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强夺民宅 草菅人命

——一个上海拆迁居民的血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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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讯】我是上海虹口区居民王雄珠。去年三月动迁人员和拆房民工非法闯入我家,暴力强迁,殴打我们夫妻。在这过程中,我本人惨遭汽油烧伤,至今仍躺在长海医院。往事历历,不堪回首……

闹市区工房沦刀俎

开发商圈地不投标

我家原住上海岳州路371弄31支弄5号203室(属虹口区嘉兴街道)。2002年7月,虹口区政府把我们这里圈作“旧区改造”地块,宣布对此地两栋工房100多户居民实施动迁,我们的灾难就此开始了。官商们要拆除的两栋居民楼均建于70年代初期,一栋5层楼、一栋3层楼,房龄只有30年左右。近年来这两栋楼的四周已被新建的豪华小高层和高层建筑包围,这些高档商品房的最低售价也在每平方米8000元以上。我们居住地属于正在开发的“北外滩”边缘,地处闹市,交通便捷,各项设施良好。但在圈地狂潮中,这块“鱼肉”还是沦落于官商的刀俎,成为虹口区18号地块动迁基地。未经公开招标,“有关领导”便指定具有高层背景的上海紫江房地产公司承揽高档商品房开发,上海新虹动拆迁有限公司承包对居民的住房安置和货币补偿。

强买强卖受抵制 黑箱操作被揭穿

2002年7月,拆迁单位进驻我们里弄后,单方面宣布这里的房屋评估价为每平方米3386元。我家所住的203室为一室户,面积17.86平方米,共估价15万元(包括所有补贴和奖励),为此我们咨询了不少房产中介,按照当时行情,用15万元购买相同地段、面积、层次和朝向的二手房极为困难。这种不顾房市行情、不顾居民实际承受能力的掠夺式补偿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受到了当地居民的共同抵制。

2002年8月至2003年1月这半年间,新虹动拆迁公司工作人员毛济平等人与我们夫妻一共谈判了4次,我们先后谈了以下几点难处和要求:

一、我们夫妻俩原来工作的国有企业于1999年宣布倒闭,我们先后下岗、失业,从此我们夫妻俩只能靠打零工挣一点不稳定的收入。近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我们没沾上一点光,积蓄无几,还要供养上高中的女儿。像我们这样无法保证按月还款的家庭,向银行贷款购房是不会通过的。要是你们不来拆迁,我们这个家庭的生活还可以在低水平上维持平衡。

二、如今老板来圈地了,非要强买强卖。要是我们接受硬塞来的15万元“补偿”,我们往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这15万元钱在房价飞涨的大上海根本无法买下一套交通方便又适合三口之家居住的商品房;要是我们接受硬塞来的“安置房”,迁往边远地区,那往后我们就得额外付出外出上下班、上下学的时间和交通费。再说,给动迁居民的“安置房”大多是房产开发商造在郊区没人买的存量房,生活设施不配套,交通不方便,其中一些“豆腐渣”工程,更因地基下陷、墙面开裂、小区垃圾成堆、管道水质污染而被媒体曝光。老板先来廉价圈地,再搞强迫消费,迫使被拆迁人倾其终生积蓄,东挪西借,花高价来消化烂尾楼和存量房,这不是造福于人民,而是造福于奸商,造福于贪官。

三、与我们同一门牌内有一家居民,住底楼102室,户主宋凤萍,面积与我们相同,而户口仅有2个,你们却给了他家17万元的货币补偿,凭什么我家比他家多一个户口,却比他们少拿2万元补偿?这算不算黑箱操作?政府官员给你们特权,让你们全额承包对动迁居民的安置和补偿,你们一面享受“政策”优惠和特许经营,一面又吃起动迁居民的回扣,上下通吃。

