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会领袖作证联合国呼求公义 (一)

酷刑折磨用具和劳教产品首次展示

刘先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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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讯】 我叫刘先枝,1971年出生于湖北天门。

我个人因信仰耶稣的缘故,曾三次被捕.先后被劳教达6年.

在2001年5月27日下午,龚老师到我们专刊组,他告诉我们说,在离我们不远的一个家庭已经出事了。并且说李英姊妹、夷传福弟兄、董道来弟兄、肖艳丽姊妹、余忠菊姊妹,还有接待家庭刘红华姊妹、龙峰弟兄、马玉琴姊妹都被抓了。一听到这个消息,我们赶紧收拾、转移有关东西。一直忙到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龚老师、李应平姊妹和我在一个接待家庭。我和李应平姊妹刚刚躺下休息,就听到外面有砸窗户并且踢门捶门的声音。我们赶紧把衣服穿好坐起来,又听到龚老师在门外小声说:“快点起来走!”我们才知道情况不好,赶紧跑出去到后院,跑到那个后院子里面,看到院外灯光都朝屋里射。龚老师就往那个院墙上爬,想爬上院墙跳下去。我和李应平姊妹赶紧帮龚老师爬上院墙。看见跳下去也没有路可走。他就赶紧跳下来。跳下来的时候,正好一个铁钩挂住他的鼻子,直挂得流血。由于当时形势迫人,他转身就带着我们就朝楼上跑,他在前面跑,我们两个在后面跑。我跟李应平姊妹两个刚一跑上楼顶的平台,那些破门而入的武警就追上来了,还有那些武警们攀着绳子(在楼房外面攀着绳子)上了楼房顶的平台。龚老师当时都跳到邻居的平顶上去了,他们也似乎看到一个黑影闪过去了,但因我和李应平姊妹两个站在那个地方,那一班人都围过来了,把我和李应平姊妹反扭着押下楼梯。押到楼梯下的时候就把我们两只手都反着放在背后,并把我们的手放在背后这样扭住,用手把我们的头向这样押住押下楼梯。一下楼,摄影机给我们摄影,并且在屋里到处乱摄影,还有好些人都在翻箱倒柜,找着我们的好多《华南专刊》,还有我们的《圣经》。甚至他们说还有好多现金(弟兄姊妹们奉献的),那些金银首饰都放在那家里,他们都抢走了。抢走之后,就把我和李应平姊妹带到车上。上车的时候,李应平姊妹说:“信个耶稣又没干什么坏事,还造成这么大的声势(因为我们当时看到抓我们的人就有六七十人,好多人,连武警带公安人,所以把我们押上了车之后,李应平说了一句这样的话)。”当时车上一个人就打了她两巴掌。因为李应平姊妹胃不舒服,打嗝的时候,车上的人以为她在祷告,说:“死都临头了,还祷告?”所以,当时被抓了坐在车上,我们都担心龚老师的安危。我在想,自从跟从了主耶稣,像挨打呀,被人讥笑呀,甚至坐牢都几乎成了我们教会的家常便饭。不知道这次被抓了,将会是怎样。看他们收我们那么多《华南专刊》,收那么多东西,心里很担心。我们坐在车上一直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有一个人跑来说:“妈的!还是让他跑掉了。”我们一听这话,都知道是指龚老师说的。我们心里才踏实下来,才知道龚老师没有被他们抓住。

