万元。

九五年张汉卿任正乡长期间,大杖子村民耿树才打坏了人轻伤害,法院让他赔损失,不知是啥关系,张汉卿让村民组拿钱包赔现金又是从大杖子矿支取的5000元。

刘子连自从任地所长以来,全乡受害者在95%以上,91年,92年连打两次房身,收款没有标准。凡要求批房身的得首先送500元至1000元现金,钱到位就批房身,不开单据不下帐,这些年刘子连的非法收该有多少?

村长成海(外号:成霸天)抢占耕地建房引发暴力冲突

国家规定在耕地上不可以搭建住房。2003年村长成海为了达到在我们组耕建房的目的,强行在我们组耕地搞开发,群众百分之九十不同意,没能达到其目的,于是又强迫群众在耕地上栽树,我们为了保护住自己的耕地不受侵犯,投入万余元将树栽上。事隔两日,成海的亲属王学、将我们己栽好的树当着群众面拔掉,强行建房,气焰十分嚣张。

我们找到村里、乡里要求对拨树人给以严肃处理,可是乡、村干部置之不理,反而让群众继续修树盘,群众对此事不服,拒修树盘。村长成海找来了副乡长于彩学和乡派出所干警五名,在修树盘现场,对拒修树盘的村民拳打脚踢,并往车上抓人。群众跟他们评理,他们不但不听、反而下令警察殴打百姓,村民刘淑阁、张洪清、周素芝等多人殴打致伤。后来在过路记者的干预下,他们不得不停手、仓惶离去。可见在他们心中,哪有什么百姓,哪有什么人权,这一殴打群众事件至今也末解决。村长违反国家规定耕地建房,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带来恶果,村民争相效仿。

黑社会介入村干警匪一家

2003年7月25日外组村民王学在我组抡占耕地建房,群众不同意,其内弟于跃河以黑社会头子的身份出现,那天开来四台包车,十多台摩托车,从中下来60多人,他们有持弹簧刀的,持镐把的,群众发现不好,就有人及时报了青峰山乡派出所,在黑社会头子于跃和的大声赫令下,这些土匪对群众大打出手,场面极端恐怖,当场有10多人被镐把打伤、被刀捅伤,对我组群众大打出手,场面极为恐怖,当场打伤群众数人。青峰山乡司法所所长高伟华还扬言,我就是玩法的,我今天来就是代表政府来的,谁告诉你们不要拦者,你们不听。这些土匪在临走时还扬言,如果不服,下次就整死几个。

我们打了110电话报警,可是警察迟迟未到,等到歹徒离去后,警察才到达现场。在现场草草问了几句就走人了。可见黑势力的强大。

黑社会的保护伞

在这以后我们村连续发生了两起黑势力殴打老百姓事件,其中一起更为严重,动用了枪支,向老百姓开枪,打伤多人。我们认为光天化日之下,黑势力这样倡狂,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也证明了在我们有关部门存在着庇护黑社会势力,充当黑势力的保护伞。

我们要求尽快解决,严惩打人凶手。建平县还有没能公道,光天化日之下,黑社会势力如此倡狂,并且还是在拿着人民血汗钱的干部指使下,殴打老百姓。难道法律对他们就没用吗?难道法律就是给遵纪守法的百姓用的吗?

高伟华作为青峰山乡司法所所长他的行为已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94条之规定,对犯本罪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高伟华的所作所为,在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百姓的心中十分恐惧,我们现在不敢外出,天不黑就关门,过的是恐惧生活,时时都有不祥预兆之念。黑社后不锄,我们没有安宁的日子。(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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