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因应急难 北市订危机家庭儿少生活扶助办法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台北二十七日电)台北市政府今天通过“危机家庭儿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办法”,未来设籍于北市的儿童及少年,若因父母或监护人失业、经判刑确定入狱、罹患重大伤病等情形,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可向市府社会局申请生活扶助,每人每月补助新台币四千五百元,最长补助六个月。

这项扶助办法中的“危机家庭”指设籍并实际居住于北市的儿童及少年,所属家庭发生: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失业,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父母一方或监护人经判刑入狱,他方无力维持家庭生活、父母一方或监护人罹患重大伤病,无法工作,他方也无力维持家庭生活、父母双亡或儿童及少年遭遗弃,家属愿代为抚养但无经济能力等情形。

社会局表示,危机家庭应由儿童或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六个月内申请生活扶助;生活扶助审核基准为:依全家人口平均分配家庭总收入,每人每月低于北市平均消费支出的八成、全家人口动产每人低于十五万元,以及全家人口不动产总值低于五百万元。

这项办法也规定,受生活扶助的儿童及少年,若年满十八岁、补助原因消失、收容安置期间请假逾期不归或不假外出,经协寻三十天未果,即停止补助;另外,民众若以虚伪不实资料、陈述或不正当方式申请或领取生活扶助金,社会局除撤销原本核准的生活扶助、追回已领取扶助金,也将视情节依法追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