当时就把我们押到了钟祥市公安培训中心。一进院内,就把我和李应平分开审问,隔离受审。李应平姊妹在院子里面,我被带到了一间卧室,那卧室里面有四张床,有七八个男的(那些男的都是钟祥市每一个镇上派出所的人,每个派出所的所长,但是我们不知他们叫什么名字)。把我带到那个卧室里面,他们就坐在床上,让我站在他们中间,一个人到我身上乱摸,当时我吓得大叫一声。那个人顺手打我一巴掌“叫你叫!”从我身上搜出了一块手表和一支自动铅笔。随着就问我叫什么,是什么地方的人?我就说了个假的。紧接着就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我是信耶稣的。一个很胖的男的过来踢我一脚说:“你还蛮光荣!不信共产党信外国人的神,为洋教卖力。”说了之后,又问我说:“你今晚是不是跟龚大力在一起,他跑到哪里去了?”当时我没有吭声,他们就打我。打我之后,又问我说:“信耶稣有什么好处?跟着龚大力有什么划得来的?你看你们穿没有穿,玩没有玩。”并且说:“你和龚大力是什么关系?”我说:“我们是师生关系,因为他信主的年代长,是我们的老师。”当时,他又问:“你跟他上过几次床?”当时我很恼火,我觉得他们这样的问话,对我们一个信耶稣的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羞辱。所以我很恼火,我说:“一次也没有。”当时,一个人上来踢我,说:“你在劳教所的时候龚大力还亲自去看过你,那他怪喜欢你嘛?你还没跟他上过床?”并且说:“你今天晚上跟他在一起去搞什么的?”当时我就说:“我们是信耶稣,宗教信仰自由。”并且他把《华南专刊》拿了一本,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说:“你还怪行嘛,还会写文章嘛,还在写稿子嘛,是不是龚大力叫你写的?”我说:“我自己想写。”当时他们就骂我说:“今天不给你点颜色看看,我看你是不会老实交待的。”当时一个人上来就把我踢倒在地,踢倒之后,一个人踩在我的腿上,还有人就给我把脚镣戴上了,双脚都戴上了脚镣。那个脚镣有几十斤重,当时我是赤着脚,戴上之后,叫我在他们中间来回地走动。每当我走一步的时候,他们有几个人拿着那晾衣服的钢衣架,就打我的踝子骨,打我的脚指头,一直打的踝子骨和脚指头,打得全是乌紫,就打这个地方和这个地方,全乌紫乌紫的。打了之后,还嫌我走慢了,叫我快走,就有双手在我的身后突然地把我猛一推,当时我跌跌撞撞的往前迈一步时候,后面又有一双大脚就踏着我的脚镣,我当时就猛一参就扑倒地上,往前一参就扑倒在地上了。扑在地上之后,其中有一个人就说:“你还想装死卖活!”硬起来叫我在他们中间走,当我慢慢爬起来的时候,他们又来回在我后面踩我的脚镣把我往前推。把我往前推,我没有防备的时候一下子就碰到墙上了,他们就顺便抓住我的头发往上墙上硬碰,就这样,几个来回之后,我的脚腕这个地方,就是脚脖这个地方,前后脚脖全部被脚镣磨破了。磨破了之后就流血,那个脚镣在破皮的这个肉上磨去擦来,碰来撞去,当时我疼的挪不动半步。我挪不动的时候,躺在地下,就过来两个又高又胖的男人,他们两个一边一个,两个人一人一只手抓住我这两肩的衣服,硬把我提起来,加快脚步地叫我往前走,所以我整个下身就在地上拖过来扫过去,把那一趟地呀,就拖干净了,拖过来扫过去,脚镣在我这一双脚脖上,就越发碰撞得厉害,越发磨擦得厉害。当时我就疼的受不了。血还在流,因为我看到我拖来拖去房间的这一条路上,血都一滴一滴的流在上面,疼得我再也走不动了。当时他们又猛地把我一甩,一甩我就无力地躺在地上,我只感觉到疼痛钻心难忍。又一个个子蛮高的人,穿着皮鞋就硬碾我的手,在我手上面使劲地碾,使劲地踩。十指钻心疼痛,疼得我喊叫起来了。我喊的时候,他们拿袜子堵在我的嘴里面。疼得钻心的时候,觉得天地都昏暗了一样。那个人还边踩边骂,说:“你想找死,没这么便宜。”他们当时就在笑,并且还逼问我,说:“你到底跟龚圣亮上过几次床,发生过几次性关系?”当时我心里疼痛难忍,但是我想不通,为什么他们抓住我们这信耶稣的不问关于信仰和传福音的事,偏要问这些与信仰、传福音无关的事。他们难道就不晓得一个信耶稣的人做这些事是得罪神的,不知他们要问这个问题究竟目的是什么?当时,一直这样来回到天亮,整整一夜。天亮了,他们有的去吃饭去了,有的睡觉了,留下李志祥一个人在那里审问我。他审我的时候,他说:“我们不是要抓你,我们要抓的是龚圣亮,你们是受骗了,抓住龚圣亮了那才要枪毙他,只要你跟我们配合,你想回家马上送你回家,并且还跟你找工作。你们这几个人又翻不起天来。你信主到现在已经抓了几次了,还劳教过了,还想把你下辈子都赔上,跟着龚圣亮划不来。”并且又伸出手,把我的衣服拉拉扯扯,说:“你看,你看你这衣服颜色没得个颜色,样款没得个样款,像七八十岁的老婆婆穿的,你跟着龚圣亮有什么划得来?”说了之后,还是叫我交待,叫我交待说与龚老师有性关系。说:“你说了,不叫你负责,不关你的事,责任一切由龚圣亮来负。”当时我想到龚老师还正在福音的战场上,还在奔波,还在为弟兄姊妹们,还在他们中间坚固他们。然而,这里的人却说要抓他,并且抓到了枪毙他。我的心当时就特别难受,特别难受。他说:“你不说,有人会说的,并且这些证据我们都已经掌握了,你不交待清楚试试看。上面有政策,上面下达的有文件,对你们只管打,只管往死里打,打死了也活该,你告状也告不赢,也没得个地方告状,把你打死了拖出去埋了,神不知鬼不觉的。”说了这些话,(李志祥是什么人物?李志祥是钟祥市胡集派出所的所长。)李志祥一个人审我,我觉得我只是信耶稣、传福音,他们所说与龚老师有性关系,这不是事实的事,我无法回答他们。当时他就伸出两只手,抓住我耳朵两边的头发全部把整个人提起来,提的高高的,吊起来了。我当时的心跳加速,头昏眼花的,全身就冒虚汗。他又把我猛的往地下一甩,甩下去又再一次把我提起来,提起来再把我甩下去,几个回合,最后把我甩倒在地,我就昏过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李志祥叫我站起来,站直。站直之后叫我抬起头来看着他,问:“你说不说?别人李应平都说了。”其实我就听见隔壁受审的李应平传来阵阵揪心的哭声,我知道肯定是把她打得很厉害,我一直就没说什么。
他们端来两碗稀饭,喊李应平过来,叫我们两个人一起吃。当时,我们怎么能吃得下去饭啦,一双脚乌肿得还在滴血,并且一夜的折腾。想到他们所说的那些话,坐在那里,我看看李应平,李应平看看我。我们心里,只是用眼神互相的坚固。我们都没有吃饭。他们说:“你们不吃饭就是抗拒,不吃饭就是跟我们作对。”我们说:“打到这个地步,真的吃不进饭。”