四、尽管拆迁人属于享受得到“零批租”圈地优惠政策的权势人物,能凭借政府权力和银行贷款到这里来“空麻袋背米”。但作为平等民事主体,我们被拆迁人有同你们平等协商的权利。因此,拆迁人应充分考虑眼下的房市行情,按“住得下,分得开”的拆迁原则给予安置和补偿,体现公平和“双赢”原则。我们要求不高,如果按照政策给我们回搬——原地安置,或考虑将货币补偿提升到20万元这个水平,那我们这方面尽量克服困难,去借钱购买面积或商品房,配合你们完成拆迁。楼下102室两口人你们不是给了17万么?按照你们自己确立的这一人均补偿标准,我们三口人岂不可以开价到25万5千元吗?可你们仗着自己后台强硬,非要把动迁居民当傻子诈骗、当牛羊宰割,往绝路上逼,那样搞的话,被拆迁人当然是不会接受的。

对我们指出的“黑箱操作”问题,毛济平听后毫不否认,只是恼羞成怒地说:“这不叫黑箱操作,这叫友情操作,人家比你困难。给多还是给少,那是我们的权力!”。此后毛济平一口咬定只能给我们货币补偿15万元。

土地爷裁决仗恶法

众衙门立法侵民权

面对不公平的补偿方案,我们始终拒绝接受。不久,上海紫江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汤士福向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裁决申请,汤士福只字不敢提我们曾经建议的按政策“原地安置”,而是一口咬定我们曾“要求货币款20万元”。虹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土地爷”(局长王阿金等)置动迁工作人员讹诈居民、暗箱操作的事实于不顾,以我们“提出的要求无法可依”为由,于2003年2月12日悍然下发《房屋拆迁裁决书》,限令我们在接到裁决书起的三日内迁出原住地,迁入宝山区沪太路一处价值仅10.9万元的老式公房内,并判令我们支付2.24余万元差价!也就是说,掌握公权力的“土地爷”做得比开发商更心狠手辣。这一裁决不光比开发商原定的15万元少了4.1万元,还要再从我们口袋中掠去2万多元,然后转手装进奸商的口袋!

如此强盗行径,这帮酷吏还干得有恃无恐,在《房屋拆迁裁决书》中,他们多处引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和《上海市虹口区政府(2002)1号文》中对官商有利的条款。

呜呼!天下竟有这么一大群敲骨吸髓、不顾百姓死活的奸商和酷吏!还有一大堆只代表立法部门和特权阶层利益、不代表人民利益的法规和文件!

信访主任无是非

推诿渎职埋祸根

几天后,我拿着“土地爷”判下的裁决书到虹口区政府信访办上访,接待我的是信访办主任王剑华。我把动迁单位黑箱操作等具体事实向王主任反映,他听后一脸不耐烦地打发说:“虾有虾路,蟹有蟹路,人家拿17万,那是人家的本事!这话本来我不应该对你说的,既然你找到我,我就摊牌对你讲。动迁组给你家15万,要是计算上有错,你可以去虹口区土地管理局上告嘛。”……这番一下子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话,把我抢白得目瞪口呆。天哪,这个信访办主任怎么连一点是非都不讲!我们纳税人出钱为个啥?你的职责不就是做化解工作吗?谁愿理会我们这些既无虾路、又没蟹路的老百姓?你们挂的是“人民政府”招牌,可在这里,人民群众就是找不到说理的地方!

收到“土地爷”裁决书一个月后的3月17日,虹口区人民政府向我们下发了《强制执行通知书》。隔了一天,我到上海市人大和市政府信访办上访,110房间一位45岁左右的男性接访员听完我的申诉后说:“根据你家的困难,我们会和虹口区信访办联系协调,如果在原来15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你1万元,你就算了”。我听后干脆回答:“只要动迁组来与我商量,一切都好讲”,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几个月来所经受的恐吓与精神压力几乎把我累垮了,当时我是这么想的:老百姓斗不过官商,只要再加1万元,让我有那么点心理平衡,我们就签字走人。但我苦苦等了5天,直至惨案发生前没有任何部门和任何人来找我们夫妻谈过一句话。

自治组织成附庸

婆婆妈妈忙推磨

2003年3月20日下午6点多,我家所在地的宝元居委会主任袁彩秀在下班时突然打电话给我:“我受毛济平委托,转告你把家里贵重的东西放放好”,我当场反问:“怎么?他们真的要来动武?来暴力强迁?别当老百姓都是好欺负的!”。

