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县公安敲诈法轮功学员数百万元

【大纪元2月13日讯】山东冠县是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亲自传过法的地方,修炼法轮功的群众很多。99年72后,当地610成员竭力参与迫害,有十多人被非法判刑,两百多人被非法劳教,数千人被绑架敲诈。据悉,冠县公安局薛连春、陈月芝等人,至少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数百万元。

山东冠县自古就是人杰地灵的地方,曾出了大唐名相魏征,民族英雄范筑先等历史人物,也是抗辽大将杨延昭浴血奋战过的地方。1992年11,李洪志先生曾到冠县办班,传授法轮功,受到当地民众的热烈欢迎。

99年720以来,山东冠县610办公室竭力推行中共的打压迫害政策,动辙抓捕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介绍,以薛连春和陈月芝为首的公安局人员,凡抓到一名法轮功学员就勒索家属交两千至五千元现金才放人,几年来共有数千名学员被抓。由此可见,冠县公安局私自敲诈的钱财至少数百万人民币。有一学员的家属,被逼迫给了陈月芝“三金”后,(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镯),还罚款2000元(未开收据)。

除经济上敲诈外,610还在肉体和精神上折磨法轮功学员,他们曾当着母亲的面折磨儿子。法轮功学员冯学会,2005年4月8日晚被冠县刑警队兰沃中队绑架,复印机等被非法没收,中队队长孔维平还把专门把冯学会的母亲接到刑警队,让老人看着自己的儿子受刑,当时母子俩哭作一团。目前冯学会十个手指都成了焦黄色。

一位署名寒梅的冠县店子乡法轮功学员在讲述其迫害经历中提到:“99年国庆节后第3天,乡政府的吴建雷等又到我们村支书家里,让村委把我们都叫去。到那里后,让我们跪着。我想,我们又没罪,凭啥跪,我就站着。吴建雷和郭安泯上来抓住我的头发就打,幷把我摁到地上,拳打脚踢,打的我口吐鲜血。他们还吼:“不能吐,咽回去”最后让家人拿了1050元,说是他们的车费,把我放了。

2000年的7.20前一天晚上,又把我们10多个人骗到乡政府。关了一天后,让我们每人交200元钱才能回去。

2001年的腊月27日,他们又把我抓到冠县610洗脑班。他们用皮带抽我,用脚往阴部、腹部、心脏踹,还打耳光,我的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凡是坚持修炼的人都受到了这样的迫害。我们7-8个人住一间,吃喝拉撒都在屋子里。每月交600元的生活费,不写“保证书”就不让出来,我在里面被关了6个月。”

据当地群众反应,山东冠县610有八个恶徒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是任广民、田东奇、薛连春、陈月芝、石学增、靖军、马文昌、孙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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