当时又把我们分开。李志祥一个人还是要我交待与龚老师有性关系。一直到晚饭前的时候,刘从政进来。刘从政一进来看见我那个模样,因为我正好一天一夜一口水也没有喝,也不准上厕所,加上又是月经期。刘从政看见了就说:“你不与我们配合憋死你,你不承认与龚圣亮有性关系,难道你还是处女呀?要不让我试试我就知道了。”当时,李志祥就发出一阵淫笑声。我就祷告主说:“主啊,你与我同在。”虽然我被打成这个样子,但更害怕他们作那些非礼的事。当时,刘从政进来阴笑着说:“没想到我们姓刘的家里还出你这样一个丢脸的人。”刘从政用软方法劝说:“像这个时代哪个年轻人像你们这样?别人可以上歌舞厅,可以在外面潇潇洒洒,你为了什么呀?”当时被折磨得我坐在那里也支撑不下来了。因为没有办法再继续提审了。所以刘从政就叫提审的把我送到钟祥市拘留所。

送进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拘留所的干部上下打量着我,感到蛮诧异,他又望望送我进去的人,送我进去的那人说:“没事,没事的,她在这住几天,我们就把她带走的。”所以,拘留所干部送我进号室去的时候,他就暗暗地问我:“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怎么被打成这样的。”我说:“我是信耶稣的。”那个干部就自己自言自语的说:“怎么这几天送进来几个信耶稣,都打得不像样子?”等我一进号室,就看见肖艳丽姊妹、余中菊姊妹、刘红华姊妹、马玉琴姊妹,还有两个姊妹,她们都在里面,她们一看我,头发蓬松,满脸都是青紫的,浑身糊得脏兮兮的,看我的脚穿男式的拖鞋,只穿进去了一半,还有一半露在外面穿不进去,她们都难过地哭起来了,赶紧把我扶到铺板上,给我擦伤,给我洗。那个管理女号室的拘留所的干部,看见我成天躺在铺板上,因为我实在是不能动弹,所以他们叫提审我的人带我去医院挂针。把我带到钟祥市公安局法医监定中心,一连挂了三天。挂针时护士问我的伤情,他们就抢着支支唔唔地回答。在挂针的时候我听见,带我去的那两个人说:“还有一个比她更惨,是打得昏死过去了抢救过来的。”一连这几天,号室的姊妹们也轮流提审。肖艳丽姊妹和马玉琴姊妹中途转走了;刘红华姊妹也说被打怕了,每次出去进来,身上都满了电棍烙烤的血泡;惟有余中菊姊妹这些天没有提审。

