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卖保险 纠纷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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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专题报导〉台湾的银行销售的保险商品,由于资讯揭露不足,使得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知,或因为销售商品的理财专员流动率太高,售后服务也出现争端,台政院金管会已着手研究相关的问题,预定在6月份推出管理规则,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障。

银行开放销售保险才短短几年,就已衍生出不少纠纷,金管会保险局动员人力着手研析问题发生症结,目前主要锁定在销售端的服务品质,事实上,传统保险商品行销生态,受到开放银行销售保单影响,产生前所未有的大转变,银行卖的保单年年大幅成长。

金管会保险局指出,银行一来具有优良信誉,且往来客户群广大,内部行销能力很强,加上财富管理业务松绑,居于“金融百货公司”的有利地位,对保险商品的销售更占有极大优势,而银行卖保单的过程,保险局要求必须达到资讯充分揭露,让消费者充分理解即将购买的保单性质,不能光为冲业绩而故意蒙蔽,或提供片面的讯息。

保险局的目标是,任何保险销售管道所卖出的商品,过程都必须符合专业且一致的服务标准,销售人员应具有相同资格,对产品的资讯必须一致透明,售后服务也要一视同仁,不能产生所谓“保险孤儿”,也就是保单销售过程,必须经过缜密的咨询,周延地评估投保人需求与资产配置后,才能作出研判,经由银行销售的保险商品,也希望能做到与保险公司管道售出相同的服务品质。

更由于银行所销售的保单,大多数是投资型保单,而投资标的连结对象,又可能是具高度专业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这种保单的投资盈亏,其实是要由消费者自行负担,诸如这些投资细节,银行都必定要负责任,向消费者说明风险承担问题。此外,由于理财专员流动率高,不少保单承购人习惯找业务员服务,但当理专离职且卖了一堆保单,售后服务就全丢给保险公司,未来银行销售的保单,售后服务问题也需要妥适安排。

临时解约 损失逾2成本金 〈记者黄美惠╱专题报导〉虽然银行利用通路优势,为保险公司带进不少保费收入,目前已达3成之多,但不少银行的理财专员,在销售时未据实向客户说明产品全部属性,因而导致各类纠纷不断传出,保险公司建议,民众到银行买保险时,一定要详细阅读契约内容,购买后再向保险公司进一步确认,尤其不要轻易解约,否则将损失2至3成以上的本金。

保险公司主管建议,民众到银行购买金融商品,一定要请理专详细解说契约条款,分清楚购买商品究竟是纯定存、定存加投资组合、传统寿险、投资型保险、年金保险等,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万一临时要解约,可拿回多少本金,很多理专会抓住客户想提高定存收益的心理,把年金保险或连动债保单,当成定存商品在操作,利用天花乱坠的行销话术,客户当场就被征服了。
ING安泰人寿表示,保险公司首年度所收的保费,占很大一部分必须作为费用支出,因此,不论是那一种保单,客户投保后解约,都很不划算,甚至会损失至少2至3成以上的本金。

保诚人寿指出,客户因理专销售不当而错买保单,如果还在投保后10天内的“犹豫期”可要求撤签,并退回所有保费,如果超过犹豫期,也可以检附销售DM或当时的销售纪录,向银行提出举证,并要求弃撤契约。

保险业者说,由于银行理专的跳槽比率也高,客户有任何契约变更、售后服务、理赔等问题,还是可直接找保险公司的客服部门,比较能得到完整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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