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我的书面发言

高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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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讯】(原拟为王斌余案召开的讨论会被逼取消,准备的书面发言仅能以此方式公开)。

高智晟律师向各位与会者致敬,向各位老前辈及业界长者问好!非常遗憾未能出席这样的会议!

我们的同胞——东北著名的进步学者郑贻春,由于在网路上发表些批评暴政的文章,竟被辽宁省营口市的地方司法反动势力以残酷迫害,前天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基于愤怒!基于道义!基于责任!我需要到营口市去具体为郑贻春提供法律帮助!致无法出席今天的会议,在此,我向会议的召集者、主持者及各位再表我的敬意及歉意!

恕我直言!王斌余,王斌余们的问题,从来就不是一个法律技术的问题,但我们却常常坐下来讨论技术问题,因为这是我们能做的和敢做的!即便这样,也有随时不让做的风险,由此看来,需要救济的则不仅仅是王斌余们。

最近我在一些文章中谈到,当今中国,已进入了一个非常危险的时期,法律及那些为实现法律价值而设立的机构,已完全地沦为一个个地方利益势力集团的掌中玩物!传统的中央权威价值在近两年里已速死,无权无势无钱者的人身及财产权益的保护完全处在一个不确定的风险状态中!最近的“陕北油田事件”、广州的“太石村事件”及我们正在讨论的王斌余事件等无不昭然了这种状态已是实实在在地正在发生着的事实。但中国是有希望的!

农民兄弟王斌余的命运引起了如此之多的持续的自觉关注即是这种希望的写实,公民王斌余、农民兄弟王斌余、被判了死刑的罪犯王斌余,其生命已处在必死的危势中,我们的帮助不仅仅应当是在今天的言词方面,更应当是具体的身体力行,杀人者王斌余、被王斌余毙杀者,他们都是我们的同胞。他们都是这种时代,这样的社会的受害人。现今时代,无权无势的人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不去找法院,就像他们在疾病濒死前都不去找医院一样,这些都是我们今天病态社会性的具体表现,王斌余们遇到了严重侵犯他们权益的事,他们不去选择法院,而是想到了可杀死他人性命、同样也将夺杀自己性命的利刃,这实在是这种时代我们社会悲剧,我们民族悲剧。更是我们的法律制度及一个时代的法律人的悲剧!杀人者的个体因素是其条件之一,社会因素则是这种条件得以生成的最基本基础,这正是今天一大批顶级的中国法学界专家、公共知识份子身体力行关注王斌余个案的价值及导因所在!
我在此特别要提醒的是,王斌余的罪责有重要的社会罪责成分!按照中国法院的一贯规律,王斌余的被杀还仅剩下个过程问题。但救王斌余的命也只能由一个过程来完成,我们救生王斌余不仅仅在于挽救一个个体的生命。我们更多关注的是就此启动一个全社会对我们病态司法制度的思考过程!启动人们对全民族社会责任的理性思索及救赎。有鉴于上,我急切地希望能介入到王斌余案的剩余过程中,以对之予身体力行的帮助。必要时,我郑重建议在座的专家、学者及各界朋友,按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十七项的精神,提呼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起动对王斌余的特赦程式,其意义将被裁入我们国家的法治史册!

谢谢!

2005年9月26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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