挂了电话,我越想越憋闷,此前我曾多次找袁彩秀等居委干部反映困难,但我们间的谈话都不欢而散。本指望这些“婆婆妈妈”能以居委干部身份为我们说情,对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动迁组施加影响。谁料想自从动迁组进驻我们里弄后,他们全都脱胎换骨变了个人,非但不为老街坊说话,反而帮着开发商向邻居们施加压力,甚至背着居民向动迁人员提供各家各户家庭成员的活动能力、社会关系、婆媳矛盾等隐私,极大方便了动迁人员准确锁定目标,将无权无势、没有关系的维权居民作为“垫刀头”(上海俚语,意为杀鸡儆猴)。按理说,居民委员会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那究竟是什么利益驱动,能使这些“婆婆妈妈”们迷失本性?索性把居委会变成动迁公司的附庸,不计时间、不辞辛劳地为开发商“推磨”?从前我们下班后去找居委干部,根本见不到一个人影!

唆使民工非法施暴

火烧活人逼供栽赃

我几次逐级上访,结果都是上诉无门。这期间我们这个动迁基地仍有50多户居民因坚持维权,未与动迁组签约,其中有五家居民也收到了“土地爷”的裁决书。

2003年3月24日星期一,我们夫妻俩都在家,我发现停在弄堂口的那辆搬场车直至午后还一直不开走,工人们闲在车上连续几小时玩扑克打发时间,情况有些异常。下午1点,我把一张A3大小的纸张贴在厨房门外,上书:

“誓死捍卫公民权利!!!

强迁要符合三章:

1. 区长盖章。

2. 区政府盖章。

3. 司法部门盖章

如无以上三个章,强闯民宅后果自负!”

这张纸贴出约半个小时后,我们听到厨房门外人声嘈杂, 动迁组毛济平打头阵,恶声恶气大呼开门。我们不理,接下来他们就开始重拳砸门并扬言要拿我们当“垫刀头”,我听门外气势汹汹,便从厨房窗口朝下一看,只见底楼大门外一下子来了五、六十个人,大多是动迁组人员和民工,其中还夹杂着区政府法制办和嘉兴街道的几个干部、两个户籍警。我见来者不善,就大声说:“虹口区政府已经在通州路强迁逼死过人了,今天你们又想来逼死人吗?你们也太无法无天了!”说着,我就拿起工具箱旁一瓶我丈夫开摩托车用的汽油,当时我只想用汽油味吓退这伙人,根本没想过去点火。我刚拧开瓶盖朝门缝处的地面上洒了一点下去,突然,房门被人一脚蹬开,我们还没反应过来,十多个身强力壮的民工和动迁工作人员就出现在眼前。只见动迁组负责人诸天宝在他们身后大喝一声:“把他们两个人捉起来!”话音未落,这伙人一拥而上向我们扑来。一个身高约1.80米的民工冲上来就抓住我的后脖,把我的头朝地面按。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打懵倒地,汽油翻得满地都是,另几个民工揪住我丈夫拳打脚踢,边打边把他往204室推。当高个民工揪起我的头发朝门口拖时,发现了我手上的汽油瓶,慌忙来夺,就在双方争夺时,“轰”的一声起火了,不久我便失去了知觉……

事后我才知道,刚一起火,这帮民工和动迁人员就立即逃之夭夭,毫发无损。我因被民工击倒后在地上拖,胸前和大腿处的衣裤上吸附了地面的汽油,致使起火后我被烧了约15分钟左右,身上寸布不剩。我丈夫郑记民在204室内被他们打晕,稍一清醒竟发觉周围空无一人,他爬起身来摇摇晃晃走到厨房,浓烟中只见我躺倒在地,浑身是火一动不动。郑记民当即惨呼救命,见没一个人来帮他,就不顾一切地抓起我的手拼命往楼梯口拖,他自己绊了一跤后,我从楼梯口滚了下去……

