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政改”论坛精英芸集

陈方安生呼吁中国早日实现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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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天仪报导) 2月8日晚,特芙兹大学举办了“法治与政改”论坛,是“中国未来的挑战”系列讲座之一。当晚演讲者精英芸集,包括香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美国卡特中心学者刘亚伟、普利策新闻奖得主伊安-约翰逊、著名民运人士徐文立及哈佛大学东亚研究学院的访问学者马田.迪米楚夫。

被香港人视为“香港良心”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出席了论坛。她在去年七月一日高调参加了香港“七一游行”,为在香港早日实现普选及民主疾呼。她提到,“香港是我深爱的地方,我视自己为爱国、爱港的一分子,我相信民主对香港发展有好处,在适当的时候,亦是对国家有好处。”,“做人应该本着自己的良心、信念及宗旨做事。”她指出,香港回归后,经济踏上艰难之路,但香港比较而言有地理优势,是法治、开放、自由的社会,她强调港人现在享有的言论、集会、教育、宗教等自由并非必然,需要共同维护。“民主是人民的权利,但人民也有相应的义务去争取及维护民主。”她认为,中国现时是人治而非法治。中国一般的老百姓并不太在意实施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度,对他们来讲健全的法制体制更为重要,因为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而香港有一百多年的英国统治下的自由法治经验,人民对民主法治的概念已有相当认识,香港已经具备公民社会的条件,她不认为普选在香港时机还不成熟。


美国卡特中心学者、美国帕里米特学院教授刘亚伟多年一直研究中国村镇基层选举,会中他提出了他的三点观察﹕第一是“有法治,还需要民主吗﹖”,他表示为陈方安生的回答感动,陈认为如果没有政治的民主,就没有经济的繁荣及发展。虽然香港是法治社会,拥有独立的立法、司法系统、但普选仍然受到很大的阻力,中央政府认为中国人太多,教育程度不足,还不具备实行民主的能力。但作为香港社会及人民已经相当成熟、社会经济亦很好,不存在没准备好的情况。第二点是中国的经济掘起与由先进国家带领的环球经济一体化息息相关,同时亦与民主、市场经济及资本化有关。第三点是“中国是正常的社会吗﹖”他认为,中国有市场经济,但仍然称自己为社会主义,仍然实施独裁,仍然不允许言论自由,仍然不让老百姓批判政府,这样的情况是并不正常。如果想要法治,必须先有媒体自由,但在中国社会不存在新闻自由,而党内民主也是没有。他表示自己对中国的未来从谨慎乐观变成沮丧悲观。农历新年期间,大概一亿中国人以手机投票选出赠送台湾的熊猫的名字—团团和圆圆,台湾知名作家龙应台在写给胡锦涛的信中写到,你们只有真正对自己的人民好时,台湾人民才会愿意属于中国。所以中国在香港的管治将成为台湾人民衡量事情的基准。

普利策新闻奖得主、《野草》的作者伊安-约翰逊(Ian Johnson)亦在会中发表了演讲。伊安-约翰逊在1994年至2001年之间做有关中国大陆的报导,在《野草》中他讲述了三个草根阶层的中国人,如何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的故事。其中第三个故事讲的是一位老年妇女陈子秀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公安局虐杀,她的女儿如何想为她讨回公道的经历。《野草》为他赢得了2001年普利策国际新闻奖。

演讲中,伊安-约翰逊着重谈到了公民社会的重要意义。公民社会就是以和其他文明个体一起组成正派文明的社会。他强调,“没有公民社会,就不会有法治”(There will not be rule of law without civil society)。他认为现时大陆还不是公民社会或法治社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的社会新阶层的涌现,各个阶层对自身权利的维护,宗教组织如地下教会或信仰团体如法轮功等对信仰权利的要求,各种非政府组织及贸易团体的增加,将使社会更为复杂,各种维权运动必将改变原有的体制。他还指出,公民社会应该起到缓冲社会矛盾的作用,让公民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抗议或表达各自的观点,这样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另一位演讲者是徐文立,他是1978年至1979年北京西单“民主墙”时的著名民运人士,是“四五论坛”的主要负责人,1982年被中共以反革命罪判刑15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民主事业,1998年10月9日,在北京成立“中国民主党”,中共又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徐文立有期徒刑13年。其后被保外就医流亡到美国,现在是布朗大学访问学者。

徐文立在演讲中探讨了“有法律是否意味着有法治﹖”的题目。他认为自古以来中国的法律就有很多,如秦律、明律、大清律等,而中国近年来的法律更是繁多,但这是否意味着中国是法治社会呢﹖答案明显是否定的。古时的审判是由县官审理,加上书记、衙役及捕头等大约二十几人就可以管理一个县。现在的中国有比古时多千倍的官员来管理,因为大陆是一党专政,除了行政机构外,还有党的机构。而中国的法律系统有法院、监察院、公安部及安全部等,而这些机构又由政法委员会主管。1981年其主管者为彭真,其人并不懂法律,但就主管了整个法制系统。不懂法律的人可以主管法制系统,中国这样的架构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制系统不可能进行独立公正的审判及行使权力,所以就不是法治的国家,因为法治就是以法治国。徐文立并以自身两次被中共审判及判刑的经历说明了为何中国不是法治社会。在谈到民主时,徐文立认为中国的民主运动是必然及自发的,新一代越来越懂得及希望维护自身权益,而社会新增的不同经济阶层也必然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一党不可能代表所有人或阶层的利益,多党的架构必然会产生。

最后一位演讲者是马田-迪米楚夫(Martin Dimitrov),他是哈佛大学东亚研究学院的访问学者、《中国与俄国的联邦制的比较》的作者。他认为虽然中国有不同的经济特区,各省或直辖区也有自己相应的独立性,但中国现时还不能算是联邦国家,由于有香港、台湾等的存在,将来可能会更接近联邦国家。他还探讨了联邦制度的优缺点。从经济的角度来说,减少了中央的控制,地方可以更灵活的发展,但腐败会增加,而且各地资金投入的不均等也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贫富差别的增加会在所难免,许多新阶层将会出现,社会的不平等亦会增加﹔从政治角度来看,中央统治减弱,地方统治加强,地方政府与人民的联系加强。但地方管理的不当将直接增加地方上的不稳定,抗议的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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