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女总裁学拉丁舞被斥责 追讨学费六千万元

人气 50
标签: ,

【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十三日电)香港汇丰私人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王以智,为跟蜚声国际的“拉丁舞王”夫妇习舞,竟然不惜协议八年支付学费高达一亿二千万港元,并预缴一半学费,然而在一次公开场表演练习中被老师喝骂,双方决定解约,但对方拒绝归还六千万港元预支学费,她昨于法院索偿。

综合本地报章今天报导,本案原告人王以智,洋名Monica。首被告Mirko Saccani,次被告是其妻GaynorFairweather(Gaynor以往与前夫Donnie Burns拍档,赢得十五届世界赛冠军)。

据王以智在庭上指出,一九九九年起她开始学习并迷上拉丁舞,二零零零年起跟随被告夫妇习舞,以备战零二年的赛事。同年九月她与Mirko到洛杉矶参赛,在两组参赛者中得胜,Mirko随即口头提议与她订立两年习舞合约,由于对方不断催促,而她亦想继续习舞,遂同意并预支学费。

王以智说,二零零三年三月合约中途,Mirko便提出订立零四年起三年合约,当时他们正在备战四月的洛杉矶比赛,Mirko威胁若王不订新约,他便即归还所有学费及停止训练。她解释,当时师傅对她不断施压,她因为不想过往的练习付诸流水,惟有就范预支了六千二百万港元,岂料至零四年八月,她在铜锣湾的丽花大饭店作公开操练,期间却发生了不愉快事件。

王以智忆述,当日她与师傅在台上跳舞时,因在场人士的目光集中于师娘与前夫Donnie Burns的组合上,师傅不满,当场斥责她,王以智形容当时感到很尴尬,被人在公众地方羞辱,心情很差劣。

该次练习后,师傅又向王以智说,“Monica,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他表明上述八年的协定会终止,不会再有课堂及比赛,更会原银奉还,王以智欣然同意,但是后来师傅又游说她继续履行协定,并且拒绝退款。

原告代表律师认为,首被告Mirko Saccani当时已答应终止及还款,而他当日在饭店的粗话所为已违反条款,原告有权终止有关协定。但两被告方面,否认曾说过会取消协定或会退款,又指上述粗言只是一般跳舞导师的激励学生的说话,原告答应会签约直至二零一二年,不能终止,且认为王以智所提交的欠单是她冒首被告签名,故拒绝退款。

相关新闻
调查:香港学生最想入职SONY汇丰国泰
刷卡缴税免手续费?问清额度是否有上限
香港多家主要银行不跟随美联准会升息
刷卡缴税 精打细算A好康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