直到6月8号的早晨,李志祥和向所长来提审我,把我带到首次提审的地方。当时经过一个房间,我看见一个接待家庭的哥哥跪在地下,赤着双脚,抱着头边哭边喊,几个穿便衣的人拿着皮带不住地抽他,我的心就更加地寒颤。把我带进了卧室之后,向所长和李志祥一再问我与龚老师性关系的事并且给我做了好多思想工作,说:“现在你们教会已经完蛋了,许多重要的人都被抓了,并且都把好多事情都交待了。还说李应平也已经承认她与龚圣亮有性关系了,连李英、肖艳丽都说龚圣亮有这事;孟喜存恨龚圣亮恨得要死,还要我们帮他伸冤呢,未必你是个猪脑袋,什么时候了,还不为自己想想。”做了一天的思想工作,晚上不准我睡觉,连眼皮也不准眨一下。到了第二天早晨,向所长见我没有说话的表情,恼火地踢了我两脚,并且又给我戴上了脚镣。李志祥说:“难道你比肖艳丽、李英还要硬?还要五天五夜,还要八天八夜?你不说、不交待清楚就打死你!”在他们的威胁下,我的心真的是很害怕。李志祥把刚充好的电棒朝我的头上面,烙到这个地方,狠烙,并且又用电棒烙我的胸部,烙我的殿部。电棍每烙一下,疼得我用手去护,他们就用电棍打我的手。并且李志祥自己亲自上前,把我的衣领抓住了,最后把我的衣服一扯,扯开了,用电棍朝我的胸部里面触,还不罢休。当时,就扯开了我的胸罩,使劲地一拉把我的胸罩也拉开了。出于一种女性的本能吧,我赶紧用双手拚命地把胸部摀住。他就用电棍烙我的手,并且直到手上都烙起泡。我在地上乱滚乱叫。一直把我逼到墙角,我心里好害怕。并且还用脚踩我的脚指头,踩我的头。当时我都几乎是半昏迷的状态,由于前一次提审,心灵和身体上的摧残、折磨,再经不住他们这样的拳打脚踢了。这个时候李志祥和姓向的所长硬拉着我的手在一张不知写着什么内容的材料纸上让我按印,签名字按印。按印之后,李志祥又骂我:“龚圣亮又不是你爹,又不是你妈,那么保他干什么呀?他都把你出卖了,你签个字按个印了,你的主还会要你的,我们也可以交差,也没有你的事。”从他们的话语当中,我知道他们的计谋得逞,我的心比电棒击打还要难受。我想起龚老师这些年间为了见证主的福音,日日夜夜、昼夜不停地操劳奔波,想到这些的时候,好恨自己无奈又无能。当时硬逼着我,把我的手按到上面签了之后,当天,就已是10月9号晚上,已经很晚了,他们都要休息,我说:“我进拘留所去休息。”他们说:“就在这床上睡。”因为里面有三张床,他们一人睡一张,让我睡的那张床紧挨着他们的床,他们穿个三角短裤,上下都没穿衣服,就只穿个三角裤,在那里走来走去。我站在床边还是不动,他们就把我往床上一推,说:“就在这个床上睡。”并且把我的双脚用脚镣镣好铐在床腿上。那一夜,我一直不敢合眼,因为我很害怕他们做非礼之事。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他们把我送到了荆门市虎牙关看守所。我正进去签字的时候,看见向凤平也进来签字。当时,向凤平手上的伤和脚上的伤还清晰可见。把我关进了四号室,向凤平关进了五号室。关进号室之后,本来号室里面的号长准备叫我走过场(打人)的,但她们一看到我脸上、手上、脚上都是伤,并且脚还在滴血,因为那伤口挪动一下,使一下劲那伤口就裂开了,就滴血,所以他们就没打我。号室里面有魏开琴姊妹是在前半个月被抓进去的,她就赶紧把她的衣服拿来叫我换洗一下。我换洗的时候,那些号友们看见我身上紫一块青一块的,并且还有电棒烤烙的泡,她们都说:“现在还有什么法律呀!信个耶稣有什么大不了的就打成这个样子。”结果我和魏开琴姊妹每天都可以在一起谈论主的话语,在一起祷告。在七月头,她签了个监视拘留证,就给她转地方了。

七月中旬,有一天,李志祥又到看守所来提审我。当时在审讯室里面,他还没问我什么,我还没回答什么的时候,他就在一张材料纸上就在写,不知道写什么。后来,又要我到上面签字按押,然后几分钟就走了。

到七月中旬,他们钟祥市公安局来给我下逮捕证,刘从政——就是钟祥市宗教科的科长也来了。他问我有什么想法,我说:“反正信耶稣是不后悔的!只是你们的手段很卑鄙,但是你们要负法律责任,负当负的法律责任。”

到了七月底(八月头),钟祥市检察院的又来提检审。在这段时间,提审人对我进行的刑讯,并且我没有说的话和我不知道的话,他们作为是记录的口供,其实都是假的。所以我想这次提检审的时候,我还要把这事情要说清。提审的检察官说:“你在公安局面前的口供属不属实?”我说:“全不属实。那都是他们自己编写的,我根本看都没看过,他们就抓住我的手按手印。”当时,那个检察官都笑得直摆头。好像觉得我们太不懂法,好像也意味着你们这事也是早已计划策谋好了的。

到了9月份,自从关到看守所里面了,上面(就是提审我们的专案组)对看守所里有规定,不准我们与家人联系,一直是封闭的。所以我们在里面什么都没有,衣服、被子、日用品什么都没有。并且身体和心灵都特别地受煎熬。9月份期间,曹红梅姊妹、徐福明弟兄,还有龚邦坤弟兄,他们都关在了荆门看守所里面。看见他们一个一个都关进来的时候,我们知道这次教会经历了血的洗礼。