因非法暴力强迁现场没有按规定配备的救火和救护设备,没有消防队员和医生护士,以致我被汽油烧伤半小时后才被送上开往长海医院的救护车。此后动迁组毛济平冒充我的家属在住院病历和手术单上签字,并对医生谎称我是“自焚”,虹口区法制办主任蒋荣为了开脱罪责及自己违法执法造成的灾难,更是想方设法把我定性为“自焚”, 蒋荣向上面汇报时竟谎称自己在扑火时也被烧伤,目击此案的邻居痛斥:一派胡言!要是真的及时采取抢救措施,王雄珠不会被烧成重伤。

惨案发生当天,邻居们群情激愤,一面联系媒体曝光,一面请求法律援助,十多位居民陪同我丈夫前往市信访办上告。官商们为了掩盖真相,不让受害者与外界联系,当天下午就派警察将我丈夫从市信访办诱骗至嘉兴警署,郑记民被民工殴打后左脸整个太阳穴肿胀起包,无法张口吞咽。他要求验伤并找律师,警察不允,也不开具验伤单,仅带他去第一人民医院诊治被烧伤的右手,经医生确诊郑记民右手为3度烧伤,并嘱咐要每天换药,但我丈夫第二天就被关进虹口看守所,此后整整15天不让他换药。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警队一位姓陆的警官提审我丈夫时说:你们的遭遇我很同情,但“强迁”是政府行为,现在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政府压下来,一定要拘留你们夫妻,你们的过激行为社会影响很坏,这叫“妨碍公务”你懂吗?你要想出去,就要认识自己的错误……。

这期间,他们封锁消息对我丈夫恐吓逼供。当时郑记民连妻子的死活都不知道,女儿在何处也不清楚,在这种巨大压力下,我丈夫迫切想早点出来,因此他们想要郑记民怎么回答,他就怎么回答。15天后陆警官宣布我丈夫被“取保候审”,但当时以什么名目羁押郑记民,却连一纸法律文书也没给他。陆警官“指点”我丈夫出狱后去找虹口区信访办主任王剑华。

惨案发生后,我整整在长海医院烧伤科无菌病房躺了6个月,这期间接受取皮、植皮手术,全身麻醉,苦不堪言!我丈夫工作的大众出租公司对“取保候审”职工一概除名,我家生活顿陷困境。2003年4月中旬,丈夫向虹口区信访办主任王剑华求助,他答应为他去大众公司“协调”,但事先要郑记民写一份申请报告,并强调:“要重点写写自己对错误的认识”,在这位信访办主任的具体“指导”下,这份“申请报告”先后改了三次,直至所有文字让他看了觉得满意为止。收下这份“申请报告”后,王剑华打发我丈夫说:“你们的事全由嘉兴街道负责解决”……就这样,我们又被踢回了原住地。

因我们在被“强迁”前没有同拆迁人签过任何协议,为此嘉兴街道政法委书记邱金宝和街道信访办主任钟素英以我们先应签字确认“强迁房”,再解决工作问题为要挟,逼迫我丈夫在一份他们事先打印好的《申请书》上签字,其中的主要内容是这么为受害者设计并打印成文字的:“现在,我户认识到虹口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土地管理局作出的裁决及强迁是符合国家动迁政策的,我表示接受。”、“请求贵办事处予以协调将强迁房向市场出售,出售房屋的总价为16 .5万元,另外再请求街道民政给予补助1万元。”这种乘人之危胁迫签字的做法完全违背了受害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违法行政残害百姓

维权居民联名揭黑

2003年3月24日,虹口区官商对我家实施的所谓“强迁”完全是违法的。打头阵上门实施“强迁”的这伙人中,没有一个具有执法资格,而具有执法资格的虹口区法制办主任蒋荣等人全都站在楼下“观战”。这些靠我们纳税人养活的“国家干部”没有一个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履行解释和劝告的责任,就让几十个民工和动迁人员强闯民宅,实施暴力!要是这几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稍微表现出一点人性,上楼先向我们作一番思想工作,开导几句,并斥责黑箱操作的动迁人员,让被“强迁”的对象有个台阶下,后来的惨剧根本不会发生。对此,邻居们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之所以这样漠视别人生命,这样蛮干恶上,目的就是要杀一儆百,吓退余下的50多户不肯签约的动迁居民。

