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信访接待日能解决群众上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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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采访报导) 中国公安部星期三宣布,今年5月18号起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将敞开大门,由县市公安局长,在公开场所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在此期间,凡是到省级公安机关上访的信访人,都能得到省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接待;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受理的信访事项,上访人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明确的书面答复。

公安局长接待日是否是处理群众上访的最好办法?记者邀请美国纽约《中国人权》主席刘青,和中国贵阳的时事分析人士曾甯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以下是记者与辽宁省盘井市联合公安局的一段录音。

记者:公安局吗?

公安局:联合公安局。

记者:请问一下,你们这个公安局有没有一个信访接待日呢?特别是农村的老百姓有一些受到了冤屈的,找你们的公安局。

联合公安局:有呀!

记者:喔,那是每个月有几天?

联合公安局:我们这个好像是随时都可以。

记者:随时都可以的,有冤案的就都可以到公安局来说的?

联合公安局:对对对,随时都可以的。

记者:喔,那么农民自己有些被打伤的、有冤屈的,都可以到这里来诉说吗?

联合公安局:可以,那通通都可以。

记者:那局长要接待吗?

联合公安局:可以可以。

记者:“刚才我给两位放了我采访辽宁省盘井市联合公安局的一段录音。我采访其他几个省都有这个公安局长信访接待日。刘青,您听到这个盘井市公安局的这个电话,您觉得公安局开展这个接待日,您有什么看法呢?”

刘青:“我想,当然你可以看的出来,一个是中国的信访,也就是说因为受到各种迫害,受到各种侵犯,因而要申诉的人数量非常大,也引起了重视;第二点,看来中国政府是想寻求办法去解决,但是所寻求的这种方法,我认为是很不妥当的,是很没保障的,仍然是一种“人治”的模式。这个并不是用一种制度性的、法律性的来解决问题,完全是由局长来接待,由局长个人凭他自己的感觉来进行处理,而且在这些冤假错案中,仍然存在着很多实际上是局长过问不了、干涉不了或者处理不了的问题。”

记者:“你提到这个局长可能处理不了,我想可能涉及的案子大一点,关系到市长或者说那个省里面的,或者中央的,这个公安局长是由市委或者说由省委任命的,所以说他不可能触及很大的案子。曾甯你觉得这个公安局长他本身的权力有限,而且它还要受制于这个市长或者说省更高的领导,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曾甯您认为这个问题是不是这样看呢?”

曾甯:“我想中国政府是希望通过由公安机关这样一个渠道,来尽量的解决大规模上访民众维权的这样一种事态,但是,这种方式我想不太可能会起到中国政府所希望达到的效果。那么你刚才提到的公安机关的这个他权力有限的这个问题,本身也是客观存在的。比如说,公安部的这个副部长,他的这个讲话其中有几个关键的地方,是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的;比如说他说要尽量的满足上访民众的“合理的”、“正常的”上访诉求。那么这里面就有个关键的问题了,什么叫做合理的、正常的上访诉求?那么什么又叫做不合理的、不正常的上访诉求?”

记者:“所以还是一个人治的问题,它也没有一个法律的程序在里面,就是刘青讲的,还是听局长一个人或谁来决定。刘青,您觉得上访也是一种维权运动,您觉得中国怎么样能够更好的处理民众维权的问题,而不仅仅是靠着公安局长接待日来处理?”

刘青:“它必须建立起来法律制度和建立起来行政制度,这些法律制度和行政制度,使这些受到冤假错案的,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行政规定进行解决,而不是仅仅靠一些人把其中的,比如说这个有些事情处理一下、平息一下,把大多数都压制下去,这种做法实际上在从前早就有过;什么市长接待日啊、局长接待日啊,搞过很多,然而都是虎头蛇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后是不了了之,现在这个只不过是从前那种做法的重复。”

记者:“曾甯,您觉得政府在对待群众上访的这个问题上,是不是有更好的办法呢?”

曾甯:“中国政府要想根本解决这个中国民众的这个上访维权,我想唯一的办法,只能是进行这个体制改革,或者说政治改革。中国政府首先必须要端正执政者和民众之间的关系,执政者和民众之间的关系是否是权力的给予和权力的获得,以及这个权力的合法性的问题在里面,必须要就是说得到妥善的解决,否则中国政府如果总是把中国的民众作为自己的统治的对象,而不是自己服务的对象,那么我想,如果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话,那么中国的民众的这个上访维权,不可能会在现行的体制下得到根本的解决,中国的民众的这个维权上访只会越演越烈,规模只会越来越大。”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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