在9月下旬的那天,荆门专案组的李光宏和一个提审人又来提审我。李光宏提审我的时候,连审了五次,每次少不了的是拳打脚踢、威胁并且诱导。提审的时候,他说:“想不想看龚圣亮出卖你的材料呀?”就把那材料记录本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并且说“他跟好多人都有性关系。这次我们非枪毙他。”又说:“你们传福音年轻轻的,玩没有玩,吃没有吃,并且到哪儿都躲躲藏藏的。”又说哪个哪个被抓了,“龚邦坤亲自把几十万、上百万的钱都交给我们了,你们现在是彻底完蛋了,要把你们一网打尽,你回去华南教会已经不存在了,趁早保自己,趁早为自己想想。”当时在他一再地提审我的时候,他们还用摄像机给我摄了像。当我没有说什么话的时候,李光宏说:“你是不是想到外面去提审啊?(外面指荆门警校。因为好多弟兄姊妹们都是在荆门警校提审,被打得死去活来。)你还想去走余中菊的路?她已经见主去了,像你这个子没个子,重量没重量的,三下五去二就把你整服了,想早点去见主?”他们那种种的声音在我的心里也是很沉很沉。况且还说:“龚圣亮也在我们的手中,他自己也承认了与你有性关系,你这次非得交待清楚。跟他在一起上过几次床?并且说出你跟他在什么地方,穿什么衣服(怎样怎样的),你不要害羞,因为我是过来人,什么夫妻的事我知道得最清楚了。像你们这样保守!哪有像你们这么保守的?别人现在好多明星、名模照这裸体像那裸体像的。”说了之后我还是没有吭声。李光宏就看我好像是没有说话的表情,就恼火了说:“你是哑巴了?为了抓你们,审你们,我们付了好大好大代价,花了好多好多的功夫。”我只是无力地坐那里。当时,李光宏把我这个身体扳按住,一双手就把我这个胳膊这样紧拧捏紧,另一个人就握着我的这个地方,把笔放在我的手里面,像这样捏住,让我在他们材料纸上签字。我不签,他们就一个人的手抓住我的手,把笔放在我的手上,教我写我的名字,写上我的名字之后又让我按手印,我不按,他们就抓住我的指头醮了印泥硬按到了名字上面,把名字上都按了手印。当时我就拚命地挣扎,把那个桌子上的印泥和一杯子水全部打倒在地上了,打泼到地上了。李光宏还笑呵呵地说:“你想不想看张小红和龚圣亮在床上作爱的录像啊?现在科技发达了,不需要现场,我们就可以拍制制作出活生生的录像出来,或许到时候还有你的录像呢?这些都是法庭上的证据。”说了之后,并且把他们那个所谓的口供记录材料本放在我面前,叫我念一遍。我一看上面,好多都是他没有问我的问题,并且也不是我说过的,我都没说过,下面还写的有一段话都不是我说的。所以我就沉默不语、不念。不念的时候,李光宏就又说:“其实你按个手印了你就没得事了,就不关你我的事了。我们真正要整的是龚圣亮,你们都是受害者。龚圣亮自己都承认和你有性关系,他都把你出卖了,况且还有好多人都说龚圣亮与她有性关系。”说了之后,当时我就很气很急,所以顺手就指着材料纸上一段话,指着说:“这根本不是我说的,我根本没有说‘我与龚圣亮有性关系是为拉近与主的距离,是为了拉近与他的关系,拉近与他的距离,更好地把主信好,能够明白更多的圣经’。这是你们自己编的。”另一个人打断我的话哈哈一笑,得意洋洋地说:“好了,成了,就录到此,别的不用说了。”当他话音一落的时候,我猛然间感悟到了什么。当时,我想到了龚老师在我们中间的一举一动,他的言行举止,并不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并且想到了他为了福音事工舍家,为了福音事工操劳,想到他特别在创办专刊的期间好多时候都是带着病工作,激励、引导弟兄姊妹们创专刊投稿。想到这一幕幕的时候,真的,我当时心里很恨自己无奈又无能、愚昧无知。虽然是处于这种光景中他们找到的假见证,但是作为一个学生来说,也不能饶恕自己的那种软弱的。当时,我心里难受得痛哭了一场,当场就痛哭起来了。当我狠狠地哭的时候,李光宏以为我是后悔了,说:“你是不是后悔了啊?其实好多人都在要我们为他伸冤,来处置龚圣亮,你是不是要写控告信控告他?”当时我把桌子一拍,我说:“你们放屁,我所认识的老师不像你们所说的。”说了之后,他们知道我不会再说什么了。当时我从审讯室里出来时脸上还挂着泪水,总有一种觉得对不起龚老师的那一种心里,很痛恨的那种感觉。当我从审讯室里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孙高原(孙明华)姊妹,她刚提了审也出来。我看她心里也很难受痛苦的样子。她跟我说了一句话,她说:“已经走到这一步,不要太自责,只要我们活着,以后就有见证,就能把事情说清。”我还看见杜青锋、龚邦坤都还在审讯室里提审。干部让我们各回各的号室。

