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将收回死刑复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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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9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张光华2005年9月29日北京报导)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说,最高法院将收回死刑复核权,并呼吁进行司法改革维护司法权的中立性。他还表示,中国死刑观念很难改变。

万鄂湘这个星期在北京理工大学发表演讲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增设三个刑事审判庭,以应对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并将使死刑复核程序真正做到中立,以防止其他权力的介入。

*收回复核权有利各地死刑平衡?*

中国青年报9月27日报导,最高法院副院长、中国国家二级大法官的万鄂湘指出,许多国家都废除了死刑,中国现在也面临同样的压力。他表示,死刑的存废问题,现在在中国几乎是无法讨论的,因为“杀人偿命”这个千年古训在中国人的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很难一下子丢掉,最高法院对死刑复核权的收回,还有利于掌握各地死刑平衡统一的情况。

*重大冤假错案不断*

中国今年暴露了几个重大的冤假错案,引起社会对司法制度的审讯和判决程序产生了重大怀疑和指责。错案包括,被判监禁15年的佘祥林杀妻案,和被判处并执行死刑的滕兴善杀人分尸案。但是后来事实证明这两个人都是无辜的,被指遭他们杀害的那两名女子都安然无事。这类刑事案件所反映的刑讯逼供和死刑复核权下放的弊病促使人们呼吁司法需要多方面改革。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阿博尔这个月在访问北京期间表示,国际人权组织非常关注中国判决死刑的程序。虽然现在还有很多国家没有废除死刑,但是他们都必须严格遵循国际人权法所要求的判处死刑的必要程序。

阿博尔对中国最高法院将收回死刑复核权表示赞同,她认为最高法庭的审查是保证司法程序的一个重要保障。

阿博尔说:“我们关注的是,在中国很多类案件都属于死刑判处的范围,而根据国际人权标准,那些案件本身都不足以达到被判处极刑的程度。”

*中国有68项罪可判死刑*

国际大赦组织对中国的人权和司法情况也非常关注。大赦国际驻香港办事处中国部负责人陈昕对中国的严打行动、快速审批、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情况感到担心。她认为中国判死刑的罪案太多了,有68项罪可以判处死刑,其中不仅只是刑事案件,还有很多经济类案件,她认为这些都是违反人道和人权的。

陈昕说:“我们看见最近中国有很多讨论,比如说用针来取代枪决,但是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觉得死刑本身就不应该再继续用下去,无论它是用什么方法去处决。另外,判案的过程当中也不应该有那么多项的罪案可以判处死刑,而且对于死刑的数字一直都没有公开,这一点也是应该增加透明度加以改变的。”

北京律师浦志强指出,如何防止司法人员滥用权力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首先是警察办案滥用职权的行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安。

*警察滥用权力刑讯逼供*

浦志强说:“一方面表明大家的权利意识或者说大家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感觉到很不安全,而很大的威胁来自于警察。另一方面是因为警察的滥用权力和刑讯逼供的现象非常普遍,佘祥林的案件仅仅是因为他的太太确实回来了,可能会有更多的事情还没有暴露出来。”

浦志强指出,警察在取证或是在破案压力下使用刑讯逼供的方式造成了冤假错案,而要彻底消除这种弊端是非常困难的。他认为,实际上要保护公民权利免受司法权力滥用的最根本办法,是要管住警察这支队伍。

中国的司法改革进程一直受到国际的关注,9月初在北京举行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的时候,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和修改问题也是中外与会人士的一项焦点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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