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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防治 全台大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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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周富美/台北报导〕性骚扰防治法实施首日,全台大违法!性骚扰防治法起草人、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高凤仙指出,经过1年缓冲期,大多数县市政府仍未依法设立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并张贴公告加以宣导,目前空有法令却无法可罚,内政部表现不及格。

性骚扰防治法今天正式实施,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高凤仙提及,目前已知仅有台北市政府设置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其他各县市政府仍未设立,也来不及依法公告性骚扰防治措施与申诉管道,若依法论处,几乎所有公家机关都已违法。

公家机关 带头违法

高凤仙强调,性骚扰防治法立意甚佳,但才实施第一天,公家机关就带头违法,内政部身为主管机关,迄今尚未拟定性骚扰防治措施公告范例,放在网站上供企业、机构或一般民众下载参考,目前仍有许多中小型企业主与民众,对性骚扰防治法相关规定不甚了解、无所适从。

高凤仙说,目前各县市政府尚未设置性骚扰防治委员会,人力、物力也不足,无法落实性骚扰防治法宣导工作,防暴联盟将于24日召开公听会,逐步找出相关问题与因应之道。

现代妇女基金会副执行长姚淑文认为,政府对于性骚扰防治法的执行过于轻率令人遗憾,她强调,性骚扰防治法是攸关全民的“大事”,也是重要的人权指标,呼吁各县市政府加强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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