在10月12号的时候,就是国庆节过了之后,因为在国庆节前的时候,看守所干部说要赶紧腾几个号室出来,还有一大批要抓来。所以本来人很少的女号室都分成了三个,因为每个号室里面有的只两个人,有的只三个人,有的只四个人是最多的。结果到10月12号的时候,张秀英姊妹,还有李多加姊妹,李梅姊妹,秦显华姊妹,迎君姊妹、还有彩虹姊妹,还有灵卫弟兄就是胡勇弟兄,他们那一天都被关进了看守所里面。关押在里面的华南教会的弟兄姊妹们越来越多,在里面就被封闭起来了,不能与外面联系。没有衣服也没有被子,天也渐渐地冷起来了。后来,秦显华姊妹和李多加姊妹、迎君姊妹都陆续被释放了。张秀英姊妹和杨同泥(杨池娇)姊妹,他们都被判劳教三年下去了。有的罚款回家了。那时,几乎湖北省各看守所,甚至四川看守所都关押的是我们华南教会的弟兄姊妹,都是成批成批地。有些释放、罚款、劳教之后,还剩下有十七个人要作为这次华南教案的主犯和要犯。

在12月8号以前,各市看守所那些华南教会的弟兄姊妹都陆陆续续转移集中到荆门看守所。在12月7日的晚上,正要吃饭的时候,(荆门检察院的来了)荆门法院的来了,是来给我们发起诉书。把我们十七个弟兄姊妹,也就是李英姊妹、孙明华姊妹、曹红梅姊妹、肖艳丽姊妹、李应平姊妹、孟喜存姊妹、向凤平姊妹和我,以及9个弟兄,就是龚老师、龚邦坤弟兄、徐福明弟兄、胡勇弟兄、杜青峰弟兄、邱春毅弟兄、付士军弟兄、夷传福弟兄、董道来弟兄,这一共17人都喊出去了。喊出去之后,跟来发起诉书的还有法警,那个法警叫我们都靠墙两边,蹲成两排,抱头蹲着。并且动不动就用手敲我们的头,用脚踢我们的腿,还说:“你们都老实点蹲好,各看各的起诉部分,看好之后就赶紧过来签字。”当时,我就看见龚老师戴着脚镣蹲在那里,蹲不住了就瘫在那个冰凉的磁砖地上。看了之后,就叫我们轮流签字。当时龚老师就向法官要求说:“我们要请律师。”法官都不理不睬的。所以龚老师又要求:“我们要跟家人联系请律师。”法官说:“法院会给你们援助律师的。”当时,龚老师说:“我要我的家人给我请宗教界的律师。”“中国哪有宗教界的律师?”说了之后,他们就走了。当时我们拿着这份起诉书进到号室里面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心里沉甸甸的。因为上面好多都是漏洞百出,都不是我们的口供,不是我们自己亲自的口供,都是在他们刑讯逼供之下,按他们自己事先策划好的而已经先给人定罪,按自己所要的那个假证,所要的那个证据而制成的假证、伪证。当时我们12月19日就要开庭,我们要请律师,我们想自己写陈辩词。当时看守所的干部不给我们纸和笔,所以我们在里面打报告,一直等了几天,才给我们一人给两张纸,两个人(共)一支笔。拿到这份起诉书的时候,真的不知道神的心意在哪里。所以最后我们就商议,为的是禁食祷告主,看主的心意究竟在哪里,因为我们只不过是传福音,来肩负神的使命传福音,所以按着他们起诉书上所起诉我们的那些假供、伪证的话,那都不是我们华南教案的本来面目。我们就给五号的姊妹们丢个纸条,上面说“我们同心合意禁食祈祷三天”结果纸条被干部捡去了。当时看守所的胡所长就喊我去说话,他说:“你在里面写纸条,这是违反监规的。你们的案子跟别的案子不一样,如果我给你把这交上去的话会给你加期。”我说:“你们长期这样封闭我们,况且已经发了起诉书,我们还不能与家人联系请律师,你叫我们还能吃得进去饭哪?”他当时说:“这些都是上面规定的,我们看守所没得什么权力干涉,这是上面的规定,我们只能管你有饭吃就够了。”我还是要求干部给了纸和笔,边禁食边写陈辩词。因为当时经过了九死一生的刑讯逼供的提审,我们都挺过来了,但是面对这个假证伪供的起诉书,真的感到无可奈何。所以在写陈辩词的时候,我们是基于对中国法庭的一种信任。因为我们都是从来都没有上过法庭的人,我们总想到法庭上都是很公正的,那些法官都是清官,都是百姓的父母官。哪怕再大的事在法庭上也说得清白,法官总不会黑白颠倒吧!基于这一点,我们抱了好大的希望写了陈辩词。

