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教育扣除额税收缺口应考量取消军教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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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三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大幅放宽教育扣除额规定,入小学前三年儿童也适用。财政部估计,将短少40亿元税收。学者建议,不妨与军教免税取消案一并配套考量,因为税赋不应成立法、行政单位讨好选民手段,更应重视相对财源筹措问题。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把纳税义务人就读大专院校子女教育特别扣除额,从“每户”新台币2万5000元,放宽为“每人”,且家中若有入小学前三年的儿童也适用每年每人2万5000元扣除额。

财政部赋税署署长张盛和表示,若修正案通过,估计约有就读大专院校总人数约120万余人、入小学前三年儿童约80万余人受惠,将短收约40亿元税收。

政治大学财税系教授曾巨威说明,原本大专院校教育特别扣除额的存在,就让很多人质疑,毕竟采用扣除的方式,真正低所得、无收入可扣除的家庭,其实没有受惠,不如用补贴等其他实质奖励比较精准。

既然这项规定已经存在,从这个前提来讲,社会上有声音反应每户应改成每人,似乎也并非完全没道理。

但曾巨威认为,不能无视于税收损失后,相对财源筹措的问题,税赋不应成为行政、立法单位便宜行事、讨好的手段。

所以,他建议,目前财政部刚好在推动军教免税取消的改革案,军教免税取消后将产生的约150亿元税收,原本计划主要用来改善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环境。他说,教育特别扣除额的修正,其实也具有教育环境改善的意义。

教育特别扣除额改革将产生的40亿元缺口,可从军教免税取消取得相对财源。他指出,立法院在进行政策改革时,不妨两者一并考虑连结,可让结果更完善。

至于是否大专院校子女教育特别扣除额要扩及小学前三年的儿童,曾巨威认为,改革还是应逐步渐进较佳,先观察从每户放宽到每人的结果如何,再进行下一阶段的作为比较好。

他也表示,今天初审同时通过未来大专院校子女教育特别扣除额将随着学杂费调整进行改变,不是非常恰当。毕竟其他扣除额都是以物价为调整基准,比较确实。

曾巨威说,学杂费的调整幅度,恐怕连教育部都没办法说得很明确,除非教育部可以编出一个长期、严谨的指数,否则,仍应回归现有体制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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