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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四百八十万流向 攻防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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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特稿

查黑中心认定,总统陈水扁夫妇以他人发票诈得一千四百八十余万元,但起诉书类中,并未详载全部“贪污所得”流向;另外,吴淑珍私人消费,究竟可否属于国务费中的“馈赠项目”,法界也有不同看法,也因此,此两部分可能是未来检辩在法庭上攻防的重点。

不过,由于总统陈水扁因受宪法刑事豁免权保障,必须先行签结,日后再行诉究,检方也有可能为避免串证,故意对相关账户及资金流向等查证内容,在书类中隐而不提。

查黑中心陈瑞仁办过多次大案,国务费前的一次大案,即是股市秃鹰案,陈在书类中,详载犯罪所得的资金流向,另外,包括人头账户等,查得一清二楚,有检察官看过后,称赞可作为往后侦办类似“内线交易”案的重要办案参考。

国务费案中长达七十八页的起诉书内容,附表中持他人消费发票核销概况、及证人列表均相当清楚,但是,在资金清查方面,仅在物证部分编号第四项中,载有致各银行函查相关人开户资料,及交易往来明细,但细节未提。

依侦结书类上呈现,此部分除了是要查明有关府方提出机密外交的汇款纪录外,另一方面,应该也已调查,究竟第一家庭以他人发票核销的国务费,是否有流入私人账户中。

不过,国务费大多以现金提领,后续资金流向根本很难掌握,此可能也是,为何书类中,在犯罪所得流向部分,检方没有交代清楚。

不过,起诉书只是呈现案件的一小部分,相关卷证,可能隐藏重要物证,也因此,总统夫妇被控贪污部分,款项流往何处等相关细节,恐怕要到法院检、辩攻防时,才会一一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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