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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全台監理站可回收報廢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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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六日電)為便利民眾未來在辦理車籍報廢時,能同時進行報廢車輛的回收,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將在全台各地監理站設置聯合服務櫃檯,除提供車體回收、拖吊等服務外,車主還可以申領汽車每輛新台幣三千元的回收獎勵金。

環保署設置於各監理站的服務櫃檯,服務項目包括廢車回收政策宣導、廢車拖吊聯繫服務、回收獎勵金諮詢服務、及廢車回收相關諮詢工作等四項業務。

七月一日起,民眾只要在監理櫃檯辦妥車籍報廢手續後,即可直接前往聯合服務櫃檯辦理後續車體回收作業,除可申領汽車每輛三千元、機車每輛一千元的回收獎勵金外,車主也可視車輛的殘餘價值,另外與回收商議價;新服務並不強制民眾一定得報廢車體。

環保署表示,目前法令並未強制規定民眾報廢車輛及繳回車牌時,得一併繳回報廢的車體,因此民眾若想要回收報廢車輛,都必須自行尋找回收廠商處理,往往成為不少贓車借屍還魂的管道,因此為管控報廢車輛流向,才決定成立廢車回收服務櫃檯,方便民眾處理超過使用年限的愛車。

環保署強調,有意於辦理車籍報廢時,一併報廢車體的車主,可直接洽詢監理站廢車回收櫃檯人員,安排回收商進行拖吊;若有意自行保管或處理者,則必須要妥善貯放於適當地點,並應避免遭不肖業者非法拆解,造成環境污染,或成為贓車引發後續的治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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