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熊:接力绝食的激进与温和

——对全球维权抗暴接力绝食评论之三

郭飞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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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讯】激进与温和的争议,在最近几百年来多个争取自由的民族和国家都曾发生过,在当下中国大陆的民间社会内部它又再次出现。

在维权人士遭受不断升级的黑恶暴力殴打和侵害而司法途径对此完全关闭的情势下,高智晟等人被迫发起全球维权抗暴接力绝食,这不仅是反暴力,而且通过非暴力来唤醒民众的觉醒,感化统治集团内部人性尚能被感化者的良知,这种抗争行为被某些朋友认定为过于激进。

如果这一指责能够成立,那么动辄发动千百万人进行非暴力抗争的甘地,恐怕就得用洪水猛兽来称之了。然而,事实却是干出诸多兽行的是大英政府,是中国政府内部的一小撮极左势力。

甘地曾说,没有行动就不能叫非暴力,非暴力运动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甘地还一再强调:非暴力运动是积极抗争的运动,而非是消极的坐等,是强者的运动,而非是弱者的梦幻。在当今中国大陆,如果维权运动不对极左势力疯狂使用黑恶暴力的行径做出针锋相对的回击,那么极左势力仅仅通过黑社会殴打及分化瓦解便能将维权活跃人士完全控制住,其将维权运动扼杀在摇篮之中的战略意图就会得逞。

在如此全局性的严峻考验下,维权运动必须以有力的行动顶住狂流,不行动者不能叫温和,温和应该指的是行动者的温和。全球维权抗暴接力绝食运动业已向世人展示了本质的温和:

一、运用最庄严、最和平、自我牺牲、自我受难的绝食手段来抗议警察暴力,召唤真正的法治,在宏大目标上,追求法治的优先,而不是政治权利分享的优先,这一整套目的和手段都是温和的。

二、将绝食限制在家中,而不是到公共场所,避开直接冲突,避免将尚属微弱的民间力量投入虎口。预先告诫参与者客观存在的危险,实际操作中一再控制绝食的规模,这一系列审慎节制、可控可调的操作策略本身就是温和的表现。

三、在不断遭受高压、殴打和种种精神摧残之下,不放弃对体制内推崇法治的政法系的鼓励,不放弃对正在做出政策调整的张德江等官员的鼓励,这是一种内在的温和。

四、在现在和过去的维权事件中,把草根运动有可能的激烈抗争引向司法诉讼。当民众万不得已需要挺身而出,捍卫宪法权利和程序公正之时,支持民众进行非暴力的接力绝食,甚至家中绝食。以维权人士自身走在最前列,并号召民众面对大规模暴力不要还手等方式,避免民众遭受血腥镇压,避免专制者再次欠下血债。积重难返,这不能不叫温和。

五、对长期的和平发展生活表现出高度的珍惜,给国家经济增长以及推动它的改革家持肯定和保护态度,对寻求安居乐业的民众在遭遇严重侵权和非法欺压后,做出的维权抗争表现出的有限性予以理解和顺意都是温和的表现。

维权运动是温和的,但并非是任人屠宰的羔羊。有一位信奉基督教的好友曾愿以圣经称我们维权运动可以做受苦受难的羔羊,可以承受统治者的改革以唤醒起良知。我认为这是对圣经的误读。圣经的意思是叫人做上帝的羔羊,不是叫人做撒旦的羔羊。维权运动信奉非暴力主义,但这是有前提条件的。如果极左势力对我们无限使用暴力,我们将不断升级抗争的形式。如果它们要让中国这一代民众血流成河,那么我们将不得不放弃非暴力主义。我们不会主张绝对和平主义,而会像爱因斯坦那样,主张一种有条件的和平主义,如果面对法西斯主义,我们赞成将之消灭。

面对极左势力疯狂的黑社会式的暴力,我们通过接力绝食而奋起抗争。这种抗争首先是为了争人格为尊严,不仅是为我们,而且是为广大的受迫害的自由信仰者和底层民众,争人格为尊严。面对肆无忌惮的暴力,如果没有行动,谈何人格、谈何尊严。