等到19号早晨,干部又喊我们华南教会的弟兄姊妹全部出来。出来之后,当时肖艳丽姊妹看见夷传福弟兄和董道来弟兄他们穿得衣服很单薄,赶紧转进号室给他们拿了点衣服和日用品,那里的干部连催带吼地。我们一到那边去了,看到那里好多武警和女法警都站在门口等着。法官交待说,每点一个人的名字都答“到”。答“到”的时候,就有两名武警上去反押着押上车。当那个法警点“龚大力”的时候,老师就用很沉厚的声音“到!”当他一“到”的时候,我们十六双眼睛一下子都注意到他的脚镣了。当时看到他的时候,我们那一种不能饶恕自己呀,自责呀!他还是用他那一种很温和的眼光看我们,真的心里很难受。看着老师拖着沉重的脚镣被押上了车,我们也陆陆续续都被武警押上了车。车一出那个看守所的大门,一路上我们都看到路的两边都站着我们的弟兄姊妹,从一出门一直到法庭门口,我们就看到了。但车跑得很快。他们都来了,给我们心里也是一种很大的鼓励,因为想到了经过这暴风雨的血的洗礼。外面的弟兄姊妹们在这种环境当中还敢来参加我们的开庭,还在路上想看我们一眼,所以我们心里都特别受激励、受感动。在法院门口的时候,我们也看到了弟兄姊妹都站在了法院门口。个个先暂在暂押室,当传唤我们上庭的时候,因为我从来没有上过法庭,所以把法庭想得很尊严,很神圣。那些律师以及法官、陪审员,还有那些书记员,还有那些民事原告都已经各就各位了。当时经过法庭审判长都把前面法庭的程序说了一遍,把我们的简历核对一遍。问:“属不属实。”其实我和向凤平那个时间就是抓我们的那个时间上,他们给我们少记了十五天。所以我们当时就给法官提出来了,但是法官好像没听见似的,也不作个回答,就继续地庭审。庭审的时候,他们都有座位,并且连押我们的武警也有座位,坐在后面一排,只是我们十七个人都站成一排,没得一个人有座位。把我们戴的手铐都卸去戒具的时候,龚老师脚上的脚镣还戴在脚上,没有卸下。查实了那些简历之后,其他的人都休庭,就叫其他人都下到候审室去了。龚老师、李英姊妹、孙明华姊妹,还有李应平姊妹、孟喜存姊妹向凤平姊妹和我留庭受审。主要是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庭审我们。当时公诉方找出了许多证据,其中我们的华南专刊就可以定我们为邪教。并且拿了一张湖北省公安厅的定我们为邪教的证据。并指控我积极投稿四篇。当时对于公诉方的指控,法官问各律师和各被告有无异议,律师们似听非听地,说:“无异议!”惟独我们八个人都说:“有异议!”控诉方还以华南专刊第一期上一篇《小世界近日动态》来定我们为反革命罪。经过这一天的庭审,看到律师们走进走出谈笑风生,并且有的口里还在吃东西,以及法官和民事原告的一举一动,我们的心,我们对法庭所抱的那一种希望都渐渐地消化了。

20号,我们又到了法庭,我、李应平姊妹、孟喜存姊妹、向凤平姊妹一天都在暂押室里面,没有上庭。其他被定为伤害罪的弟兄姊妹出庭受审,从他们回到看守所里的言谈举止中,我们知道这次的开庭根本不再抱什么希望。并且说庭审的中途,龚老师因支持不住倒在庭上。
21日上午,龚老师、李英姊妹、孙明华姊妹被定为强奸罪出庭受审。直到下午,我、孟喜存姊妹、向凤平姊妹、李应平姊妹被带到庭上,审判长说:“被告人刘先枝,起诉书上指控你与龚大力有性关系属不属实?”我回答说:“不属实,那是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的结果,他们自编自圆之后拉着我的手按的手印。”审判长不耐烦地说:“简单点,只说是与不是。”审判长说:“被告人李应平,起诉书指控你与龚大力有性关系属不属实?”李应平姊妹回答说:“不属实。”审判长又说:“被告人向凤平,起诉书指控你与龚大力有性关系属不属实?”向凤平说:“不属实。”审判长又问:“被告人孟喜存,起诉书指控你与龚大力有性关系是属不属实?”孟喜存大声说:“不属实。”当时指控方又拿出了一张纸说:“这可是你亲手写的控告状还有你按的手印,这话怎么讲?”当时孟喜存姊妹说:“这些都是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的结果,是他们写好了强逼我按的手印,请法官大人为我洗冤,还我一个清白!”当场的律师们都讥笑起来。然后所有的被告都带上了法庭,给每个被告人陈述的时间。当时龚老师说:“谢谢法庭给我陈辩的机会,我要说的有几点:一、华南教会不是邪教,因为她是有组织、有信仰、有经典、有活动的地点,她与邪教构成要件不符合……”审判长不耐烦地说:“简单点!”龚老师又接着说:“第二,伤害罪与我无关,并且在庭的同案都作证了;第三,定我强奸罪却没有原告,也没有证人。”审判长吼道:“这些不用说了,法庭已经确认。”法警不耐烦地把话筒移到李英姐的面前。李英姐说:“尊敬的法官大人和陪审员,我的华南教会不是邪教。因她是以十架救恩为根基,以圣灵大能为凭证,以圣经真理为准强,以悔改相信为要求……”法官厉声道:“李英!简单点!”李英姊妹只好把陈辩词更简洁地说:“伤害罪与我无关,公安机关的口供是五天五夜刑讯逼供的结果。”法官不耐烦地说:“这些法庭已经确认了。”法警骂骂咧咧地把话筒移到孙明华姊妹面前,还说到:“还是怕死!邪教就是邪教。”后来的每一个弟兄姊妹话没说完,法警就把话筒挪走。到夷传福弟兄的时候,夷传福弟兄说:“法官大人,请您先看看我在公安机关提审时所受的刑讯逼供的伤。”说着,顺手掀起了他的两只胳膊,并且他的一双腿,裤子全部都掀起来了。当时我们都看到他的伤口还在流脓流血,我们都流下了眼泪。但是法官却说:“夷传福!控制你的情绪。”律师们冷眼旁观的议论著,他还有什么话要说却被制止了。我们每个人还有要陈辩的话,都只说了一句,法警不耐烦地把话筒就挪走了。轮到律师陈辩时,律师们却没有说什么话,有的稍微说几句话,却被法官制止说:“时间有限只准说法律的条款,不准说法律的条文。“当孟喜存的律师为孟喜存辩护时,法警走到旁边说:“又不是你亲人,给你多少钱,这么为她卖力。”当肖艳丽的律师为肖艳丽姊妹陈辩时,法警又过去了,说:“她又不是你亲人,说这么多干什么?”

