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酉:是王文怡恐吓胡锦涛,还是中共胁迫胡锦涛?

梅酉

【大纪元4月22日讯】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大纪元时报女记者王文怡,被美国联邦检察官正式起诉。美国总统布什昨天在白宫,举行欢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来访的仪式时,王文怡对胡锦涛高声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信徒。王文怡被控企图“恐吓、胁迫、惊吓或骚扰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当时胡锦涛正以外国官员身份出席美国政府举行的仪式”。

法律意义上的“恐吓、胁迫、惊吓或骚扰”至少应当具备主观动机因素与客观后果因素。

据海外媒体报导,王文怡女士对胡锦涛喊出的口号仅为:“停止迫害法轮功”、“你的时间不多了”、“善恶有报﹐现世现报”等语句,如果这也是“恐吓、胁迫、惊吓或骚扰”的话,那古今中外一切告戒、规劝和道德约束都是对人类自身的最大恐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古训将是最标准的恐吓证词。

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条文的本身都是在打击违法犯罪事实的同时,警戒他人莫犯法,那法律的本身也应是对公民制度性“恐吓、胁迫、惊吓或骚扰”咯?所以判定是否构成恐吓与骚扰,一定要看事情的起因、当事人的动机、事情本身的道义方向。

王文怡女士,美籍华人,毕业于吉林长春的诺曼白求恩医药大学,获芝加哥大学神经学博士学位,曾任美国纽约西奈山医院病理科医师。由于职业的原因,王文怡女士一直在和揭露苏家屯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人接触,作为病理医生的她,对中共持续多年迫害残忍的事实有深刻的感触。当诸多媒体出于利益或不知真相对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事实保持沉默的情况下,出于对中国政府负责人做严肃提醒的必要性,而这种必要性的表达被一贯独裁的中共政权非法压制了,在这种情况下,用超出通常意义的手段,将中共迫害的事实告知中国公民兼国家主席胡锦涛,王文怡女士呼喊的意义在于,其一,帮助公民胡锦涛实现享有有可能被中共政权封锁的知情权,其二,敦促胡锦涛完成其作为政府首脑人的结束迫害法轮功的职责,其三,善意并严肃提醒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失职或渎职将所承担的后果,也就是王女士“报应”一词的指向。

如果说王女士上述行为和动机是违反美国法律构成对他人 “恐吓、胁迫、惊吓或骚扰”的话,那我们就会迷惑于美国的法律到底在保护什么?我们是否也可以把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视为对他人的恐吓与骚扰呢?按照这种逻辑,中国秦时孟姜女哭长城是对秦始皇的惊吓与骚扰,窦娥氏的六月飞雪也将是对元王朝的恐吓、胁迫。

我们真切的希望美国政府和司法界能够充分调查事实,充分了解中国政府非法迫害法轮功修炼团体达7年之久的事实真相,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对王文怡事件进行判断。我们同时希望美国政府与司法界对2006年2月8日发生在美国本土的中共特务暴力绑架、胁迫大纪元技术总监李渊一案及早进行侦破、起诉凶手。

另一方面,在国内外,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的确确受到“恐吓、胁迫、惊吓或骚扰”,然而这些犯罪事实实施主体并非法轮功学员、王文怡女士,恰恰是中共政权自身。中共建政的短短数十年,无数事实证明,它邪恶本质所支撑的政权体系是绑架每一个中国人的强大机器。即便是中共历届的领导人也未能豁免,前中共总书记胡耀帮和赵紫阳因执政为民而遭到中共黑手。

长期以来,中共邪教党文化绑架手段使其党内党徒无论官职大小,都失去了独立思考和自由意志的能力。作为国家首脑的胡锦涛在国内外大量真相事实面前,在海外法轮功学员打出善意规劝的“神和人民留给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横幅面前,他作为人性的本性是受到震撼与惊醒的,而他受到中共党性恐吓与绑架的一面使其面对种种迫害现像保持惊人的沉默,这种沉默才是中共胁迫胡锦涛的恶意客观后果。

王文怡事件中,到底是王文怡恐吓胡锦涛,还是中共胁迫胡锦涛?法律是需要证据的,但法律的终极意义不是为了举证而存在的,法律的终远意义是为了阻止犯罪,惩恶扬善。尽管表面上,我们看起来王文怡“恐吓”胡锦涛已成焦点,中共胁迫胡锦涛难以举证,但每一个了解中共邪教本质的人都不难对王文怡事件做出正确判断,而即将到来的没有中共的新纪元更能够说明这一切王文怡勇毅与骄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辛灏年:胡锦涛与中共反美运动
布胡会效应  深圳大规模扫荡仿冒假货
《纽约邮报》:美好的抗议--王文怡的话有用吗?
美国学者评胡锦涛访美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