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设立“袭警罪” 社会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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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采访报导)目前,中国大陆各地暴力袭警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多,关于是否设立“袭警罪”的争议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据中国官方《人民日报》报导,早在2003年初,就有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的议案。不过,目前法律界人士对此争议非常大。

支持“袭警罪”立法意见的专家认为,《刑法》应当对警察提供特殊保护的思想,是世界各国刑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所赞同的。反对袭警罪立法意见的专家则认为,与整个社会现状相比,袭警行为比袭民行为要少得多,而且袭警行为只是妨害公务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没有必要专门设法。

对此,在美国的执业律师叶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不同意对所谓“袭警罪”进行专门立法—-

叶寗:“因为关于处理这一类警察执行公务当中受到阻碍的情况,中国在1999年颁布的《刑法》典已经有了专门的章节进行规定。做为大陆法系的国家,它的成文法只是对社会普遍的现象,制定普遍适用的法律规范,而不是发生什么事情就制定什么法律。这就是法律上的繁琐哲学。”

叶甯律师认为,警察也是公民的一部分,警察受到袭击与普通公民受到袭击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叶寗:“如果说所有的公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那就没有必要专门把公民当中的一部分人隔离开来,用法律的范例把他包围起来,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务学副教授曹立群也就此谈了他的看法—-

曹立群:“法律有它普遍的意义,不能每次为一件事而设立一个特法。比如说现在的袭警罪突然增多,要把警察当作一个特殊的团体,或特殊的职业保护起来,那以后第二步是不是狱警,是不是在保护狱警的这方面做个特别条款呢?一定不可能的!法太多了,最后就等于没有!”

那麽,在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的美国,是否专门设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款呢?曹立群教授表示—-

曹立群:“就我所知,密西根州没有。去年有个监狱的管理人员,想对监狱犯中杀害狱官的人要定死刑,因为密西根是没有死刑的州。但总的来讲,我认为是不必要的,因为你杀掉一个狱官和杀掉我有什么区别呢?都是杀人犯,只要一个杀人罪就行了嘛!”

据中国官方统计,近20年来,中国有大约6000名民警因公牺牲,负伤的有10万余人。据中国法律专家分析,袭警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社会矛盾积聚、民警执法缺乏具体规范等。对此,曹立群教授分析说,经济方面的原因是中国大陆警民发生冲突的主要原因—-

曹立群:“经济原因,两极分化,贫富不均是现在中国最大的问题,而警察首当其冲。警察在世界上不管那一个国家,他扮演的角色都是维护现任政府的,也就是他必需是维护现状的急先锋,所以他受到了村民袭击不应该是很令人吃惊的消息。”

在叶甯律师看来,袭警事件的发生并非是中国的特有现象,但对中国的暴力袭警现象还要作具体分析,他说—-

叶寗:“因为中国不管发生什么有权有势的特权阶层欺压老百姓的事件,警察始终是站在社会黑恶势力的一边,做为一种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有组织的对人民进行暴力镇压。我们看到了一系列的维权事件,包括最近发生的汕尾村农民保护自己土地权的斗争当中,中国政府也动用了大量的警察。”

接受采访的两位人士最后表示,减少袭警行为要从缓和社会矛盾和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入手,使人们有正当的和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渠道来表达他们的不满和愤怒。只靠对“袭警罪”进行立法,既有损法律的公正,也无法遏制越来越多袭警现象的发生。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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