最后,法官叫我们每一个被告人陈述,只准说一句话。当时龚老师说:“请法庭对我学生从轻处理。”法警骂道:“假惺惺的!”我们后面的十几人也都只说了一句话,要求法庭公正合理地判决。

三天的庭审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回到看守所,我们心底里已经彻底地绝望,不再抱什么希望了。

直到23号,荆门法院的书记员拿着庭审记录让我们签字。我是第一个签的,当时我说:“我要先看了再签字。”书记员说:“有什么好看的?这么长,又不是看小说。都是你们庭上自己说的话。”我说:“谁还敢相信你们?既或是我们自己说的话也要看一遍。”书记员说:“签!赶紧签!签完了给你们一起念。”轮到邱春毅弟兄签字时,他还要求先看记录,结果书记员打了他两拳。等我们17人签完字。等着他们给我们念庭审记录,他们却和干部嘀咕了几句,夹着庭审记录扬长而去。

直到12月29号晚上,我们都已经睡下了,有的已经睡着了。看守所的干部忽然敲我们的门说:“华南教会的赶紧起来。”当时我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赶紧穿衣起床。干部把我们带到看守所院内,叫我们都抱头蹲下。在灯光的暗处,我们看到许多熟悉的身影,有提审过我们的,还有荆门检察院的。当时武警们把我们一个一个押进一间提审室,提审室里的灯光比往日更亮更刺眼,一个穿着便衣的法官站在那里宣判判决书。被押到灯光下,让我们看自己的判决书,然后签字,并说上不上诉。看到判决书上所判的极刑重刑,我们都签字上诉。
拿着这一份沉甸甸的判决书。进到号室里,我们都瘫坐铺板上,除了眼泪,不知道再想什么,说什么。原来只是龚老师一个人戴着脚镣,经过这次的荆门法院开庭之后,又多了两个戴脚镣的弟兄,一共是五条人命,都要判极刑。还有这么多判重刑的,又把我们这样长期地封闭,所以真不知道主到底要把我们带到哪一步,甚至要质问主为什么要这样?当时的心境真犹如主耶稣钉十字架埋葬在坟墓里之后门徒们的那种心情。但是我们知道神不会做错事,神的信实也是不会改变的,所以我们又要求写上诉状,能够上诉这也是我们惟一能做的。不管上诉状能不能起作用,但是如果我们尽到了该尽的责任的话,心里也就觉得平衡。因为29号接到判决书,上诉状的时间仅仅是十天的时间,在十天之内,还有一个元旦长假七天。我们找干部要笔和纸,干部为了预备元旦长假的休息,也不理我们。直要了两三天,胡所长站在我们窗口说:“写上诉状还有什么用?写了也是白写。”孙明华姊妹哭着说:“胡所长,自从我们到看守所来,没有给你们添什么麻烦,封闭我们这么长时间,没人管我们的日用品,管我们的一切,我们还是守监规,不给你们添负担,但是我们要写上诉状,是我们的权利,你应该给笔和纸,你应该为我们想想啊!”说了这些的时候,胡所长丢下了几张纸和几支笔就走了。元旦期间,我们监内监外,别人都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气氛当中,惟独华南教会这些弟兄姊妹们还在生死线上挣扎。号友们他们都在玩耍、嘻笑,并且想自己家的时候,我们却为命悬一线的华南教案揪心、疼痛。写了上诉状上交了,也不知道等待我们的又是什么。在这段期间,我们的心恨自己的软弱、无知、无能又无奈,以致使我们的龚老师陷在这种死的锁链当中。又因华南教案面临这样的灭顶之灾,真的不知道主到底要我们做什么。龚老师知道我们都自责不能活的时候,对我们说:“不要因软弱、失败自责过分。因为这些不是你们生命的流露,而是在一定的环境之下。”又说“……你们还是我的学生。”因这些话,我们都得到了坚固,一心把心身力量都用在祷告上,求主改变教案。(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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