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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资遣领失业金 仍可参加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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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丁匀婷╱台北报导〕中高龄劳工投保劳保达15年以上,若遭资遣后,可别误解无工作状态,不能继续参加劳保,也别误认请领失业给付期间,不能找工作且参加劳保,劳保局表示,此类遭资遣者可照领失业给付,也可运用裁减资遣加保方案,年资照样累计,尽早符合请领劳保老年给付资格。

劳保局新竹市办事处主任余朴生指出,近来屡听到不少劳工以讹传讹的错误讯息,劳工在遭资遣且请领失业给付期间,虽然被告知可参加裁减资遣加保方案,但担心劳保费用得自行负担8成,相当先前受雇期负担之4倍,但实际上,请领1个月之失业给付即可缴交1年参加裁减资遣加保费用,足以应急。

劳保局举例说,以劳工月薪4万2千元为例,此名劳工年资15年且年龄40岁,此劳工可请领之失业给付为投保月薪6成,每月可领失业给付为2万5200元,参加裁减资遣加保方案者每月自行负担劳保保费为1848元,1年劳保保费为2万2176元,此类劳工继续累计劳保年资,不论劳工未找到工作继续投保,或找到新工作投保,到了劳保年资25年时,可请领45个月基数,如期领到劳保老年给付189万元。

劳保局表示,有些中高龄劳工遭资遣后,担心失业给付金额将自老年给付扣除,或排除请领劳保老年给付资格,甚至误以为劳保年资重新起算,此类劳工不愿请领失业给付,又在3至5个月内找不到工作,若此时发生重大伤病,既无法工作获薪,也无法请领劳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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