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豹:中国的“狗事”

侯文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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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讯】近几个月以来,由于国内各地的狂犬病大有蔓延、泛滥之势。先是在云南,后又在广东,复又在北京。也就是在北京,所谓的首善之区,因为北京市政府的打狗行动引发了数百名爱狗人士的示威与抗议。集会抗议活动受到国际媒体的普遍重视,美联社、路透社、英国国家广播公司等媒体都报导这个活动,台湾和香港的媒体也都大幅报导这则消息。或许是象云南、广东等地地处偏隅吧,地方老百姓的资讯获取量与权利意识同北京相比好象低了许多,同时,他们的联络方式和手段也相当的缺乏,故才没有发生类似于北京那样的抗议活动。

根据据中央社11月11日发自北京的报导,北京近一个月以来强力捉狗的行动,引发爱狗人士今天在北京动物园前抗议。11日上午,北京动物园门口象往常一样充满游客,但不同的是停放多辆中型巴士警车,很多公安在现场巡逻查问有异状的游客。不到11时的预定集合时间,爱狗人士就陆续抵达动物园门口,北京数百名公安也早在门口等着,先到的爱狗人士都混在一般游客里,没有声张,少数被公安发现的爱狗人士随即被带走。一名男子希望公安给他们表达诉求,公安不同意,男子一高喊,数名公安旋即把这名男子擡走,现场紧张气氛上升。后来在抗议期间,公安也陆续逮捕多人。但几名年轻女孩不顾公安抓人,准时在11时拉开抗议布条、高举抗议标语,开始向在场的人表达反对屠杀的理念,一时间大批的抗议者把公安隔在周边,公安没办法闯入拉下这些抗议标语。公安见状,开始在动物园前拉封锁线,把围观者和抗议者分开来,不让后来的抗议者进去,控制抗议者的人数不再扩大。同时把播音车对着抗议者不停心战喊话,警告抗议者“在动物园前聚集,拉布条、散发传单、喊口号是违法行为,警方将强行带离”。但是抗议群众没有理会,反而高举“尊重生命、关爱动物、共建和谐社会”、“反对屠杀”等布条、标语。同时也向警方高喊“放人、放人、放人”,要求释放先前被逮捕的多名抗议人士。11时40分,警方在围观者和抗议者间净空一大块区域,缩小抗议者活动范围。但接近中午12点的时候,封锁线外赶来的抗议者也愈聚愈多,形成两群抗议群众在封锁区内和区外相互声援呼应。由于抗议和围观的人愈来愈多,动物园门前西直门外大街的马路,在接近12时30分时封闭部分车道。下午1点多,北京公安开始部署准备清场,先在几百公尺外的路口,由一字排开的警察禁止民众路过动物园,抗议现场外围也增援警察,驱赶路人赶快离开,让封锁区外开始净空。到下午2时15分,北京警察在部署完成后,大批警察涌入抗议人群中,把抗议者推离现场,结束这场历时逾3小时的抗议活动。

另据香港明报报导,台湾东森电视台摄影记者鲁品农带着小型摄影机静静拍摄现场,被公安上前盘问,然后被带进动物园里的派出所询问,因其有台胞证、记者证、拍摄影带都被公安拿走,然后被单独带到一个房间。事后公安警告他迅速离开动物园,如果再到门口拍摄,将会予以拘留。同一时间,有三名北京当地的记者也被带进去。

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北京11月12日报道,对于北京数百名爱狗人士昨天集会抗议官方强力捕狗行动,北京警方认定为非法集会,北京12日的主要报纸完全封锁这个消息,连网路宠物论坛相关贴文也都遭到删除。

为什么会关于狗的问题而引发被北京警方认定为非法集会的示威抗议活动呢?真的是由于狗的缘故吗?为什么会发生被北京警方定为非法的集会抗议活动呢?这一切问题,表面上看来是因为狗咬人所引发的狂犬病的原因。但事实上是因为人的因素,也就是中囯共产党与现实中国政府的不正常施政所导致的人祸。

为什么会发生11月11日的由北京爱狗人士所举行的集会抗议活动呢?

原来是因为北京自1995年开始禁止在市区内饲养身高35公分以上的狗,且一家只能养一只狗,并需缴纳管理费。2003年,管理费调整为第一年1,000元,以后每年500元。许多饲主因为付不起管理费,只好跟警察玩捉迷藏,或是在深夜遛狗。另外自从10月下旬以来,北京市政府就以遏止狂犬病为由,大力捕捉流浪狗和没有狗证的狗,北京城里不许养大狗,身高35公分以上的狗通通要被捉,一户人家只能养一只狗,养第二只狗也要被捉走,许多爱狗的人都受不了平日朝夕相处的狗就这么被捉走。无牌狗一旦被警察抓到,往往在主人面前就被活活打死;警方还鼓励检举,接获检举后甚至会直接冲进家里把狗带走。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政府方面对于民众养狗的规定与限制太苛刻了,况且,狗作为养狗人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未经主人的许可,就当着养狗人的面私自把狗带走或打死,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更何况,新的《物权法》已经颁布。对于因为狗咬人所引发狂犬病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相关的管控措施来减少并避免狂犬病的发生。比如,可以强制要求所有的狗都注射相关的疫苗;或者要求养狗者必须看护好自己的狗,否则,发生事端,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目前的相关政策不仅不文明,而且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知法犯法,极大的侵犯了众多养狗人的合法权利。

为什么会发生被北京警方认定为非法集会的示威、抗议活动呢?

之所以会发生,罪魁祸首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这部在89“6.4”天安门事件后于1989年10月31日仓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可以毫不客气的的说,就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禁止法》。因为它的前提是必须经过政府的审核,也就是说,违反政府意愿的集会示威就禁止举行!这也就导致了虽然集会的主办人事前向警方申请,但未获核准的结果。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集会、游行、抗议、言论、结社、出版等权利都属于基本的人权,文明、民主的国家都实行的是备案制。既然现在的法律都是违反相关的国际人权公约的,你还怎么让要求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社会大众遵守呢?!

中国现在正在举国进行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与活动,并且不管是党国要人、还是党国喉舌,几乎天天在扯着喉咙喊大力的开展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和谐社会建设。但是,要是连一个狗的事情都不能够有好的解决办法,还谈什么构建和谐社会?连素来忠诚的狗都成了政府的难题与打击物件,更何况有自由思想的人呢?中囯共产党也真的要进行彻底的反思了!反之,苏东的昨天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明天!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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