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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全台监理站可回收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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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十六日电)为便利民众未来在办理车籍报废时,能同时进行报废车辆的回收,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将在全台各地监理站设置联合服务柜台,除提供车体回收、拖吊等服务外,车主还可以申领汽车每辆新台币三千元的回收奖励金。

环保署设置于各监理站的服务柜台,服务项目包括废车回收政策宣导、废车拖吊联系服务、回收奖励金咨询服务、及废车回收相关咨询工作等四项业务。

七月一日起,民众只要在监理柜台办妥车籍报废手续后,即可直接前往联合服务柜台办理后续车体回收作业,除可申领汽车每辆三千元、机车每辆一千元的回收奖励金外,车主也可视车辆的残余价值,另外与回收商议价;新服务并不强制民众一定得报废车体。

环保署表示,目前法令并未强制规定民众报废车辆及缴回车牌时,得一并缴回报废的车体,因此民众若想要回收报废车辆,都必须自行寻找回收厂商处理,往往成为不少赃车借尸还魂的管道,因此为管控报废车辆流向,才决定成立废车回收服务柜台,方便民众处理超过使用年限的爱车。

环保署强调,有意于办理车籍报废时,一并报废车体的车主,可直接洽询监理站废车回收柜台人员,安排回收商进行拖吊;若有意自行保管或处理者,则必须要妥善贮放于适当地点,并应避免遭不肖业者非法拆解,造成环境污染,或成为赃车引发后续的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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