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友联产险违反保险法令 金管会罚150万元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三十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友联产物保险公司承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未按规定费率收取保险费,且所购买股票也逾法定持股比例,已分别违反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及保险法规定,两笔合计共处罚锾新台币150万元。

金管会指出,友联产险2005年承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未按主管机关会衔交通主管机关发布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少收68元,违反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45条第4项规定,因此,处60万元罚锾。

另外,友联产险购买股票的比例超过本身实收资本额10%,违反保险法第146条之1第1项第3款规定,金管会处90万元罚锾。

金管会呼吁,保险业者应加强法令遵循及内部控制,尤其是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应依主管机关订定的费率计收保费,落实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肇事加减费制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