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地抵缴遗产税 税局认定逃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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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特稿)在财政部防堵所得税“捐地节税”之后,部分有钱人将相同的手法转用到遗产税,生前大量低价购买公设地,再以公告现值抵缴遗产税,不过,这种做法也逐渐行不通了,除了财政部打算修法防堵之外,国税局近来更加强查缉,日前就有一件类似案例,被国税局认定为逃漏税。

捐地节税的问题,导因于公设保留地的市价远低于公告现值,不少富人因此“低价购地、高价抵税”,造成政府每年税收损失数百亿元,财政部因此发布解释令,规定自93年起,公设保留地抵税必须以“取得成本”或“公告现值16%”计算,有效防堵捐地节税。

但近来国税局又发现,不少富人生前低价购买公设保留地,再以公告现值抵缴遗产税,省下高额遗产税,与捐地节税手法相近,为此,台北市国税局曾建议:删除“遗产税得以公设保留地的公告现值抵缴”的规定;但考虑到这样的做法会影响到长期持有公设保留地的民众权益,财政部赋税署拟修法,限制一定期限以前取得的公设保留地,才可抵缴遗产税。

事实上,虽然财政部还未修法,各区国税局已经开始加强查核“公设保留地抵缴遗产税”,台北市国税局最近就查到一位富人,于死亡前3天以高于公告现值的价格买入公设保留地,并于死亡后才完成土地移转登记,国税局追查后发现,是继承人趁富人重病昏迷之际,以富人名义买进公设保留地,不仅虚增买卖价格,以此减少富人应税的存款,并以公设保留地抵缴遗产税,国税局因此认定其逃漏税,除补税及罚锾之外,并将相关人士以伪造文书嫌疑移送法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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