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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洽签MOU 确实掌握台商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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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二日电)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委吕东英今天说,为落实资金违常进出国境管理,将评估与台商海外主要投资注册地区建立资金流通资讯交换的可行性,并与各国洽签双边合作了解备忘录(MOU)。政府也将提高对国内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在香港分支机构实地检查的频率。

政府公布两岸经贸“积极管理、有效开放”配套机制方案。方案执行面向涵盖人员、农业、经济及金融四面向;对于相关部会提出新增或应加强的执行事项,原则应在今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涉及修法及建置资料库的部分,应在今年年底前执行或规划完成。

吕东英下午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临时记者会表示,金融类的积极管理部分涉及“落实资金违常进出国境管理”、“加强金融业海外及中国分支机构的审查及管理”、“强化金融机构授信风险的控管”议题。

他说,金管会将落实金融机构授信风险监督,实际做法包括,强化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及海外分支机构办理中国台商授信业务的“事前审查、风险控管及事后管理”机制,并健全征信工作以掌握授信后在中国的投资及经营状况。

吕东英指出,金管会将就国内银行暨其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及海外分支机构,办理对中国台商授信情形及风险控管,定期提出报告,以有效掌握对中国授信的动态变化。

他表示,金管会对国内银行、证券、保险业赴中国设置分支机构的特许审查,将有效整合投审会对中国投资及设置办事处的审查机制,落实事前管理。

吕东英说,金管会依法除加强银行中国办事处的平时监理外,也会督导银行应依规定办理内部稽核,并在检查总机构时,就对中国办事处的管理列为查核重点,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查核”;保险业及证券业中国分支机构也应参照银行业,建立适当查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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