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戈:凭什么叫三轮车夫穿广告衣

火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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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今年“5.1”劳动节过后,温州市区(鹿城区)又凭添了一个大景观──紫红的“广告衣”满街飞!所有有营运牌照的三轮车夫,都穿着紫色工作背心,背面印有显眼的4个2寸见方的黄字,“双鹿啤酒”,和一个双鹿商标图案──碗口大小的圆圈内飞跃着两只鹿。

劳动者和工作者,依据需要,穿上劳动服或工作衣,让人们易于加以识别,以利工作或安全,不但无可非议,而且有其必要。这就是为什么交通警察执勤时必需穿上红、黄相隔的醒目值勤背心的原因。因此,要求踩三轮车的工人出车营运时,穿件显眼的工作衣,也有一定的道理。

问题是,三轮车夫所穿的这件“工作服”,不是一件单纯的工作服,而是一件名符其实的、给“双鹿啤酒”打广告的广告衣。他们穿上这件广告衣在大街小巷宾士,没有得到任何广告费。事实上,他们是被迫而不得不穿上的。因为,当局叫他们去领取这件紫红背心时,就告诉他们,行车时必须穿上这件背心,不然就得被扣车、罚款,甚至被停业、被吊销执照。而且,当时就有人当面抗议道:“工作衣应该穿,但为什么要替啤酒厂打广告?我们又不是广告牌!”但是,他们的抗议被忽视。

这些三轮车夫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应该可以拥有做为一个平等的公民的尊严。要他们穿上适当的工作服是可以的。如果他们自愿有偿或无偿地穿上背面印有广告的工作服,那是他们的权利。但是把一件广告衣强迫他们无偿地穿上,却是对他们大大的侮辱。这样的“工作服”,不是工作服,而是“奴隶装”!

在21世纪前夕的今天,强迫一群公民穿着奴隶装工作,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啊!

作为温州人,笔者实在不想在自己的故乡看到如此不雅的、有辱人格尊严的景观。作为异议人士,笔者曾于5月中旬刚回道温时,就向鹿城公安分局政保科面陈这一意见,希望他们及时予以纠正。然而,我人微言轻,我的话被他们当做马耳东风。一个月过去了,他们仍然有恃无恐地我行我素!

那也好,我本来有言在先──总该先礼后兵嘛──,现在只好写点文字,揭一下老家的丑,把这事供诸大众、诉诸舆论──了。

(2000年6月5日于温州)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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