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成熟时 遭村干霸占 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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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1985年山西省介休市张兰镇(原北贾乡)孙村村民、盲人王永胜以抵押投标方式承包了孙村的40亩果园,种植苹果,忍气吞声承付着年年加码的承包费,5年后苹果熟了,经济效益出现了,果园却被红眼村干堂而皇之的给霸占了。

“承包合同”霸王条款藏祸心
1985年王永胜承包了本村的两块地,当时跟村干鉴定的合同规定:两快地承包费分别为720元和2010元,合同规定承包期为15年。

自此王永胜一家人苦心培育、精心管理,还雇了三个村民来照料果园。贷款投资近伍万元。1987年,果园稍有好转,村委就在原合同规定的承包费上擅自增加了20%。王永胜没往心里去,就同意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5年多的培育管理,到1990年王永胜承包的果园硕果累累,果树长势喜人,他的辛劳总算得到一些回报。也偿还了部分贷款。这是村委又提出增加10%的承包费,王永胜没有计较,一并交了增款数。

到了1991年,村委以完善合同为借口得寸进尺,竟在原定的承包费的基础上擅自增加了约三倍的承包费,并强迫签订了新合同。王永胜虽不满,但想到自己的果园未来的发展,当也还勉强答应了这一无理要求和霸王条款。

村干公然的敲诈
王永胜说:在上缴1992年的承包费,村委一直没有通知我,而以曹柱平为首的北贾乡政府横加干涉,1993年2月4日无缘无故决定,让我在2月22日前上缴原合同认定承包费的十倍费用。

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法有违当初订立合同,擅自加码增加费用是不合理的,就没上缴年的承包费。这就引起了乡党委书记曹柱平的反感,他指使孙村的懒汉李来来出面,串联村里的无知村民上访告状,一直闹到省里,后介休市委派工作组进驻孙村处理果园纠纷问题。

王永胜祸从天降

王永胜说:1993年6月9日,介休市委书记李福林;副书记田建国竟动用了两辆大型宣传车,十几辆警车开路,动用公安干警和武警部队40余人,用电棒、刺刀把我和另外三个给果园干活的雇工逼到孙村学校教室囚禁达几小时,逼迫我终止原签定的15年合同,并将我承包期内的40亩平果园转包给一个村里流氓无赖李来来。硬是从我手里把我的财富给抢走了,造成我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我觉得他们这样做是非法行为,伤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所以连续上访告状。在上访过程中介休市委书记李福林;副书记田建国说我的果园是合同转让,又没经营能力,我虽然是盲人,但事实上我种植的果树长势在全村是首屈一指的。不存在合同转让问题,都是我家人在经营。

苹果熟了强盗来了

王永胜表示:当时孙村有几十亩梨树,承包前是全村最好的果园,而合同期满后梨树全部死亡却无人问津。又如:苹果树承包者王锡忠,承包后没有精心管理,使果树不少死亡,而村委不追责任却给降低了承包费。当时王锡忠是村委领导,又是果园估产者。再有群众闹事的幕后操纵者,电霸、现任村委副主任王生富霸占了孙村近十亩地栽上树,群众反映强烈,而乡、村领导却一直不处理,却一味的跟我过不去,无非是看上我经营的果园带给我的经济利益和实惠,这是让他们最为眼热的。

在处理孙村果园纠纷过程中,当地政府和领导不是依照国家的各项法律与法规办案,而一直偏听偏信那些红眼病犯者的胡言乱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非栽赃陷害我,说我有转让合同问题。我是雇人来维护果园的日常管理的。结果领导不查清事由,不分青红皂白的违心处理了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果园承包者。就这样我苦心经营的40亩丰收在望的平果园,眼睁睁的被他人掠夺。他们的所为严重侵犯了我的个人的合法权益。

心愿:归还我的苹果园

我是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今天我们全家已经被逼上绝路,我要向全世界有良知、不畏强暴、有正义感的朋友呼吁,希望通过新闻媒体把我的苦难,悲惨遭遇及其对生命权、生存权……一个盲人对人权的可望和追求……对共产党内部一大群败类高官的血和泪控告,以获得中共高层领导的关注和重视,并以此方式来维护我的一切合法权益。我强烈要求政府归还我的苹果园,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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