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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图利型纵火案 政府与保险业者合作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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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九日电)财团法人保险犯罪防制中心今天举行推动“纵火犯罪联防机制”执行成果记者会。其实从消防署在二零零三年起强化纵火防制,并催生保险犯罪防制中心这个“联系平台”,进而对诈领保险金等这类“图利型纵火案”发挥遏阻效果,一路走来也让政府与保险业者合作渐见成效。

依据内政部消防署统计,纵火案件在一九九九年以前平均每年七百件左右,但二零零零年却爆增到一千零四件,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也高达一千一百多件,是近十年来发生纵火案件的高峰期,也凸显在防制纵火课题上已是公安维护上刻不容缓要务。

消防署自二零零三年起朝“加强纵火防制宣导”及“及时通报,有效查察”两个方向,积极加强各项作为;更在二零零四年内政部消防署主动邀请法务部、警政署等权责机关开会协商研订“检警消纵火联防作业要点”,并要求各县市消防局落实执行。

但是消防火场鉴识人员调查火灾案件原因时,陆续发现某些火灾案件动机相当可疑,包括一些工厂起火案件,业者之前有营运不良、火场内部物品遭调包情形。包括国内警察大学学者陈金莲进行的研究中就怀疑,许多将产业移往中国大陆的台商,在离台前投保钜额火险,再以纵火方式结束在台公司营业,达到“诈领保险金”、“拒发遣散费或年终奖金”、“节省退休金”、“停付土地、房屋租金或违约金”、“拒付定单违约金”,或是“免缴税款”等目的,导致国内保险公司每年被诈骗金额暴增。

也因此在政府打击金融犯罪政策下,金融主管机关认有整合各相关单位资源,并与检、警、消等权责单位密切合作必要,逐步催生财团法人保险犯罪防制中心这个“联系平台”,透过建置火灾保险资料库,及与产险业者间联系机制,提供警消单位迅速查询建筑物投保火灾保险状况,掌握调查先机。

消防署表示,目前在火灾调查过程中,若发现火灾原因为纵火时,都在财团法人保险犯罪防制中心协助下,立即查证起火户保险情形,并于第一时间提供火灾调查专业资讯予侦查机关参考,使犯罪者意图藉由纵火诈领火灾保险金的企图无法得逞,有效防范及遏阻纵火诈领保险犯罪案件的发生。

在政府各部门努力下,纵火案件数在二零零四年间逐步受到控制,降到只有五百五十九件,二零零五年五百六十六件,今年上半年更降到只有二百三十一件,可见对于纵火案件的预防工作,在政府与保险业者合作下已有显着成效。期许未来政府部门间横向构通连系管道更为通畅,进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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