像比较那些主张一味忍耐,无原则的退让,以便保住暂时的安逸生活的观点,我们的绝食抗争毫无疑问是激进的:

一、为了捍卫真理我们愿意受难,愿意坐牢,这种思想超出了一般人对和平生活的依恋。如果说这是激进,我们承认是激进。受难精神也是基本人性的一部分,是属灵的宗教性情感的一部分。在中国文化追求名流千古的壮烈传统中,本来就存在与宗教至上性相通的东西。刚烈者、牺牲者、皆激进也。我们的维权运动已立誓要在受难中兴起成长。我们将证明,我们中国人是有烈性的,在为争取民主和自由而斗争时,我们的烈性将超过韩国人。

二、敢于发动大规模接力绝食,向强大得可怕的统治者施压。相对于待时而动、潜伏忍耐的人,确实可以叫作激进。有人总是害怕触怒专制者,主张看专制者的眼色进退,而不知维权运动的兴起,从来不是建立在专制者的好心好意基础上的,而是按照信息时代的规则,巧妙有利抗争的结果。甘地总是用大罢工、大进军的手段让英国人丢尽了脸。不敢让专制者丢脸,不敢触怒专制者,谈何反专制、求自由,在极左势力用“搞政治”吓唬我们的时候,我们不是后退三尺,而是正当而自然的履行我们从事政治活动的公民权利。如果说这是激进,那么我们承认我们激进。

三、处于维权前沿的人士,用一己之力,硬顶狂流,乃是在为整个维权运动撑边线。当秘密警察作出抢夺手机,流氓骚扰家人等犯罪行为时,他们不是闭目忍让,而是奋起自卫,努力去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这种个人的正当防卫丝毫都不违背非暴力主义,反而是守法精神的一种体现。相对于“打了左脸,又给右脸打”的理想化的哲学,这种表现的确是激进的,但是如果连普通的男人都做不了,又怎能为广大的民众作出先行者的示范。

四、维权运动主张大度、宽容、消融仇恨、主张“无敌人”,但并不等于放弃法律。对罪孽深重且永不悔改的专制者的正义追惩,在严格的司法意义上,那些手上沾满了人民鲜血的专制者及其帮凶,应被定义为犯罪嫌疑人。它们的反人类的罪行不可能被无故的一笔抹杀。这种对未来的预言,可以对当前疯狂施虐的极左势力极其帮凶起到部分的吓阻作用,可以逼迫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将来通过为政改立功来赎罪。相比那些做老好人,主张无条件宽恕一切,却是肯定不会为未来民主社会所接纳的不切实际的思想。这种向专制者提出警示,以逼迫其遵守法治底线的做法,的确可以称之为激进。非暴力是强者的运动,维权运动追求的是要做时代的强者,做历史的最后胜利者,他们将在温和的立场上狂飙进取。

五、在中国现存的刑法和民法中的那些两法性质的条文,我们是承认、遵守和沿用的,但是对于其中的恶法条文,不仅应该努力取消,而且现在便应不予遵守。中国不同于英国占领下的印度,中国刚刚从几乎完全无法无天的状态,向着法治迈动了不到几步。

在没有独立司法和完善程序之情势下,遵守恶法几乎等于束手就擒,相对于这种束手就擒的思路,我们的反抗恶法的思路的确是激进的,这种激进的取向,在本时代不仅具有个体意义,而且更具有普遍价值。

总之,各位行动者,我们的姿态是温和中的激进,不会轻易脱离我们的这一立场。

人类的思想天然多元分立,但一些朋友由于受到二十世纪整全主义的影响,习惯于用一种捆绑似的思维否认每一员的独立性,一些自视温和的朋友担心他们心中的激进主义者弄坏了好局面,减少了业已存在的活动空间。其实,这是不必要的担忧。今日的极左势力已没有能力使国家发生大倒退,而所谓激进的维权者,实际上大大的撑开了整个维权运动的活动空间。在此波极左退潮后,此一效应便可一见。在实际上存在着协同的维权运动内部,应追求部分协同。不宜要求高度协同,拉成梯队系列,这样可能反而是交加战术,在这一点上我赞成高智晟律师所说的:尊重各自的维权模式的观点。

200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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