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广东开果园遭违法征地 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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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慧盈台北四日电)一九九九年,台商吴培民带着憧憬到广东省中山市种果树,短短两年的时间,由于官方违法强制征地,让吴培民血本无归,另一名台商萧臻灏也因此几乎赔光积蓄。在争讼多年后,中国的司法至今未还两人公道。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日前发生农民抗议征地冲突,数千农民包围当地派出所。事实上,在权利观念逐渐觉醒的情况下,中国大陆近年来因征地发生的官民冲突不计其数。

这类冲突经媒体披露后,往往能获得中共官方的关注,但吴培民、萧臻灏就没有这么幸运。

一九九九年,吴培民与几个朋友合资在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成立“大山农业公司”,在当地承包了三百五十六亩土地,并由以色列引进品种,种植了十二万株火龙果。

大山公司前后投资超过六百万元人民币(约台币二千四百万元),原本还算顺利,却从二零零一年开始,他们经历一场长达数年的恶梦。

吴培民告诉中央社,二零零一年初,大山公司收到坦洲镇官方所属的工业区开发公司的征地通知书,告知为了要进行中国中央的“火炬开发”计划,要征收大山承包的三百多亩土地。

大山公司质疑这项征地的合法性,要求对方提供法律依据,但未获回应。开发公司更在同年初,开始炸山填土,并在隔年年初,将大山的所有土地连同果树填埋完毕。

看到公司的心血化为灰烬,吴培民与朋友傻了眼。不甘官方在未经协商与合法、合理补偿情况下违法征地,吴培民等人在公司被迫破产倒闭后,开始长达数年的兴讼并四处陈情,陈情对象包括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台办主任陈云林。

不过,吴培民说:“不论是打官司或陈情,都没有获得应有的处理或回音。”

另一名到坦洲镇种植芭乐的台商萧臻灏也因官方违法征地、并拒绝合理补偿而几乎赔光积蓄,全部损失达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目前带着妻小在中山市居住与工作的萧臻灏表示,去年底在中共官方媒体记者居中协调下,坦洲镇工业区开发公司以“搬迁费”为名,“意思意思”的赔了人民币二十八万元,并要求他签下一项同意书。

来自彰化社头乡的萧臻灏说:“我实在是需要钱,没办法,只好接受。”虽然如此,萧臻灏表示还是要视情况讨回公道。

现在印尼工作的吴培民则透露,他与朋友决定进一步向广东省高等法院上诉,“为自己的权益,也希望借此让那些违法官员知道,台商不是随便可欺负的”。

据透露,坦洲镇地方相关官员最近遭到中央的调查,但不确定是否与违法征地案有关。对此,中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局长黄全欢在记者采访时不愿回应,并在稍后关闭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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