2003年4月25日,岳州路371弄动迁基地未搬走的20多位邻居以联名信的方式向陈良宇、韩正等市领导集体上告,信中写道:

“我们有责任说出在场居民亲眼目睹的恐怖实况:这伙人当时是带着灭火机上去的,但王雄珠身上起火后,这伙人却任其燃烧,居民们听到楼上惨叫救命后不久,一个被烧成黑团、全身没有衣服的人滚下楼梯,真是惨不忍睹!愤怒的居民哭叫着要‘执法人员’打电话让救护车来,但这伙人居然说:‘她烧不死的,让她去。’……这幕情景实在太恐怖了,几位老邻居说自己活到七、八十岁了,经历过旧社会,还从来没有看到这种事就发生在自己的眼面前……拆迁实施单位明知暴力强拆会导致被拆迁人以死抗争,但仍把动迁居民的生命视若草芥,用他们的行话来说就是要弄一个‘垫刀头’来杀一儆百。强迁那天,现场不按规定配备消防车和救护车,根本不把我们老百姓当人看!惨案发生后,十多位居民陪同王雄珠的丈夫在市信访办上告时,虹口警方突然派人来接郑记民,说是带他‘去看看你的老婆’,到了派出所,即以‘妨碍公务’之名宣布将郑记民拘留15天……”

2003年7月,自由亚洲广播电台对我及目击惨案的邻居进行了电话采访并向全球华人播出,一位老邻居谈及暴力强拆当时的情景说:我活了80多岁,还第一次看见火烧活人!太残酷了,太残酷了!日本人、国民党我都见过,就是日本人打进上海,我也没见过这么残酷的事就发生在自己的眼前……

这场因民工和动迁人员非法闯入民居、强行拆房造成的灾难已经过去一年多了,2004年3月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我的鉴定如下:被鉴定人面部、颈部、躯干及双侧上下肢深3度烧伤面积达40%,全身烧伤面积达70%,并伴吸入性损伤。入院一个半月后,因右手五指严重烧伤及细菌感染,长海医院对病人施行了右手五指截除手术,仅残留部分近端指节。被鉴定人双手曲伸功能受限、张口受限、颈部旋转、肢体活动受限,生活不能自理。

公开拆迁审计

严惩不法官商!

如今我的容貌及全身严重伤残,还背着“自焚”的恶名。很少有人会真正理解这种生不如死感受,我曾想到过死,但我不能,即使让我去死,我也要一千遍一万遍地问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夫妻俩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原单位曾经多年被评为先进,我本人还是共产党员,但我至今想不明白,为什么昔日的工人阶级今天却被当作牛羊,只有听任宰割的份,没有行使权利的份?为什么官商们可以在政绩工程的掩护下巧取豪夺廉价圈地,并把政府行为黑社会化?为什么动迁补偿可以暗箱操作,不接受审计监督?为什么不法官商可以欺行霸市,老百姓却始终有理无处讲?为什么在这个现代化的城市中,我们动迁居民却丝毫没有安全感…………

讨还公道,伸张正义,揭露不法官商,不让暴力拆迁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是我不屈不挠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作为暴力拆迁的受害人,我强烈要求各级领导和各级人大、新闻媒介站在人民一边,对上海历年来的腐败动迁和暴力动迁作深入调查和报道,揭露腐败的政府官员和腐败的政绩工程!要求公开拆迁审计、公开各地块“零批租”的真相和真实收益、公开土地批租和房产开发中不同对象的收益分配:即市政府、区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动拆迁公司和动迁居民在拆迁这块“大蛋糕”中各自所占的份额。

每个黑夜,相同的噩梦总要把我推向火海,惊醒后,惶恐无助的我只能在黑暗中独自饮泣……

每个白天,镜子中出现的人让我不敢相信和面对:身残、容毁,惨不忍睹……

每次手术后,是麻醉后的剧痛和钻心的奇痒……

每次走出医院,是一路人们投来的吃惊眼神……(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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