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恒声明:我不是30万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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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讯】多伦多一名加拿大籍的华裔律师陈丙丁,日前在当地的中文媒体上发表公开信,号称自己是280多个团体及30万华人的代言人,要求加拿大有关机构禁止一家华语电视台――“新唐人电视台”在加拿大落地。这30万华人及280个团体的界定非常的模糊,本人深恐自己也被误划为30万中的一员,特此声明:我不属于这所谓的30万。

作为中国人,我们从来就被自己的政府代表着,那些玩弄权力的政客动辄就以代表多少亿中国人的利益自居,在国际上大讲人权就是吃饭的权力等等等等,尽管这些人根本就不是我们中国人自己选择的,我们也从不认为他们可以代表我们,但他们却总是非常自然的,开口闭口“代表中国人民如何如何”。为了摆脱这种时时刻刻被别人强行代表着的屈辱,我们选择来到加拿大,在这里,至少我们可以开始学习着如何代表自己去选择和表白了。

然而今天,多伦多居然也出了一个陈丙丁,声称自己在代表30万华人讲话。讲什么呢?原来是攻击一家没有大陆政府背景的北美独立中文电视台“新唐人”进入加拿大有线电视网路,理由就是该台播放了一些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我们先不说这个理由是否能成为理由,只说说对于大部分华裔加拿大人来讲,一个中文电视台的落地,使华人能在这个多元文化的社会里拥有一个24的国语电视,起到传播文化、沟通华界、丰富精神生活等等的作用,谁能说这不是一件幸事呢?不管这个电视台的观点和背景如何,生活在多伦多的华裔有自己选择和判断的权力和能力,好的东西自然就会被人们所接受,不好的东西人们自然就不会去看去、去支持,那么它自然也就会被淘汰。为什么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居然有人敢站出来打着30万人的名誉,否定着30万人自由判断和选择的权力呢?

身为律师的陈先生,公开在公众媒体上,打着30万华人的名誉,攻击一家合法独立媒体,他难道真的不懂得,在西方社会,任何事情都要讲证据的吗?手里如果没有30万个华人的签名,怎么就敢代表30万人讲话?任何一个民选加拿大议员都只能代表其选区的人讲话,陈律师真的是不懂法、不懂什么是民主和权力吗?他为什么要把自己放到可能要面对新唐人法律起诉的危机中去呢?

带着好奇,笔者对新唐人稍做了一点了解,这家总部设在美国的独立华语电视台,本月还被核准为可以直播纽约市长大选的唯一华语电视台,其24小时的电视节目在美国多个华人居住城市的有线网路上播出,更通过卫星覆盖全球。正是由于该台内容的独立性,该电视台在全球的业务都受到来自中共现政府的强力挤压,其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报导在全球各地不断出现,仅加拿大新唐人多伦多总部就曾在今年的4、5、6月间,四次受到莫名白粉恐吓信件的攻击,结合这些背景,这位陈律师的奇怪行为大概也就有了答案了。

不管怎么样,作为一名已享有自由的权力,已拥有自主判断一切、选择一切的华裔加拿大人,我拒绝任何人以所谓的华人的名誉谋取其个人的或集团的私利,你要用,就请堂堂正正的拿出社团的名头、支持者的签名来,否则对这种欺世盗名的行为,就是要揭露,就是要坚决的杜绝,否则只会使华人在加拿大这个多元文化社区中的形象和地位受到玷污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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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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